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玩遊戲用BUG到底該不該被砍帳號?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10-16 14:14:11
其實那些使用者合約
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
定型化契約怎麼訂都對企業有利
所以一份定型化契約
如果沒有買方條款
還有買方聲明
你要有時間告 都可以告得贏啦
只是拿回來與否是另外一件事
而且台灣並沒有輸家要賠償多少多少的概念
也沒有輸家要負擔贏家的官司訴訟
但是這類契約最常拿出的論點就是
破壞公平性
妨礙其他玩家權益
公司這時候搖身一變
成了最大的玩家權益維護者
很諷刺的
現在遊戲公司就是打定玩家根本不可能聯合起來去影響修法
所以定型化契約部分根本就隨遊戲公司訂爽的
譬如我現在開放包月
但是一天只給你玩一小時有經驗加倍
其他時間多練還會倒扣經驗值
你要馬掛網聊天不然就交易買賣
你說遊戲公司這樣搞你能怎麼辦?
作者: guogu   2017-10-16 14:15:00
不怎樣,因為那間遊戲公司一下就收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0-16 14:16:00
就不要玩啊= =
作者: ask321035 (ask)   2017-10-16 14:17:00
不爽不要玩 這麼簡單的道理很多人在沉迷遊戲後都忘了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7-10-16 14:18:00
很多人忘記是玩家挑遊戲,主動權在玩家這邊遊戲公司不仁,玩家何必談義,雙方原本就只是互相利用罷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7-10-16 14:20:00
我印象也是有, 幾年前sony好像有因為某項使用者條約後來就被迫拿掉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10-16 14:21:00
沒有輸家要負擔贏家的官司訴訟 ??? 你訴之聲明都不寫喔?我以為寫個"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是基本常識耶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0-16 14:31:00
除非訴訟費用很大 不然大部分都是敗訴方負擔不是嗎…
作者: StillAtNight (Rainy)   2017-10-16 14:38:00
沒怎麼辦 就沒人玩啊 你覺得公司會笨到自趕客源?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7-10-16 14:49:00
你真的清楚訴訟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7-10-16 15:02:00
遊戲公司這樣搞能怎麼辦?? 你有一定要玩的理由嗎??
作者: blazewings   2017-10-16 15:02:00
大部分是敗訴方負擔,但是可以在遊戲訂約時加入條款8阿...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7-10-16 15:05:00
不過要是那種買斷制的線上遊戲 如D3 那還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辦 只能先自己吞下去 然後到處發惡評囉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10-16 15:10:00
買斷制多的是退貨手段 除非有愛到衝實體首發才發現糞作但那種也能二手脫手早早認賠殺出少賠點比較少像如D3序號登入的無法賣掉啦 不過會怕就等評價囉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7-10-16 15:54:00
不過那也只是從自己吞變成別人吞而已
作者: cheaptool (小太陽)   2017-10-16 17:52:00
舉例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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