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靠二次創作來賺錢,這到底適不適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11 12:08:00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ReallyWayne (Wayne)》之銘言:
: : 最近看到在討論這件事,要是一般的二創應該不會想到要賺錢
: : 但有人卻說和制定界線,會沒辦法生活,這看似有理卻很奇怪
: : 要是這麼厲害就做原創就好,而這樣的二創是不是該付錢給原創者
: : 當二創變成賺錢的手段,這到底適不適當
: 直接說結論:作者說了算。
: 對!就只是這樣而已。
: 作者想不想讓你賺,他說了算。
不一定是作者說了算
應該是說著作權的擁有者說了算
舉例來講 涼宮春日的激鬥當初是角川出面要求該團體不得在製作,販售
所以就只有出到超激鬥就沒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11 13:01:00
一般人很少會認識到作者不等於著作權人的狀況
作者: d95272372 (火星人)   2014-07-11 13:23:00
作者不等於著作權人最明顯的例子應該是美漫超級英雄系列
作者: ssccg (23)   2014-07-11 14:12:00
即使著作權在作者手上,通常還是出版商說話比較大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