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店到店取貨的名字打錯

作者: jiajiaWeng (Fighting^^)   2014-12-10 20:24:22
剛剛去取合購的 店到店取貨 (不付款)
發現名字最後一個字打錯
店員打給店長
結果要印身分證
我上面有註記
僅供萊爾富核對ezship
我明明有出示手機的簡訊
上有店到店編號
店員卻不看
態度也不好
我可以了解怕給錯包裹
可是態度……
唉 可這家在我家巷口 好近
可能以後要走遠一點了
大家也有過相同經驗嗎?
作者: skinnyfit ( )   2014-12-10 20:25:00
說真的手機簡訊又不能證明什麼
作者: jiajiaWeng (Fighting^^)   2014-12-10 20:40:00
手機簡訊有店到店編號 物品上也有相同的編號 難道不能成為參考我在想啦
作者: gwen31337 (嘩啦啦~)   2014-12-10 21:03:00
遇過不付款拿健保卡也不能領 但其他家都給領所以不想再去那家萊爾富了
作者: huiminyu (光陰的故事)   2014-12-11 00:00:00
我寄過,名字打錯,取件人去領不能領,我只好每二小時打去打店家拜託,最後就給領了.請寄件人處理應該最好吧,他有資料.店員和店長都沒錯 .
作者: jiajiaWeng (Fighting^^)   2014-12-11 00:02:00
因為是主購幫忙寄的 如果是賣家 我就不會領 讓他處理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2-11 00:07:00
我遇過的拿簡訊可以領欸 但可以理解不給領
作者: steven21w (Kevin)   2014-12-11 05:40:00
就是一種規則而已,並非方便就能隨便僅僅為了雙方權益
作者: Easonmo1231 (莫)   2014-12-11 07:42:00
路上撿到手機,去領要算誰的?
作者: lemonchou (lemon)   2014-12-11 09:24:00
有風險,被盜領了誰要扛。店員會怕是正常的啊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4-12-11 10:22:00
方便,只要出一次錯,就變成千錯萬錯都店員的錯之前新聞不也才出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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