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設目前那篇通靈文是對的
那這樣很奇怪,員工在不知道公司是拿經費幹嘛的情況下就崩潰?
能不能敬業點?
這種娛樂事業賺的錢當初簽約就有分成的條約了吧
你拿多少,公司拿多少都簽約說好了吧,又不是什麼皮包公司或者十幾年前直播剛出來大家都還在摸索的時期,而且用「公司不知道拿去幹嘛」這種說法不就會讓野兔整個暴動嗎?
覺得公司侵犯了兔田的權益吞了他的餡餅,公司要發展新人、推廣業務、做廣告,從兔田這邊賺的錢也不可能100%就都用在兔田這邊的業務拓展吧
而且說真的,活動企劃這種東西提上去被打槍不是很正常的嗎?
這種情緒化對事情的真相還有兔田自己跟公司上層談話還有後續交流不會有太好的影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