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些使用者合約
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
定型化契約怎麼訂都對企業有利
所以一份定型化契約
如果沒有買方條款
還有買方聲明
你要有時間告 都可以告得贏啦
只是拿回來與否是另外一件事
而且台灣並沒有輸家要賠償多少多少的概念
也沒有輸家要負擔贏家的官司訴訟
但是這類契約最常拿出的論點就是
破壞公平性
妨礙其他玩家權益
公司這時候搖身一變
成了最大的玩家權益維護者
很諷刺的
現在遊戲公司就是打定玩家根本不可能聯合起來去影響修法
所以定型化契約部分根本就隨遊戲公司訂爽的
譬如我現在開放包月
但是一天只給你玩一小時有經驗加倍
其他時間多練還會倒扣經驗值
你要馬掛網聊天不然就交易買賣
你說遊戲公司這樣搞你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