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bs (喵嗚)
2021-11-12 08:57:10這個哲學問題要拆成三個單詞
私法、正義、惡
私法:沒有經過第三方認可就執行的刑罰。
正義:這邊指的是應報正義,著重對惡行的適當回應。
惡 :指哲學、宗教、倫理概念裡的邪惡、罪惡、惡毒,
也指對人和事物的厭惡、排斥以至恐懼。
既然是法、正義,就不會是惡,原題目論破。
但是會不會有人借私法正義之名為惡,又是另一種議題
近期比較熱門的新聞,三個小開把人打到昏迷指數6
如果要執行私法正義,那是不是要把動手三個也打到昏迷指數6
這樣子殺一賠三,算不算正義又是另一番爭論。
又另一個案子,自認心理女性的男性住到女生宿舍,強上裡面的女生
讓不讓心理女住女住女生宿舍又是另一個議題
最基本的問題還是在於正義不是一個絕對的標準值,
會隨著每個人的認定而不同
私法正義只能作為公法正義外的補充,本人雖然完全不建議
但是動到重視的人,不一定能忍住不出手......
要提一下.法不等於正義.否則就不會有惡法亦法還是非法的爭論了.另一點則是正義的角度是會隨著時代改變的
作者:
th123 (米菇)
2021-11-12 09:03:00私法的第三方需不需要定義啊 還是任何人都能成為第三方
私法的相對就有第三方支持的公法如果你的家族身處無人島 只有你的家族 那你的家族也是公法阿
我是認為法必須滿足民眾一定程度的期待(對 就是討好) 因為再怎麼說這權力是民眾交給政府 政府再分配給司法體系的而且民眾收回這種權力(即仰賴私刑、個人或地方組織
在台灣 你的家族除非有超過三千萬人 不然就是私法阿Y
民眾對於法不利可以訴願 釋憲 直接動用武力就等於推翻公法地位
這是很現實面的問題 法的絕對性本來同樣也是很現實面的問題 因為我們希望大家都能守法才能有安寧的社會 所以希望法是絕對訴願和憲法還是走體制內啊(守法)可是要議員做選民服務 就有一點灰色地帶了我想說的是 由於法的絕對性來自人民願意遵守 所以儘管看似矛盾 要維持法的絕對性 法是需要受輿論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必須滿足民眾期待
所以要把三個小開打到昏迷指數2,加起來是6才符合司法正義(?)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11-12 09:48:00檢調濫刑符合1嗎
回覆Harvesthu,那好像是漢摩拉比法典的精神所謂回歸原點,找回初心?我的意思是,法的演化也有可能是退化,情況越來越糟的時候,人們就會想要復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