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台灣燈會吉祥物遭爆未經授權 也未付設計費

作者: a71085 (iii)   2017-02-15 16:28:20
※ 引述《allbs (喵嗚)》之銘言:
: : → laechan: 簡單說就是徵稿主辦單位一開始就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常識 02/15 11:59
: : → laechan: 連這種基本素養都沒有還能當公務員的台灣很多 02/15 11:59
: : " 創作者呆尼爾當初經設計公司詢問接案
: : 沒有訂金比稿費用被修改多次後就完全沒下文 "
: : 可以很明顯看出來,這設計稿是一間設計公司找他邀稿
: : 可能得標後經過多次修稿定案之後,就被這設計公司放生了...
: : 然後,基本上在跑流程的都是基層人員啦
: 以林默娘花燈舉例,先說明這東西在政府內的跑法
: 首先,應該沒有人會認為縣府承辦人員那麼厲害,可以自己製作花燈吧
: 所以花燈的部份要外包,請廠商製作,做完後驗收、付款,整個流程到這邊
: 至於長官看不順眼修修改改是另外一回事了
: 換成雲林花燈吉祥物
: 縣府承辦人員開標外包,無法負責廠商公司內部經營
: 廠商公司又二標給苦主,苦主設計後沒有拿到酬勞
: 這基本上是苦主和廠商之間的問題
: 只是現在一鬧大(鬧大還是有用的)
: 縣府瞬間給錢(不知道誰代墊)
: 縣府能做的
: 1.慢慢和廠商算帳
: 2.這家公司看狀況要不要被列黑名單永不錄用而已
: 至於承辦人會不會被黑,是另外一回事了
這種很明顯就是標到案子的外包出來的
其實鍋不應該算該給政府背就是了
反正政府的小額標案都看交情的
如果交情好不用比價就直接發包
大部分廠商設計都是外包的 只負責生產(或者外包光光只負責收錢)
蠻多賽缺都是約聘的在背的啦
流動率高到不行 今年接洽負責人的明年就不見了
還有看過直接丟給替代役完全不了解狀況的
不過基本上這門生意都是看交情的
很少老闆會想要得罪政府人員
就算是政府負責人出錯 老闆還是會當面狗幹設計師給人家看
出包上新聞這家公司應該再來就接不到了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2-15 16:34:00
假設縣府都沒有責任,那就跟統一說我們也是受害者一樣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7-02-15 17:51:00
原po真懂(血淚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2-15 17:52:00
價格太低被幹正常 價格開高 外包拿低 又被幹說浪費錢所以最該拔掉的是中間坑價差的 但不好拔
作者: bndan (seed)   2017-02-15 18:01:00
接不接的到 看關係.出包過只是需要"更好"的關係就是了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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