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動漫展Coser哺乳疑遭偷拍男趁亂逃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05:13
※ 引述《ptgeorge2 (左輪小手槍)》之銘言:
: 被害人黃小姐:「警察就跟我說,你Cosplay不就是為了給人家拍嗎,你這樣莫名其妙告
: 人家,人家也會覺得很奇怪吧,我覺得還滿不舒服的。」
: 直接擷取重點這段
: 當然我是很想聽聽警察是不是這樣講啦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177015
: 給新聞原網址
: 順便說下最近跟圈外朋友聊關於FF這類許多coser的展場的看法
: 他居然說了一個我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的看法
: 他說裡面不就跟車展一樣,進去就是要看身材好的coser嗎?
: 除去買完本就走的人,還留在現場逛的男士要找幾個心底沒特殊想法的
: 跟去流產說明會裡面找處女一樣,大概是很少吧?
: 當然心裡想是一回事,實際做又是一回事
: 不過想想去那邊做COSER的女生起碼都要扛十幾個大漢腦內劇場
: 嗯...怕,幸好我都直接看人家拍好的照片,不看現場
有個只有自己覺得自己在反串的人躲在推文 我覺得不行
首先 依據公眾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婦女於公眾場所母乳哺育時
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
就算她是來展場的Coser 一樣有哺乳之權利
沒有甚麼她穿這樣就是給人家拍啊 甚麼鬼話我是不懂
她哺乳就是一個受法律保障的權利
再來 拿大便比哺乳更是下限畫到最底
先不說只看法律准不准來行動有沒有一點道德感可言
法律對隨地便溺者也有處罰的好嗎 請參廢棄物清理法27條
任何比喻前請先動腦思考這樣適不適當 這種類比顯示的就是缺乏素養
至於拍人家哺乳有沒有觸法 當然有 請參刑法315條1第1及第2款
你用手機拍 沒存照片至少也該當窺視他人身體隱私部位 有拍就是竊錄
新聞內文就寫了人家有用外套遮著 法律沒規定一定要去哺乳室
有用東西著就是不想給人看 這樣還有人要護航 水準確實低到不忍直視
下次要用法律畫一條線前先看看自己講的合不合法好嗎
作者: souvlaki (太空站)   2019-08-04 15:07:00
推這篇
作者: FXW11314 (soukai)   2019-08-04 15:07:00
不用浪費時間精力去跟____認真計較
作者: nebbiabards (仁子笑瞇瞇♥)   2019-08-04 15:08:00
韓粉都喜歡模糊焦點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5:09:00
這就是法律奇怪的地方 你這兩條同時拿出來 不覺得很奇怪?
作者: doraemon3838 (doraemon3838)   2019-08-04 15:09:00
還自以為類比正確,笑死假如是自己老婆看還會不會這樣類比
作者: u10400068 (J.P)   2019-08-04 15:10:00
有什麼奇怪的?
作者: james3510 (Land of Ooo)   2019-08-04 15:11:00
這兩條哪裡奇怪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9-08-04 15:11:00
作者: a2334436 (<lol>)   2019-08-04 15:12:00
一堆支持八卦板偷拍仔就知道這種噁爛的變態很多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9-08-04 15:13:00
那拍人家拿外套遮上體除了未經允許有可能觸法外 還犯哪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13:00
除非他把手機伸進外套 否則純粹這樣拍是不符合要件的
作者: miname (>.<)   2019-08-04 15:13:00
奇怪的地方我今天在公開場所隨意拍一圈環景有機率被抓去關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9-08-04 15:14:00
這就跟你在路上看到正妹未經允許就拍她差不多啊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9-08-04 15:15:00
漫博為啥符合315-1 不是要件是非公開場所?
作者: miname (>.<)   2019-08-04 15:15:00
如果記者一時不查,這張照片拍進了餵奶畫面會不會被關?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9-08-04 15:15:00
偷拍仔還可以當版主 呵呵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9-08-04 15:16:00
站方都能幫綠營網軍刪帳號了 板主偷拍小意思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16:00
這個罪成立要有故意 你拍一圈沒有基於想竊錄或窺視的意思當然是不會犯罪的
作者: ORIHASHI (38950)   2019-08-04 15:16:00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17:00
不是非公開場所 而是非公開的活動和隱私部位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8-04 15:18:00
有沒有故意要怎麼看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9-08-04 15:18:00
有偷拍新聞出來 就會有一群人護航 偷拍仔都認為自己沒錯 只是倒楣擋人財路被抓到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8-04 15:19:00
如果被拍的人要求刪照片 可以拒絕嗎?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20:00
看法官怎麼認定 你隨便瞎按快門照到 只要沒人可以證明你是特別針對那對奶去拍 自然沒有罰你的道理可以拒絕 只是她可以告你 有沒有成立犯罪就是另一件事了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9-08-04 15:21:00
這邊講故意的部分,專指直接故意跟間接故意的定義?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8-04 15:21:00
原來如此 長知識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9-08-04 15:22:00
我有問題 如果這位女性公開餔乳用衣服擋著 那我用拍照
作者: AndyMAX (微)   2019-08-04 15:22:00
老婆被拍 直接過去一巴掌摔壞手機/相機吧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22:00
直接故意跟間接故意都是故意 符合其一要件就該當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19-08-04 15:23:00
刑法很難認定吧,問題在於哺乳究竟適不適用妨害秘密罪
作者: NoLimination (啊啊啊啊)   2019-08-04 15:23:00
沒辦法強制要求別人刪照片吧 雙方溝通無法滿意就只能走法律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19-08-04 15:24:00
要說適用的話,允許公開場合做隱私行為又有點怪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9-08-04 15:24:00
之前有偷拍人哺乳的,有用妨害秘密罪辦理喔自由時報的新聞:https://reurl.cc/QzbbO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04 15:24:00
公開哺乳雖然是法律有保障,但不代表她公開哺乳仍然保有合理隱私期待,不該當你引的刑法法條,不懂裝懂==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24:00
那裡的無故是指無正當理由 跟直間接無關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25:00
意象不屬於315-1的要件範圍 你只是對著她拍照 沒照到奶很難對此加以處罰 所以那個新聞也只是說有觸法之虞 還是要看最後的判決她有拿東西檔 主觀上有隱私之期待哦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26:00
這行為很明顯不如刑 頂多按民事肖像權要求刪除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8-04 15:26:00
https://i.imgur.com/djgvpiM.jpg針孔偷拍不能類比吧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04 15:27:00
那個是哺乳室裝針孔,完全不同情境。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27:00
去把315實務見解看一看
作者: leilo (Lei)   2019-08-04 15:31:00
這比較接近肖像權吧 若是作為照片主體 被拍攝人是可以拒絕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04 15:31:00
不是R 她拿東西擋,如果行為人只拍到她哺乳但有擋住的畫面,是要怎麼該當本罪? 就好像你在公開場所拍短裙妹跟拍短裙妹裙底的差別
作者: jason1515 (SoSho)   2019-08-04 15:33:00
拍有擋住的哺乳時的照片 一樣有罪嗎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8-04 15:33:00
肖像在法律上是怎麼認定的? 怎樣會告不成?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34:00
可能我涵攝錯誤 就算沒拍到乳房 她有拿外套遮檔的動作顯示其主觀之隱私期待 她哺乳就有非公開活動之適用可能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19-08-04 15:34:00
肖像權鐵定是可以要求的,但也頂多讓他刪照賠點錢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35:00
我找找看有沒有這樣的判決
作者: Jimmy030489 (jimmychen)   2019-08-04 15:35:00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8-04 15:35:00
嚴格來講 315-1對於隱私定義是主觀上當事人有意遮掩不欲他人觀看 客觀上訴做出遮掩的行為實務見解認為即使是妹子穿短褲在公開場所 他人偷拍妹妹的胖次 依舊符合本條要件
作者: satan87   2019-08-04 15:35:00
315-1目前不是還是偏結果犯?正常的朝哺乳者拍有窺探隱私嗎
作者: leilo (Lei)   2019-08-04 15:37:00
除非他是故意找角度拍胸部 不然真的很難用隱私權去主張吧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37:00
實務要求客觀上要有與他們人隔絕的隱私空間才會認定行為屬於非公開而屬秘密所以在哺乳室那個整個哺乳行為不管有沒有露都是非公開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8-04 15:39:00
在公眾場所不能主張有隱私期待。
作者: uyrmb47   2019-08-04 15:40:00
沒啥人給噓真神奇 通篇胡扯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5:40:00
我明明就有給 不要無視我好嗎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9-08-04 15:40:00
就告訴乃論啊 看對方想不跟你計較而已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9-08-04 15:40:00
78樓說人胡扯,那你反駁一篇,不然你才是胡扯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04 15:40:00
她遮擋的部位(乳房)還保有隱私期待,但整個行為(在公共場所的哺乳過程)並沒有,刑法不處罰拍攝她哺乳的行為,除非行為人有明顯的去找角度,故意拍攝她不想讓人看到的乳房,很難成立本罪
作者: uyrmb47   2019-08-04 15:41:00
噓文前剛回啦 呵呵看不到回文嗎 麻煩去看眼科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8-04 15:43:00
主觀上隱私期待也要客觀上符合才有隱私期待啊難不成我在公開場所開會,主觀上有隱私期待就成立?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47:00
找不到類似的案例呢 我也開始懷疑到底有沒有該當了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8-04 15:48:00
隱私定義隨便翻都有,不是主觀上有期待就能成立的
作者: DeCsir (說出口就遙遠)   2019-08-04 15:49:00
我能站的論點就是她確實有遮 至於這樣到底有沒有符合客觀上隱私期待就要看認定了 新聞似乎確實沒講到有拍到什麼為我的妄斷致歉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8-04 15:49:00
隱私、人格、名譽這都討論到爛的東西惹
作者: Endermen (安德)   2019-08-04 15:59:00
推這正確觀點4樓你還好嗎?要不要重看幾遍?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6:03:00
我很好 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aqualime99 (豆豆他媽)   2019-08-04 16:12:00
推 明明都是被媽媽生下來 道德觀為什麼可以這麼誇張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19-08-04 16:14:00
315-1是結果犯而非舉動犯,所以未遂應該不罰,而既遂是要已經發生侵犯隱私之結果,擋著如果沒有刻意橋角度、拉開遮掩去拍,很難成立因為法律的定罪不等同於道德觀
作者: yellowsnail (諸城某人)   2019-08-04 16:23:00
推,都遮住了還硬拍,不就是變態嗎?
作者: iamcnc   2019-08-04 16:26:00
變態拍了遮住哺乳士,是不是越遮越興奮?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19-08-04 16:26:00
你可以就道德上指責他,但不代表那會成罪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04 16:26:00
刑分不夠熟... 查了一下正如同cross所說,315-1是結果犯,那本案更沒爭議了,如果行為人拍到的是單純已經擋住的哺乳畫面,當然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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