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作者: kaltu (ka)   2019-09-20 09:22:35
為什麼依附平台的數位商品就不能轉讓權利?
實體平台的數位商品像是卡帶光碟,沒了平台還不是跟垃圾一樣
還有平台商故意每隔幾年出新的子平台讓你買新的卡帶光碟
數位產品跟實體產品的差異
說實在的,所謂數位商品,百分之百依然是傳統財貨的概念在運作
訂閱制平台制都還是傳統商品的概念,電子產品多了「輕易複製」的特性
但這完全不影響「使用權」的認證
原所有者轉移出去和接受者轉移進來都不影響
事實上現在Steam自己就實作了「親友分享」功能
基本上就是A跟B現在共同購買一分軟體的使用權
A使用的時候B無法存取,這就是實體財貨分時共享和使用權暫時轉移的數位版概念實作
A跟B共用一台計程車,A白天開B晚上開,計程車商不可以禁止他們這樣做
利用「永久訂閱」的藉口來阻撓使用者暫時轉讓(分享)
或永久轉讓(二手出售)使用權
就是意圖鑽法律漏洞的狡辯而已
並不是什麼「數位商品」時代“重新定義”的新思潮新概念
現在,就只要把分時共享的功能拓展成平台內交易
達到平台內使用權永久轉移
甚至在公權力提供的平台機制下建立獨立於各業者的使用權轉移標準
達到平台間使用權永久轉移
藉由跨平台遷移,健全各平台的競爭關係
實際的例子,真正的硬派寫實訂閱制系統(不是狡辯的訂閱制喔)
手機NP都玩多久了,數位平台商絞盡腦汁想各種爛藉口不做而已
講到手機現在遊戲平台會這麼亂,其實還就是手機門號之前的概念造成的
我辦了一隻門號,就永遠綁在一個平台,不管多爛都沒差,因為跑不了
沒有一個平台商不喜歡這樣啦,消費者權利越少越好
但是對市場競爭來說傷害卻極大
限縮權利轉讓其實就是限縮選擇,影響的就是是競爭的根本
競爭就是影響獲利,任何廠商都會盡其所能獨佔避免競爭
離題了,跨系統轉移很麻煩,手機也是搞很久才實行
要說Steam怎麼實作系統內使用權轉移
二十年前的數位遊戲剛面臨這個問題的時候就有機制了
我買了一份實體光碟,跟B同時對戰的時候就會檢查序號
來確保我跟B是不是各自有合法購買一份,否則我們只能分時分享不能同時使用
這麼古老的機制就能解決數位產品輕易複製的問題
還有人說數位產品先天不良於實體商品不能控制使用權
Steam的底層機制就已經證明數位產品使用權管理的成熟性了
你現在開一個Steam遊戲然後把Steam關掉看看
Steam系統關閉前會確保遊戲退出
以前的序號檢查是兩個人連線的時候才做
既然現在遊戲執行到退出你Steam從頭到尾都在看
那就變成從頭到尾都確保一分序號同時只會被啟動一次就好了
啊其實這就是親友共享系統的玩法啊
朋友下線之後還會跳通知出來說現在可以玩他的遊戲了咧
數位產品天生上無法跟實體產品一樣分享使用權?實際上現在就在玩了
所以Steam不打這什麼「數位跟實體不一樣」的爛招
因為他們也知道不同載體的數位內容在使用權的層面實際上就是一模一樣
所以才改打「永久訂閱」
但……「訂閱」跟「永久」本身就是有點矛盾拮抗的概念
如果公司要我拿這個名目去打,我自己都心虛
作者: sumarai (Pawn)   2019-09-20 09:40:00
你要被蒸粉出征了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19-09-20 09:46:00
??? 這篇沒批甚麼是要出征啥
作者: SaberMyWifi (賽巴我老婆)   2019-09-20 09:46:00
商業洗腦本來就很可怕,若實體一開始就被嚴禁轉賣今天大家就會覺得實體也不能轉賣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9-09-20 09:50:00
這對消費者是好事啊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9-09-20 09:59:00
這是要出征啥?
作者: brianhsu (墳墓)   2019-09-20 10:11:00
這篇講得很好啊,要出征什麼?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9-09-20 13:49:00
可以轉讓就不會超低特價,羊毛出在羊身上以為可以超低特價購入再轉賣賺價差?沒那麼好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