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公路公共運輸方面規劃城際運輸及在地接駁,
但傳統認知上,城際(客運)與在地(公車)是不同的系統,
加上國道禁止站立,所以將2者分開管理。
(主管機關、服務模式與管理方式不同,硬體設備差異先不討論)
但在非都會區常常有以下狀況(其實地方機關與公總都知道)
1.有些路段市區公車營收差所以班次少。
2.國道客運有經過且班次比公車還多,但有短途載客限制(本身營收也差)。
3.民眾看到車子經過空空的卻搭不到。
法規限制造成業者服務空轉,民眾享受不到,資源都浪費掉
這兩年公車司機大出走,政府又認為應該要持續維持服務
是不是能夠藉這機會檢討地區與城際服務整合
像是1801、1803、1573(瑞光路-劍南路)、1815、9026、
北宜國道走滿台9的全程車、北花線/201等...
減少不必要的空車浪費,減輕司機/調度的負擔
以往公總會說有業者競合問題
所以有條件或許是在業者多開多虧的情況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