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公車杜絕溢扣 12月起刷卡機全GPS操

作者: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18 16:59:33
這則新聞說會在12月1日前全面把刷卡機改成 GPS 自動操作,
但我上星期才遇到被多扣的情形,
每天上班都在固定站牌的上、下車,也都是搭固定的路線,
上車站牌是在緩衝區,
當下跟司機反映,司機說他在我上車站牌之前就切換段了,
後來打電話給中興大業巴士,
留下我上、下車的站牌及刷卡時間、公車車號及聯絡方式,
(因為我是用NFC-Sim卡,當下就看得到資料)
對方說會調資料之後再跟我聯絡。
隔了約三個工作天,接到電話,
說「查詢結果只有扣15元,沒有多扣喔」
我說「我這邊的紀錄就是被多扣,我手邊有資料要提供給你們嗎?」
對方說 「我們這邊的資料就是只有扣15元,要請你自行跟悠遊卡公司確認」
接著問說 「你是不是搭兩段票?」
我再說明一次我上下車的站牌,
對方又說 「你是不是接著又搭別的車? 」
(我說我的扣款紀錄顯示是同一路車,而且正常應該會有一個0元的紀錄)
後來我被他搞得有點不爽,就說 「那我自己去找悠遊卡公司和公車處解決」
對方就忽然說 「我再對了一次資料,你確實被多扣了沒錯,
因為我們這邊的紀錄是到幾點幾分幾秒,你只有跟我說是幾點幾分,所以我剛剛對不到」
聽到他這麼說我也是傻眼,那上車的那一次你就對得到?
不過已經不想跟他囉嗦了,留下我的帳號資料,
今天早上就收到15元的退款,只有15元沒有什麼補償金。
我是覺得司機有時候忙中有錯我也不是不能體諒,
只是對方的態度好像我是故意找碴還是要去騙15元的感覺,
讓人很不舒服。
※ 引述《TPDC (Lin An-Shiuan)》之銘言:
: 北市公車杜絕溢扣 12月起刷卡機全GPS操作
: 中央社 台北11日電
: 台北市公運處表示,公車上下車刷卡實施逾3個月,前2週溢扣情況較多,大部分為司機
: 操作疏失,已開罰8家業者;而12月1日前業者須全面把刷卡機改依GPS自動操作,杜絕溢
: 扣。
: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長常華珍指出,雙北公車上下車刷卡自7月1日實施,前兩週溢扣情形
: 較多,多為司機未依核定路線之緩衝區操作刷卡機,公運處列管的14家業者中有8家因此
: 被依「公路法」開罰新台幣9000元;其餘6家因刷卡機有GPS自動操作,沒有誤判段位而
: 溢扣的情形。
: 常華珍表示,公車上下車刷卡的第二階段預定為明年2月,原本業者必須在之前把刷卡機
: 改依GPS定位自動操作,公運處現已將更換機器時程提前至12月1日,屆時就沒有駕駛操
: 作錯誤的問題,杜絕溢扣。
: 常華珍表示,之前的溢扣個案,業者除了退錢給乘客以外,也有給100元超商禮券作為補
: 償,而新制上路至今乘客也都習慣上下車皆刷卡,現在運作都正常。
: https://i.imgur.com/W4YQzFJ.jpg
: (公車上下車刷卡實施逾3個月,前2週溢扣情況較多,多為司機操作疏失。 圖/聯合報
: 系資料照片)
: http://udn.com/news/story/7323/4098537
:
作者: miniuser (=.=)   2019-12-18 21:05:00
就算送到公運處也是一樣 我也被第一名搞過 整個累爆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19 20:14:00
如果硬掰可以讓你放棄,進而省下後面的成本,當然會睜眼說瞎話的周旋下去啊!!且確認溢扣後,不只退款而已有了退款證據,如果主管機關來問有關是否有溢扣事件等就比較難直接蓋掉說沒有了
作者: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20 14:12:00
我收到的匯款是個人名義匯的,他們應該沒有往上呈報吧
作者: tv98 (tv)   2019-12-20 23:44:00
前陣子也被溢扣 有補償到 提供大家參考先記下車牌 拍下車牌也行 然後到便利商店的ibon機(不一定是7-11)查詢卡便餘額明細 一樣要拍照下來 較保險然後打1999或公路總局 投訴 把搭乘的路線 車牌 上下車站牌告訴客服 他們就會去查 大約6個工作天 會給回覆事實確定後 會有7-11禮券100做補償 比當下跟司機說 有的司機會給分段卡 下次做同路線可用 或打到客運業者那 還要有保障時間或6個工作天到還沒給回覆就去催 避免被吃案 打 1999要記得他們受理都要給案件編號 沒有傳訊給 一定要再打去 1999有錄音 比較有保障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22 00:27:00
mimotoki大收到個人名義匯款,證明我猜對了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9-12-22 01:37:00
個人名義匯款是因為請款時效性吧,這種事情哪可能要員工自己退?
作者: luther0583 (((((((((((()))))))))))))   2019-12-22 17:35:00
只有7-11有ibon,其他超商的多媒體機kiosk叫其他名稱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22 20:28:00
naruto大,即使時效,還是可以用公司名義退款,消費爭議是原PO和業者,多收錢的也是業者,如果單純從帳上看,業者並沒有退款,是路人甲匯給原PO相同金額,二者不是同一件事情(白手套概念)。若路人甲之後宣稱匯錯款原PO是否要返還?記得有些被認為詐騙的案件,都是戶頭多了筆不認識的人匯來的錢而開始的。
作者: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23 23:50:00
tv98大說得有道理,當下我只想到打給公車業者比較直接,沒想到會被吃案。下次會記得直接打1999,不過最好是不要再有下次了!另外,我也覺得用個人名義匯款超怪的,與時效無關吧,希望後續不會有什麼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