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薦] 律政奶爸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38:53
這篇無關小說,純粹回上一篇文章,占用版面抱歉
: 推 centaurjr: 嚴格說起來地球上的國家都是法治國家 06/15 13:19
: 推 centaurjr: 不用說現代中國啦,漢朝算不算法治國家? 06/15 13:59
: → centaurjr: 羅馬算不算法治國家? 古埃及又算不算法治國家? 06/15 14:00
: → centaurjr: 並不是不符合現代西方民主思維的就不叫法治國家好嗎 06/15 14:01
所以說,定義很重要,我想原PO問的應該是嚴格定義下的法治國家,其他意義下的這邊就
不討論了
: 推 centaurjr: 民主國家和法治國家是兩種概念,為什麼要混在一起講呢 06/15 16:34
: → jzn: 除了回應原PO所說中國沒有比較不民主外,現代法治國已經無法 06/15 16:40
: → jzn: 脫離民主原則了 06/15 16:40
我想這邊應該說,以現在法治國原則的定義下,在非民主國家和非分權制衡國家,討論
法治國原則是沒有意義的。
法治國原則的子原則(依法行政)衍伸出了法律保留的概念:
國家沒有法律的授權,不能限制或禁止人民的權利
會要求國家限制、禁止人民權利必須由法律授權,原因不外乎有兩個
1.分權制衡,避免政府濫權
分權制衡的情形下,政府的執行主要是由行政機關完成,立法由立法機關完成,制定限
制人民權利的機關不能執行,執行的機關必須接受限制,這其實就是制衡、避免濫權的
概念
所以如果一個國家沒有分權制衡的制度,立法、執行都由同一批人完成,那法治基本上
沒有太大意義......先立個法在抓個人,多一個動作而已
2.立法機關代表民意基礎:
現在民主國家的立法機關基本上都是由人民選出來,當有「民意基礎」存在,對於人民
的限制或禁止才顯得更正當
所以說,在非民主國家討論法治意義也不大,因為很難想像一些不需要看人民臉色吃飯
的官員會基於民意立法而非私人的利益。當然,也許會有,但是你告訴我那種人會是大
多數,基本上我是不信拉......
至於選出來的民意代表不能代表民意,那我想是民主制度的問題。民主制度不光是投票
的形式,還包含了積極參與的精神,如果一個國家有民主制度,但是不具備積極參與的
民主精神,那能選上的很容易會是各種政策買票的人,最終拖垮整個國家。而當一個國
家的民主精神更發達,人民積極參與,那選出來的民意代表自然會更趨向民意。
所以由民主→法治其實是一種相輔相成的概念,民主精神越發達,法治才越能達到落實。
所以說,法治到底是一條有沒有的線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個我覺得有點難回答,不過
我會覺得法治這種東西要在特定制度討論下才有意義。
台灣的法治來說的話,行政機關免不了會有一些違法的作為,不過還有法院的監督機制存
在,至少不會是行政機關肆無忌憚的情況
至於前面有人提到納粹......
當初納粹最大的問題是他們立法機關立了一個法律,直接把一切授權給當初的納粹黨
,實質上等同於給予行政機關專制的權力(具體的內容忘了)
才會導致後來的二次大戰......這件事情後來還衍伸了行政法上很重要的禁止空白授
權、具體明確原則,這真的是用無數人命堆出來的原則
然後台灣的法治教育......看看每次重大刑案有人跳腳怎麼明明罪證確鑿為什麼審判
那麼久,為什麼律師要幫他辯護,還有前陣子被砲轟的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原則....
明明是限制國家公權力的規則被質疑成這樣,我只能說台灣的法治教育還是有進步的
空間啦......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6-15 20:41:00
推推,想問一下法治國概念要念什麼才看得到...話說台灣目前的體制有限制立法院不能立什麼樣的法出來嗎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0:43:00
你去買本憲法跟行政法的教科書立法院所立的法律不能違反憲法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46:00
法治國原則可以參考憲法教科書,法律不能違背憲法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6-15 20:47:00
可是以往的印象都是立法出來被提釋憲才違憲公告失效期等於這種限制是被動的嗎...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0:48:00
應該說法律有違憲之慮時的救濟途徑是透過大法官釋憲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48:00
因為法規的違憲與否由大法官判斷,不然隨便跳個人出來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0:49:00
畢竟代議士是具有民意基礎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49:00
說法規違憲就無法施行,就真的很難做事了...畢竟很多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50:00
東西違憲與否,是有模糊空間的,大法官都會有不同意見了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0:53:00
我個人還是對我國的法治教育改善抱持著樂觀的心態啦高中的公民課開始加入比較多法律概念的內容後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5 20:55:00
有啦~這幾年的課程內容比我們以前進步多了,不過公民科不太被重視阿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0:55:00
跟八年級生的學弟們討論相關事件時容易多了畢竟開始進入民主法治階段的時間還很短長輩們大多是受到蔣家專制統治時代下的教育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6-15 20:59:00
看到民90年才開始有行政法,而且還大修過,感覺真的是很短
作者: gabin2000 (呵呵,我是肥宅)   2016-06-15 21:00:00
有些觀念溝通是需要很誇張的反面例子才能告訴他們如果像以前這樣那樣亂搞就會這樣那樣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6-06-15 21:07:00
很多憲法、行政法原則真的是前人血淚堆積起來的,給推現在法治觀念,建立在政府是頭怪物,需要牠來服務及保護人民,卻又怕牠傷人,所以加了條條法律鎖鏈上去束縛...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6-15 21:32:00
看看所謂的白玫瑰運動,就可以知道我國法治教育多優秀,連刑庭決議都屈服了呢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6-06-15 22:09:00
幫QQ
作者: serene0414 (永恆不變的是時間往前走)   2016-06-16 09:52:00
白玫瑰...真的莫名其妙,政府帶頭破壞罪刑法定,不知道算不算開民主國家之先河.....
作者: windmist (流星梧桐雨)   2016-06-16 12:40:00
靠北,我還以為我走錯版,有必要在這裡討論這個嗎...原來前面就歪樓了 囧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6-16 13:05:00
還好吧,之前不是也有人從小說和諧討論民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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