本魯是會計系社畜,而且老婆也是フリーランス剛好中招,所以有稍微去了解這個制度。簡單講解一下。
インボイス(INVOICE)制度用中文來講就是統一發票制度。這個制度的概要就是,所有交易都要開立發票且必須由有進行營業登記的法人或個人開立。發票上要有類似台灣統編或稅籍編號的號碼。如果開立人非已做營業登記的課稅營業人,那麼此筆交易的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這邊可能會有人看不懂,所以先說一下營業稅的基本概念。營業稅是針對消費行為所課徵的稅額,日本稱為消費稅,有些國家稱加值稅(Valued Tax)。購買商品或勞務時含的營業稅為進項稅額,販賣時為銷項稅額。兩者可以互相扣抵,扣抵完後進項多者可退稅,銷項多者要繳稅。一家公司的銷項就是另一家公司的進項,在台灣的統一發票制度下兩者可以互相勾稽防止逃稅。
日本其實到現在都沒有統一發票。雖然有請求書但跟台灣的收據一樣格式隨便你寫,所以不同公司不同個人開立出來的會長得不一樣。因為沒有統一發票所以也沒有進銷項稅額勾稽系統,實務上完全無法核對到進銷項。日本國稅局的做法也很好笑,他們只要求開立的INVOICE要按照一定格式撰寫,然後公司要自己區分得扣抵及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那這跟現行制度有啥大差別?你實務上如果無法查核公司有無正確進行進項稅額申報,制度寫得再漂亮都沒有用。我們先不說故意違法的情形,實務上不小心多報或漏報是很正常的事。台灣因為有進銷項勾稽系統所以可以大幅度減少錯誤,但是日本可沒有。你要求民間自己正確申報卻沒有一個好的方法查核及減少錯誤的話就只是做半套,效果有限。
再來要提到為何業界會大地震。
動漫業界的動畫師、腳本家、繪師、歌手等以往只要年收在1000萬元日幣以下,在分類上就屬於免稅營業人,不用做營業登記也不用繳營業稅。但是現在法令規定大家要進行營業登記並開立發票,同時也要繳交營業稅。所以以往視為免稅所得的營業稅就要繳給政府,收入瞬間少掉10%。想當然沒人願意。
(其實有個簡易課稅制度,內容是說勞務提供人可以用銷項稅額50%設算進項稅額,所以扣抵後只需繳交5%的營業稅。但處理納稅事務手續繁雜,一般人沒相關知識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連我自己都不確定能否替老婆正確申報。)
那如果我故意不做營業登記呢?OK日本法律對這些人沒有罰則,但是就像上面講的公司的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所以就是公司要多支出這10%。公司當然一樣不會願意,所以業界開公司的朋友就有說他們如果碰到沒登記的營業人會不予合作。
日本國稅局這個做法就是讓公司與個人去打架,誰打贏都無所謂反正交稅給政府就對了。非常賤。
另外還有前面有人提到的,業界人會怕個資洩漏出去。加上申報複雜度,現在大家都是採取觀望的態度。然後除了赤松健外甲斐田裕子也成立了聲優組織公開反對。雖然不知道能有多少效果但還是希望能阻止或是逼日本政府拿出其他配套措施,不然真的會搞死一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