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得需要再增加法則
看到這標題根本暈倒
不能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那對水桶外的版友就可以了嗎?
如果指名道姓有詆毀的狀況
本來就已有版規可罰
被水桶的版友是反而有特權膩
說在水桶中不能回嘴...
幹 能回嘴是會比較好?
是要在版上吵架給版友看? 廢到笑
可以開放至底水桶者專區 每天開放兩小時讓被桶者在專區裡面和版友互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4-12 05:57:00完全同意這篇,酸水桶中的人如果有罰則,那酸沒有水桶的就至少要有一樣的罰則只罰酸水桶中板友的話完全沒有道理
作者: Oo5566oO (:+*\(〞︶〝)/*+:) 2017-04-12 05:59:00
笑了 代到現實情況 那以後不能酸阿扁了
真心祝福,你的水桶很公道:)願意接受祝福嗎(y/n)?以後提到被水桶的人得先打這一句嗎?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4-12 09:13:00大多數公眾人物甚至個人不會來PTT更不會來西洽,嘲諷他們也要罰嗎?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17-04-12 10:24:00廢到笑無誤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7-04-12 10:29: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