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lmar_Drama版主aoshiken不當水桶

作者: yakiniku (燒肉哥)   2012-07-07 00:00:36
※ 引述《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之銘言:
: ※ 引述《yakiniku (燒肉哥)》之銘言:
: :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 : 請你看清楚 你的版規就是這樣寫
: : 沒寫的你就是不能判
: 你看 你又堅持他只有這兩種選項了
你看 你又堅持它不是只有這兩個選項了
我們再看一次你寫的版規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很遺憾 我看不出來哪裡有第三個選項
: : 你這樣寫我就這樣看
: : 還是說你版規這樣寫 我應該解讀它有三項四項五項到N項個涵義
: : 是版規的問題還是你可以隨便怎麼解讀就怎麼解讀的問題
: 如果是我的問題 那以往被板規十一桶一個月、三個月、半年的人
: 怎麼不見他們出來反應說版規十一只有兩個選項
: 板上板友也不是沒人對我的判決有異議過
: 但怎麼也未見過有人出來反應為什麼有這些選項
以前被你桶的人沒意見那是他們家的事
其他版友有沒有意見那也是他們的事
我就是要告訴你 你的版規就是這樣寫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我的爭點就在這邊 你沒明確寫出來你就不能這樣做
我們來拿個劣文的例子舉個例 #1FlwLanV 就是前面5/25 ice6409的判決
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我要強調 以上判決是舉例
你版規沒有詳細訂定水桶給予的條件 版規11就是沒有看到一個月的選項
然後你這樣判 你就是說不過去
: 那所以是誰的解讀有問題?
: 如果你還是看不懂版規十一
: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這句話的含義
: 硬要曲解,那我再回應你也沒用
如果版規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可以讓你隨意曲解
那我再回應你也沒有用
這個版也不需要版規 反正你覺得你要怎麼做你說了算就好
: :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 : 再看清楚你的版規囉
: : 情節嚴重者列退加終身水桶
: : 如果你第一次的枉法惡判是你認為的明智的判決
: : 那就表示事實上不到情節嚴重需要劣退加終身水桶嘛
: : 順著你的三來下來 那你已經思考到版規十一就是兩個選項這件事了
: 你是怎麼可以從我的文字解讀出我覺得版規十一只有兩種選項呢?
: 上面那短短三行哪裡會有讓你誤解我覺得只有兩個選項的地方嗎???
在下順著你的邏輯下來的 讓我們來看看你是怎麼說
三來 如果你真的覺得我不該判你一個月
應該照你說的版規十一版本兩個選項來走
所以你希望我判你劣退加終生水桶嗎??
疑? 依照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的邏輯
你又說"所以你希望我判你劣退加終生水桶嗎??"
所以你不就承認了非A即B的二分
不然你怎麼不說 所以你希望我判你刪文
: : 那就證明你前面就是在 胡說八道
: : 既然不到本身情節嚴重需要劣退加終身水桶
: : 那你照你的規矩頂多就刪文而已
: 如果你那篇的圍規程度只需要刪文 你覺得你會有一個月水桶嗎???
這要問版主大人你阿 我也不覺得我該有一個月水桶
: : 原先的一個月不好意思 我就是要說這就是 惡判
: 你覺得我是惡判
: 所以你是覺得我在布板判你太輕 來組務申訴我應該桶你終身?
怎麼開始胡言亂語了 請你回到第一篇申訴看一下好嗎
我是來申訴你一個月水桶惡判 撤銷這個惡判的判決
當然你如果認定是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要申請補劣退
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不過我要強調 順著你的話意下來 你已經間接的證實了
情節沒有嚴重的需要劣退加水桶終身
因為如果有 就不會是這一個月了你說對吧
: : 不好意思 你的文意就是要讓人理解成如此 我們再來看一下你怎麼說的
: : yakiniku多次在版上金光布袋戲的討論文章下
: : 刻意推文推薦霹靂布袋戲的發片日期
: : 之後某些版友在霹靂的討論文下也開始刻意推文推金光的發片日期
: : 有沒有看到那個"之後" 有沒有看到那個"也開始刻意"
: : 你就是把他說成有因果關係的連結
: 你又理解錯誤了
: 我沒有說你"先" 你又硬凹我的語意
: 你如果硬要把我說的話刻意曲解,那我想我回應就沒意義了
誰凹你的語意 你的表達方式就是如此
有沒有看到那個精美的 "之後" 沒人跟你說 先後乃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嘛
你如果硬要把我說的話刻意曲解 那我想我回應就沒意義了
: : 那我也很遺憾 從你管版的做法 方式我無法覺得你是在管版
: : 我只能感受到你是刻意放任不管惡質文風
: 如果你覺得觀察版友討論 沒有第一時間把其他聲音水桶就放任的話
: 那我想你比較適合一言堂型的討論板
我適合哪一類型的討論版實際不勞你費心
可惜你第一時間不管 第二時間不管 第三時間不管
等過火的時候才要管 我要強調 "過火"這個形容詞可是你說的
等到火燒起來才管 這是哪門子的管
: : 你覺得過火的時候 哎喲 都過火了 燒起來了
: : 只公告不處理是演哪一齣
: : 請你不要選擇性的在那邊浸水桶
: 選擇性?
: 公告完之後除了你刻意發文反串之外
: 還有其他人可以給我選嗎?
作者 yakiniku (燒肉哥)
標題 檢舉kshssoar ahlolha以上兩ID
時間 Fri Jul 6 21:51: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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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zZr4pB
推 kshssoar:兩個嫩嫩 科科
噓 ahlolha:白痴組長
喜歡浸人水桶
那就請依版規三處理 謝謝
參、對其他板友語帶挑釁或語氣不佳者,初犯一週,再犯終生。
《ID暱稱》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92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73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06/2012 23:46:52 Fri 《上次故鄉》220.134.82.66
《 五子棋 》 1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都看完了還不處理 這不就是典型的檢舉了又不管嗎 哈
我想這又是另外一篇申訴文要處理的事情
: : 我就是要讓你知道
: : 當版主不是只會鎖文就好
: : 反正我早在申訴的時候就說這點你要安在我身上就上你安無妨
: "當版主不是只會鎖文就好" <= 這點我認同
: 所以你才會因為違規被水桶 不是嗎?
違規是你在說
這邊就是在跟你爭你的規
既沒該規可言 就沒有水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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