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玩遊戲用BUG到底該不該被砍帳號?

作者: myhome6206 (Rice)   2017-10-16 13:52:46
可是有時候玩家也搞不懂做的事情
是原本遊戲的feature還是bug
因為那不是什麼很明顯的像是洗錢呀
複製、穿牆、瞬移之類的
比較像是某種特殊技巧
用了好用當然就是繼續用
然後還可以拍成教學影片來教人一起用
你不會用就輸人一點
像之前OW的源氏大跳一樣
然後路西歐用滾輪滑牆也是官方
發現職業選手會用才說那是Bug
不過也是有一些bug技巧後來就變遊戲feature
所以像這部分的就很難去界定不是嗎?
作者: OrO3 (OrO3)   2017-10-16 13:55:00
有些東西原本是BUG,後來被當成feature,我之前就遇過。
作者: LiNcUtT (典)   2017-10-16 13:55:00
不嚴重通常不會罰,或頂多鎖個7天;會被永ban的都是重大Bug難界定的當然就是製作方說了算啊,他們擁有最終解釋權
作者: OrO3 (OrO3)   2017-10-16 13:56:00
我維護的系統在某個輸入的框框,應該只能輸入整數。後來多加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7-10-16 13:56:00
類比錯誤 不會有人因為用了大跳就被鎖
作者: Diaw01 (Diaw)   2017-10-16 13:56:00
就我來看 切槍補子彈也是bug~~
作者: myhome6206 (Rice)   2017-10-16 13:57:00
可是那後來也被改掉 那算不算BUG?
作者: OrO3 (OrO3)   2017-10-16 13:57:00
的部分拿掉。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7-10-16 13:57:00
大概就是一樣的BUG 拿去搶副本首殺>永BAN 去路邊殺人>BAN30天 去打沒寶的野怪自爽>沒人管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7-10-16 14:03:00
有牽涉到課金的東西大多永BAN,常規道具7天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0-16 14:04:00
不嚴重或難以判定的遊戲公司通常都懶得理,然後在某次改版中默默修掉對玩家幾乎不會有什麼影響
作者: ohgami (天使千影)   2017-10-16 14:06:00
以前蠻有名的就是Strafe Jump,本來是BUG後來變成必備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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