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人能簡介一下OVERLORD小說版大綱嗎?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15-07-30 11:03:40
先直接說喔
我不會回應原PO,除非你打算正經的回應而不是用那種__釣魚態度
以下正視聽而已。
1.輕小說目前沒有明確定義
 你拿wiki反駁的話,沒什麼好說的,你程度如此還是繼續你的華山論劍吧。
 事實上因為這東西不存在,也不懂你在拿google反駁什麼。
2.徵文比賽並不是定義的標準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徵文比賽提出的標準可以拿來說嘴,徵文比賽的條件叫做『出版社想
 要的稿件內容』,並不等於定義。
3.徵文比賽也有反例
 http://www.spp.com.tw/event/07/2015-Original-novel/p1.htm
 詳見逆思流分類。要說overlord不符合說不過去啊,但這是輕小說徵文沒錯。
4.人類以虐殺魔物為樂的情節?
 有啊,經典的《幽遊白書》看過嗎?(經典沒看過看什麼其他輕小說啊。)
 仙水篇仙水為什麼發瘋去看一下,啊,你不能看,心靈可能會受創,當我沒說。
5.幻想種族有其幻想上的特色。
 不能從該幻想的角度出發,你在代入啥?
 今天overlord的主角設定為泯滅人類情感的不死族,那麼你每一個從人類道德感去描述
 的不適感、無法帶入感都是屁話。
 很簡單不是嗎?不懂嗎?我舉個更簡單的例子。
 A種族和人類完全相同、只有一點不同:
 A種族的嗅覺和人類顛倒,臭味變芳香、芳香變臭味。
 那麼要描寫A種族的故事,最顯著就是A種族的『香水』是各種大便味、水溝味。
 人類聞之喪膽。
 但他們可能只有在一個地方可以和平共處:臭豆腐攤。
 你不能從設定上從A種族的角度出發,你根本沒什麼好談代入感啊。
 去看SAO__就好,好嗎?
6.給點尊重
 這裡絕大多數人都分得清創作和現實的不同,包含作者;
 你分不清也少在這邊放地圖砲,惹人笑。
好了
以下回應完了。
※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說實在看這部真的覺得不太舒服,看到吸血鬼被暗算那集就沒在看下去了
: 但沒想到居然有這麼多人在為這部書找理由護航,努力想把錯的凹成對的
: 要硬說是因為是反派角,所以做任何壞事都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 那這還叫輕小說嗎?
: 我如果要看支解、剝皮、人體實驗等等的反人類行為,我去看一般小說就好啦
: 我個人的底線是你今天魂穿了,不再是人類了,那你可以守著你的大墓穴就好
: 跟人類井水不犯河水,那如果對方白目來找你碴,你電爆當然ok
: 不過也僅僅是打爆或給他們一個痛快就好,不要搞什麼凌遲之類的戲碼
: 但是照這本小說的設定,他的部下基本上都是邪惡值超高的
: 頂多就是喜歡殺人為樂,跟不喜歡殺人但真要殺也不會猶豫的區別
: 換句話說不過就是混亂、守序或中立的區別,但本質上都是邪惡
: 邪惡,是真的邪惡,而不是那種掛羊頭賣狗肉的邪惡
: 他可不像一堆輕小說裡面的假魔王,帶著群笨手下賣萌而已
: 他們是真的殺人,虐殺人,並且發自內心感到快樂的一群人
: 光看吸血鬼那章就知道了,它們根本是快樂殺人狂
: 主角自己也很變態啦,不用幫他洗白了說都是手下自己搞的,我說真的
: 光看他怎麼對待俘虜就知道了,還不是允許底下的人拿俘虜去做人體實驗
: 甚至有人逼戰俘互相殘殺或是逼戰俘吃自己的手腳,我看主角他也沒有反對
: 這證明他自己也不再把人當人看,絲毫沒有同理心或同情心
: 所以讀這本小說到底要怎麼有代入感,我真的搞不懂,所以後來就不追了
: 因為我真的無法融入到劇情裡面,無法理解一個非人類帶著一群非人類作惡的故事
: 雖然某些部下的確有萌點,但是只因為他們有萌點,就可以笑看他們虐殺人或其他種族
: 我自認還沒辦法這麼變態
: 這種反人類,標榜以殺人虐人為樂的作品居然還能動畫化,真的令人驚訝
: 日本人的尺度到底在哪,還真的讓人捉摸不清
: 同樣類似劇情的像是史萊姆當魔王那本,他那本也是弱肉強食的殘酷
: 一樣有殺死有智慧生物的橋段,但史萊姆大魔王只有在有必要時出手
: 他不會為了獲得必要的情報,而去虐殺其他生物跟人類
: 所以到最後"大家"都可以接受他,並且"每一個人"喜歡和他相處
: 這點飛鼠跟他的快樂伙伴做得到嗎?
: 要我說他們不過是一群精神病,活在自己的世界自得其樂罷了
: 可能作者也是一樣
→ stareggs: 主角就是不死族没人性很正常不是 像以前玩不死族盗贼 07/30 09:45
出現了,沒人性很正常
→ stareggs: 在野外殺人也是 會吃對方屍體補血 07/30 09:46
那是必要行為,我可以接受為了生存,你不得不殺人、吸血或吞屍體
但那跟虐殺人取樂是二碼子事
戰爭殺人我可以接受,種族淨化我不行,謝謝
推 Minazuki: 所以輕小說不能寫支解、剝皮、人體實驗等反人類行為 07/30 09:47
→ Minazuki: 這是自硬要定義"輕小說"之後另一個令我難以理解的論點XD 07/30 09:48
那可能是你自己有問題,要不要去看看徵文比賽,對輕小說怎麼定義的?
推 wellywang: 某個程度來說,你就是不能接受反派價值觀,只能王道正 07/30 09:49
→ wellywang: 義,那真的不適合這部 07/30 09:49
→ wellywang: 只能看到主角勇者正義慈悲救世,不能接受描述反派魔王 07/30 09:50
→ wellywang: 心路歷程與做為 07/30 09:50
你們喜歡反人類就繼續追吧,雖然我不能理解你們看一群怪物虐殺人類為樂時
到底在想什麼
但抱歉我還真的無法因為一句"沒辦法,因為他們就是XXX啊!"
然後就可以把所有惡行當樂子看
→ belion: 飛鼠與他的手下,本就不是人類啊,所以沒有人性是正常.. 07/30 09:57
→ belion: 會要求野獸有人性嗎? 07/30 09:57
笑死人了,那我去看探索頻道不是更快?舉這啥鳥例子
況且看獅子獵食是一回事,看獅子吃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今天探索頻道撥出獅子吃人的紀錄片,
你們是不是也要以"那是獅子沒辦法"八拉八拉的,幫探索頻道護航?
→ q0r0p: 殺人類不行 所以人類為主體的故事中 殺異種族可以? 07/30 10:02
誰在那邊跟你殺人類不行?我只是看不慣他們以殺人虐人為樂的態度
要不你倒是找一本主角群以虐殺怪物為樂的輕小說來給我看
→ F16V: 其實就安茲被捧起來加上管不住手下啊 07/30 10:02
→ F16V: 看看那聖王國雙足羊 07/30 10:03
又在那邊 推給手下 飛鼠無罪 了,你真的有看內文嗎?
你信不信就算飛鼠知道那雙足羊是指人類,只要理由充足,他覺得有必要
他還是會同意手下這麼搞?
推 Minazuki: http://ministar.tomor.com/activity.php 07/30 10:03
→ Minazuki: www.spp.com.tw/event/07/2015-Original-novel/p1.htm 07/30 10:03
推 ice76824: 這部如果把種族互換就不會這麼多意見了 07/30 10:04
你錯了,以虐殺為樂,都是一樣讓人反胃
→ Minazuki: 隨手找了一下,甚麼定義??哩西低工沙小?? 07/30 10:04
可悲,連google都不會用?洗洗睡吧你
=========
以上為引用
標準釣魚。
作者: Minazuki (水無月航)   2015-07-30 11:07:00
就一整個在釣魚阿~~出門看MI5之前剛好打發個時間XDDD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7-30 11:08:00
最下面那些白字是誰說的阿?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15-07-30 11:09:00
太粗糙的釣魚只是自爆進桶
作者: rockman73   2015-07-30 11:11:00
別說啦 照簽名檔他至少有黃紅之間 還行還行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11:00
你舉的尖端逆思流不是輕小說徵文 原本的浮文字新人獎是 但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13:00
改組成原創小說大賞後不再只徵輕小說 逆思流才加進來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7-30 11:13:00
其實這本web連在 上小說後 有輕微消毒啦
作者: d54951044   2015-07-30 11:13:00
姑且不管他的觀點正不正確 一直回自慰看了就很不舒服
作者: NizinoYurika   2015-07-30 11:14:00
我懷疑他是在推坑了ww 釣魚都釣到自己快變成魔物了
作者: Kao5566 (靠56)   2015-07-30 11:14:00
幽遊白書的例子不好 1.虐殺魔物的人類非主角群 2.他們下場都很悲慘
作者: daigo (亞德帝斯)   2015-07-30 11:17:00
今年的戰隊第6人,把妖怪打死前還要對方跟自己拍合照作紀念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07-30 11:19:00
不知道為啥想到某位外國作家寫類似克魯蘇神話的小說
作者: Kao5566 (靠56)   2015-07-30 11:19:00
以虐殺為樂為心態的角色在大部分作品都是會被作者制裁的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07-30 11:20:00
在日本出版的時候變成萌系輕小說的封面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20:00
我覺得你可以先google逆思流目前為止出哪些書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21:00
http://0rz.tw/52YLc 除了東京食屍鬼小說版勉強可以算外
作者: Kao5566 (靠56)   2015-07-30 11:21:00
先不論原PO其他觀點 我覺得你搞錯為什麼有人接受不了這部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22:00
你說那些歐美小說是輕小說 我看大概又有人要戰了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5-07-30 11:22:00
今天就訂為C洽的人類和平日好了
作者: blueiceclub (不糟糕的B先生)   2015-07-30 11:24:00
這篇會收網幾隻呢www
作者: gwcatgwcat (M.貓子壞掉工廠)   2015-07-30 11:26:00
只有我覺得eno自己拿某出版社輕小說比賽的徵稿標準,說同一個出版社出在輕小說書系的輕小說不是輕小說很搞笑嗎?
作者: LN0222 (OOR最高)   2015-07-30 11:30:00
同意樓上 雖然徵文規則那樣 但角川是把overload當輕小推呀
作者: gwcatgwcat (M.貓子壞掉工廠)   2015-07-30 11:30:00
雖然OVERLORD是異色作品,可是拿徵文比賽的標準當標準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5-07-30 11:39:00
剛隨便翻了wiki就看到現今還無法明確定義輕小說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5-07-30 11:39:00
overload 過度讀取嗎XDD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7-30 11:39:00
我還overlord 是星海的王蟲呢..overload一般是翻作超載吧XD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30 11:40:00
LORD
作者: blueiceclub (不糟糕的B先生)   2015-07-30 11:44:00
超多人以為是超載
作者: fei6409 (fei6409)   2015-07-30 11:46:00
重載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5-07-30 11:49:00
我都叫大領主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30 11:52:00
第一次看到這個詞好像是天元突破最後一集?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5-07-30 11:56:00
我可以用你第二行認定你傲嬌嗎?(戳)
作者: jaguarroco (賈古拉)   2015-07-30 12:06:00
輕小說不需要精煉的辭藻來裝飾文句,平易近人的日常用語使讀者容易消化。金庸大師的作品想必許多人都讀過,雖是白話文但字句優美;九把刀的作品就相對的平易近人。當然這只是舉例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5-07-30 12:12:00
這部真的是反社會作品啊,讀者如果有人犯罪一定會被媒體拿來大書特書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5-07-30 12:16:00
臭豆腐攤表示:偶臭了嗎?臭了嗎?
作者: seaEPC (沒看見,我沒看見 >_<)   2015-07-30 12:17:00
犯什麼罪? 在現實生活亂丟超味魔法嗎
作者: Basara5566 (巴薩拉)   2015-07-30 12:26:00
在現實使用哥布林號角嗎
作者: chardavi11 (cockroachwang)   2015-07-30 12:40:00
現實中亂淋美乃滋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7-30 12:45:00
請勿回文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7-30 13:03:00
XD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15-07-30 15:46:00
那種就是經不起與理想社會背道而馳的想法的人而已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7-30 21:12:00
我反而被那篇推坑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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