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原本著作權即將過期的米老鼠,
: 因為美國國會的法案一直延期。
: 不過美國的法律對台灣來說應該沒有拘束力吧?
: 所以在台灣到底能不能自由使用米老鼠?
著作權是依國別分開的,
雖然美國的米老鼠仍有著作權.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6&aid=2616
依照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不起訴處分認定,米老鼠的圖樣誕生於民國十七年五月的「瘋
狂飛機」、一零一忠狗是於民國五十年一月二十五日發行「一零一忠狗」卡通影片前所作
、小熊維尼則是民國十五年發行,我國著作權法對它們的保護祇有三十年,因此其著作權
保護期間已屆滿,美商迪士尼公司控告樺泰服飾店未經其授權擅自使用米老鼠、小熊維尼
及一零一忠狗等圖形侵害其著作權,並不成立
很多文學作品(包括動漫喔)在各國的著作權保護年限也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