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111222333 (試驗者)》之銘言:
: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講了這麼多, 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再看到這種精神障礙者犯罪,
: : 就嗆法官、嗆法律、嗆廢死.....說精神病要通通關起來,
: : 這樣的情緒發言除了發洩, 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
: : 那你說還能怎麼辦? 也許這就是身為人的極限吧?
: : 在找到答案之前, 只能繼續努力的找下去。
: 原文恕刪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1219/440818.htm
: 台灣鼎鼎有名的「心魔殺手」
: 陳男原本殺害2名國小姊妹,被判無期徒刑,
: 後來因有精神疾病,改判12年,4年後碰上減刑條例,符合資格,又變成6年,
: 原本以為陳姓男子會改過自新,但2年後他假釋出獄,
: 假裝要應徵檳榔西施,竟殺害前來應徵的女子。
: 法院一審、二審都判處死刑,
: 不過高等法院更一審又改判無期徒刑,
: 理由是陳姓男子有精神疾病,若能治癒,並非沒有教化可能,判處終生監禁!
: 請問版上專家們,這種何解?
: 是台灣司法太爛?
: 台灣精神鑑定醫師太爛?
: 還是死者運氣太爛?
也不是爛或不爛的問題
廢死與否自然有他的道理在
只是台灣司法界現在就是廢死派的才好升官
一般民眾只能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