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四部宗義1 --卻佩格西講授

作者: FHShih (hou)   2021-03-18 13:19:25
總說的部份,此處關於宗義建立的解說分三:1. 定義 2. 分類 3. 分類的個別意義。
其中 「分類的個別意義」之內容會依序說明毗婆沙宗、經部宗、唯識宗、中觀宗
這四部的宗義。
何為 「內道佛教徒之說宗義的補特伽羅」,此術語的定義要具備三個條件,
在藏文裡,定義通常寫在前面,術語寫在後面。
定義裡有三個重點 1. 必須承認三寶為真正的皈依處 2. 不承認三寶以外的皈依處
3. 必須是說宗宗義的補特伽羅。
具備了這三個條件,就是內道之說宗義的補特伽羅,不具備就不是。
承許三寶為真正的皈依處,此三寶為佛寶、法寶、僧寶。其中佛寶是盡除一
切過失,圓具一切功德者。具體而說,佛本身與佛心續當中的身語意功德都是佛
寶,或者說完全斷除了煩惱障與所知障的一切過失,具足一切功德之後,
彿本身以及佛心續當中之身語意的功德都是佛寶。
其次僧寶必須是入聖者道的補特伽羅,換言之,也就是見道位以上的補特伽羅。
佛本身既是佛寶也是僧寶,但不能說佛心續的身語意功德是僧寶,因為僧寶
是入聖道的補特伽羅,所以僧寶必須是聖者的僧伽。法寶是聖僧伽心相續中的智,
智是道諦,道諦是法寶;以及依於道諦的力量而證得的滅諦,也是法寶,因此法寶
是道諦與滅諦。
所謂的道諦,如果是大乘聖者,就是聖者心心續中的菩提心、大悲心、空性
見、四無量心、出離心等,這些都是道諦;以及依於道諦的力量,斷除煩惱障、所
知障,這個斷除的部份,安立為滅諦。道諦、滅諦是法寶,法寶是三寶中真正的皈
依處。跟隨著三寶、皈依三寶,並且依著法寶而斷惡行善,如理實修,則可以解脫
惡趣之苦,甚至解脫輪迴之苦。對這些有一個深切的體認、接受,亦即承認三寶為
真正皈依處,這是成為內道佛教徒之說宗義者的第一個條件。
承認三寶為真正皈依處,這裡的 「處」,在藏文有 「內」的含意,它有 「基
礎」的意思,也就是三寶是救渡眾生,出離惡趣與輪迴的基礎。皈依處分為真正皈
依處與不是真正的皈依處。而三寶是真正的皈依處,是真正能讓眾生脫離惡趣苦與
輪迴苦之皈依處;反之,三寶以外,其他非佛教的宗義、非佛教的導師、世間的
神,這些則是非真正究竟的皈依處。如果是一個內道說宗義的補特伽羅,
必須不承認非佛教或世間的神祗等為皈依處。
為何非佛教的導師或教法不是真正的皈依處呢?因為,如果跟隨非佛教的導
師,進而學習他們教法,並不能真正讓人脫離三惡趣苦、輪迴苦。原因是他們沒辦
法宣說無誤的脫離三惡趣苦、輪迴苦的方法,所以外道導師與教法並非真正的皈依
處。
世間的天,主要是欲界這些沒有證得聖道的天,他們不能做為人們究竟的皈
依處,不過可以請他們幫助去除違緣,以及協助承辦順緣,
但是不能把他們視為帶領我們解脫三惡趣苦、輪迴苦、真正究竟的皈依處,
因為他們本身還在輪迴中,世間的天,並
沒證得聖道。以上是成為內道佛教徒之說宗義者的第二個條件。
第三個條件:說宗義的補特伽羅,這個內容剛剛也有提過,也就是依於教理
不斷的思惟,最終了解佛之密意並且為他人解說,這就是說宗義的補特伽羅。例如
毗婆沙宗與經部宗,一樣是依於教理去理解佛陀之密意,但是教與理二者,他們是
以教為主。換言之,小乘說宗義者,在理解佛陀密意的過程中,雖然教、理都有,
但是主要以 「教」來掌握佛陀之密意;大乘的說宗義者在教、理二者之中,主要
以 「理」來掌握佛陀的密意,這是大、小乘理解佛陀密意之差別。
定義的部份說明完了,底下看分類:若將其 (內道佛教徒說宗義之補特伽
羅)區分有四個:1. 毗婆沙宗 2. 經部宗 3. 唯識宗 4. 說無體性宗 ( 中觀宗 ),其中
前二者 (毗婆沙宗、經部宗)也可稱為 「說外境二宗」。說外境二宗的 「外境」,
要理解為外境是諦實成立或說外境是實有,亦即主張外境為實有的二個宗派是毗婆
沙宗與經部宗。
底下看分類的個別定義,這裡要解釋四部宗義各自的內容,第一解說毗婆沙
宗的體系、第二解說經部宗的體系、第三解說唯識宗的體系、第四解說無體性宗的
體系。
毗婆沙宗
首先說明毗婆沙宗的體系,將以七個科判說明,後面的三個宗義也會分七個
科判說明。如下:
1. 毗婆沙宗的定義
2. 毗婆沙宗分類
3. 毗婆沙宗語詞解釋
4. 毗婆沙宗對於對境的主張
5. 毗婆沙宗對於有境的主張
6. 毗婆沙宗對於無我的主張
7. 毗婆沙宗對於地道建立的方式
絕大部份毗婆沙宗的宗義,都在這七個科判裡面,當然,更微細的部份無法
包含在內,但是大部份主要的主張都在裡面。
1.1 定義
毗婆沙宗的定義:不承認「自證識」而主張外境諦實成立之說小乘宗義的補
特伽羅。這裡的自證識也就是自證分,諦實成立可翻譯成實有。這個定義一樣有三
個重點:1. 不承認自證識2. 主張外境諦實成立或主張外境實有3. 說小乘宗義的補
特伽羅。在四部宗義中承認自證識的有經部宗、唯識宗、瑜伽行中觀自續派,這三
個宗派;另外,毗婆沙宗、經部行中觀自續派、應成派,這三派皆不承許自證識。
主張有自證識的宗義,他們認為任何認知,一定有一個能經驗這個認知本身
的識,否則這個識沒有辦法被經驗到,這個經驗認知的識就是自證識。例如苦受、
樂受等,一定要有一個識能經驗到苦受、樂受,不然苦受、樂受沒有辦法被經驗
到。所以他們認為任何識,都有一個能經驗自己本身的識,這就是自證識。因此假
設有100 個識的話,就有100 個自證識。
自證識的安立,包括經部、唯識、瑜伽行中觀自續派,他們是依於理由去推
出有自證識,經典裡並沒有明確說明有自證識。以眼識為例,眼識是屬於往外看的
一種認知,它往外看的對境是色,那麼誰知道眼識在看色呢?這就要透過自證識才
有辦法知道。
自證識它並不是離開眼識之外而有,自證識與眼識是同一體性,也就是眼識
裡有一部份它可以知道眼識自己本身,那個部份就是自證識,而且其體性跟眼識是
同一個。自證識是往內看的,不像眼識是看外境的色。自證識它經驗的是眼識本
身,等於眼識裡面的一部份經驗眼識本身,這個部份就是自證識。同理,如同眼識
一般,只要是「識」都有一個能經驗自己的自證識,而且這個能經驗自己的自證
識,與這個識本身同一體性。
主張有自證識者,認為眼識往外看「色」,因此眼識是「他證識」,這裡的
「他」是往外的意思。而能經驗這眼識本身的識,則是「自證識」。因為它是「往
內的」,所以稱為自證識。自證識的「自」是往內之意,它經驗的是眼識本身;他
證識是看外在的色。眼識這個他證識所看的境,與自證識所看的境不同。眼識這個
他證識看的對境是「色」;自證識經驗的對境是「眼識」。主張有自證識的說宗義
者,他們由理由推出來有自證識,對於這一點,毗婆沙宗並不認同,所以毗婆沙宗
並不接受有自證識之說法。
底下要解釋的是定義的第二個部份「主張外境諦實成立」。這裡要先解釋外
境:外境與心是不同體性的。例如,色、聲、香、味、所觸這五個境,如果它是外
境,這個「外」就表示這五個境與心是不同體性。另外還有一個解釋是:假設眼、
耳、鼻、舌、身這五識的產生必須透過色、聲、香、味、所觸這五個境作為所緣
緣,也就是以五境當作因而產生五識時,那麼五識是果,色、聲、香、味、所觸這
五個境是因或所緣緣,表示色、聲、香、味、所觸這五個是對境,它們跟心是不同
體性。
換言之,它有二個理解:1. 五塵與五識是不同體性2. 這五個境的產生是在五
識之前,它是五識產生的因或所緣緣。因為毗婆沙宗認為這五個境,它是產生眼、
耳、鼻、舌、身這五識的因或所緣緣,所以色、聲、香、味、所觸這五個所緣境等
是因。由這些因,進而產生眼、耳、鼻、舌、身這五識—是果,境與識這二組是
因果關係。
在佛教中不論任何宗義,皆不承許因與果是同一體性,所以只要是因果關係
就是異體。如果認為這五境與五識是因果關係時,表示這五境是外境,是存在於
「心」之外。例如以「色處」這個境,產生看見色的眼識為例,色處這個時候是產
生眼識的因;眼識本身是色處的果,所以色處以及看見色處的眼識,此二者是因果
關係。因果關係在佛教四部宗義裡,都主張二者是不同體性。這表示色處是存在於
看見色處的眼識之外,亦即色處是外境,這就是「外」的意思,也就是指不同體
性。
毗婆沙宗不僅承認有一個離開心之外與心不同體性的境,它還認為這個境是
諦實成立、是實有的。所以主張有外境以及主張諦實成立必須分開來理解,也就是
在主張有外境的基礎上,進一步認為外境是諦實成立。
底下要附帶說明的是「不承認有外境者」:並不是所有的佛教宗義都主張有
外境,不承認外境的宗派有唯識宗、瑜伽行中觀自續派,此二宗義不承認有外境。
例如,他們認為色處與看見色處的眼識二者是同體性而非異體,亦即色處與看見色
處的眼識這二者非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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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
如果沒有稍微學習一點宗義 對於空性的細節見解不太了解
可能會搞不清楚印度數論派教義和中觀自續的差別
在實驗室弄出的東西 要確定他真的無誤 除了"感覺很像"這個理由
應該是不太夠的 如果可以再細緻一點確認 對自他都是好事
無想天人也誤以為自己感受到的證量就是成佛了 心停滯在阿賴耶識上
也會同時出現樂明無念的覺受 形容起來真的都差不多
但要死時才會發現根本還沒出輪迴 所以 [感覺很像]從來不是可靠依據
理論和修證兩者相輔相成 不偏一邊 自然準確無誤證得究竟
這個教授是 洛桑卻佩格西講授 有點長 今天先貼一點
之後應該會不定時接著張貼後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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