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輕小說是小說的子類,這點無庸置疑,但是想要嚴格定義什麼是輕小說非常困難。
簡單來說,
就…出版社說是輕小說就是輕小說
: 我們只能說某些「核心」作品一定是輕小說,但是在邊緣則有很多爭議。
同意
: 就像博客來排行榜華文輕小,有人可以接受他們是輕小說,有人不行,沒什麼大不了的反
: 正不是嚴謹的學術研究,這種定義問題不需要有官方標準。
: 而我只是以我的標準,或者出版社的標準,指出輕小說和歐美的網路小說都是現今的主流
: 文類,這是個人的看法,沒有要強加到誰身上的意思。
: 拿這問題一直來戰我個人的閱讀量,我想沒什麼必要。我不敢說我讀的書很多,但目前板
: 上在這討論串提到的書,我都有翻過,想來也不算少。
: 除了「輕小說」的定義問題,另一個是「主流」的定義。
: 歐美小說排行榜有四本是網路小說,這是不是主流?
你前面是說「多數的大陸和歐美小說,也都是他們的網路小說啊」
可能你的意思是要表達「主流」,但是我認為不是主流(原因見下一段)
: 有兩種看法,其一是「絕對的主流」要佔絕對的多數,另一種是「相對的主流」意思是你
: 不能說網路小說只佔四成就不是主流,還要想想其他類型呢?
: 推理、奇幻、科幻、驚悚、言情、文藝這些類型的小說呢?
這是兩回事,
小說可分為網路小說(我在這裡指的是一開始先在網路上發表的小說)/非網路小說
也可分為「推理、奇幻、科幻、驚悚、言情、文藝這些類型的小說」,
但是兩個是不同的分類,
網路小說本身也屬於你說的「推理、奇幻、科幻、驚悚、言情、文藝」等類型其中之一。
這兩種分類方式混為一談很奇怪。
: 當然這裡又牽扯到在「輕小說」這個子項,其實也可以有這些分類。
: 但我要表達的只是「輕小說」是個舉足輕重的文類,與其他例如在日本可能和推理小說並
: 駕齊驅同時為主流文類的一環。
: 當然這個「主流」的定義也有許多人不認同。
: 但再次重申,這只是個人看法,希望這樣的說明足夠清楚。
: 在相同定義下有不同看法歡迎討論。
: 對定義有不同看法也歡迎討論。
: 但是如果雙方定義不同,很容易雞同鴨講,希望能避免這種狀況。
: 至於對個人的嘲諷,我想實在很不必要,只是想法的交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