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飲酒戒

作者: log56 (君主建山川)   2014-08-22 18:10:36
※ 引述《cyberleft (cyberleft)》之銘言:
: 推 log56: 一點補充: 只是傳遞酒杯, 自己不喝, 未來就得五百世無手報 08/21 14:53
: → log56: 況乎飲酒, 所以酒只要喝了就會有惡報, 不是說清醒就沒事的 08/21 14:54
: → cyberleft: 恕我閱讀經典有限,不知log大這段文字引自哪本經典? 08/21 15:52
: → cyberleft: 佛教說的業報,決定在於心。單純動機遞酒杯,就會有 08/21 15:53
: → cyberleft: 500世無手的報應,不合教理。 08/21 15:54
: → cyberleft: 例如,對方想喝水卻沒杯子,遞酒杯當做喝水的杯子, 08/21 15:54
: → cyberleft: 難道這樣也會得到500世無手報應嗎? 08/21 15:55
: → cyberleft: 即便酒杯用來裝酒,舉個例子,有些地區氣候寒冷, 08/21 15:56
: → cyberleft: 有時需要飲酒暖身,或在食物中加酒轉變食物的性質, 08/21 15:56
: → cyberleft: 難道這樣也得500世無手的惡報嗎? 08/21 15:56
: → cyberleft: 這種遞酒杯得500世無手報的說法,根本不合「不飲酒」是 08/21 15:58
: → cyberleft: 遮戒的範圍。佛教的果報不是機械化的僵硬呆板。 08/21 15:59
: → cyberleft: 中阿含15經:「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 08/21 16:12
: → cyberleft: 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 08/21 16:12
cyberleft 兄您好,
五百世無手的說法出自《梵網經》:
T24n1484_p1005b06(00)║若佛子。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
T24n1484_p1005b07(04)║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
T24n1484_p1005b08(03)║何況自飲。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
T24n1484_p1005b09(01)║況自飲酒。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由於因果極為深奧,因此在日常判斷學佛人行為是否該做的時候,
最好是依戒而行,同時參問善知識,
按邏輯推理並沒有錯,但是我們的智慧畢竟有限,
無法像佛菩薩那樣考慮的周延,在講因果的時候還是謹慎為上。
再來,依您之見,您認為「佛教說的業報,決定在於心。」
在一個廣義的範圍來說,大致上是不錯的,
但是如果要仔細分析起來,業報最起碼有三個部份來決定其罪過的輕重,
也就是根本、方便、成已,
如您所說,無心傳遞酒杯,乃至於無心傳遞發酵的食品後轉換為酒,
雖然心中並無犯意要給予他喝酒,
但是一來酒的確從其手中遞交給他人,方便俱足,
二來,他人飲用了酒,此事成已,
也就是說這件事表面看起來沒有犯意,
但是已成就罪業的三分之二,
說到底,還是有罪業,只是因為不犯根本,
因此這一罪業並不成重。
也許您會問,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事實上《地藏經》中也明言「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因此持戒的重要性在於,明白在娑婆修行事實上是有很多機會會犯戒的,
只是吾人不自知罷了。
佛是如實語者,傳遞酒食追根究底還是有罪過,
因此絕對不是您所說「機械化的僵硬呆板」的教條主義,
與之相反, 佛陀會這麼講,正因為要保護菩薩學人,
使其知曉事情的嚴重,切莫輕易犯戒,事實上有更深的呵護用心在其中。
話說回來,
佛菩提道需要歷經三大阿僧祇劫長時間的修行,
過程中必定會時常遇到過去與我們結緣的眾生,
但是結的緣未必都是善緣,總是會遇到許多難以避免的社交情況,
因此世尊也勉勵菩薩們:「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遇到身不由己的情況時,若有機會攝受眾生,即使己身破戒,
換來對方的得度因緣,那也是一樁好買賣。
有興趣可以參考 buddhism 版版友 d8888 的文章,
看看佛陀是如何以一個權衡使用神通的故事勸勉大阿羅漢回心佛菩提道的:
http://www.ptt.cc/bbs/Buddhism/M.1408123415.A.8DA.html
那麼,犯了罪過怎麼辦?
發露、懺悔,發誓後不復作,
那麼也能將一件犯戒的因緣轉變為一件佛事,
對修行人來說,也是有許多利益的。
總的來說,因果作用的機制本身而言是很機械的,
只是傳遞酒杯就有這麼大的惡報,因此常言「菩薩畏因」,
但是對於佛菩提道來說,菩薩所想的第一件事卻是攝受眾生,
在權衡眾生與自己的戒行時往往會選擇成全了前者,
因此可以獲得很大的功德。
未來雖然仍舊要面對惡報所帶來的苦果,
可是菩薩仍然甘之如飴,這才是菩薩的心行與正行。
一點心得,阿彌陀佛。
作者: cyberleft (cyberleft)   2014-08-22 18:29:00
不接受您的看法,但是尊重您的看法,建議您有空閱讀阿含經。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8-22 18:46:00
這裡所引的應該是指有如法受菩薩戒得菩薩戒的佛弟子,對有得受菩薩戒戒體的人應小心謹慎,如果知道有眾生想喝酒,此有菩薩戒戒體的行者拿盛著酒的酒器與對方飲酒滿對方飲酒的願,於菩薩戒有虧失。如果在一般商店如誠品書局展示架上有器皿展示,某甲看到其中有一只水晶高腳酒杯拿起來欣賞,欣賞之餘遞給同行的某乙與他分享把玩,像這樣的傳遞酒杯應不構成這裡的戒法得受戒體後,在行持上於戒體是否有所虧失,依結罪的輕重而有相應的懺罪還淨,比如得受五戒戒體的優婆塞,於妄語戒的行持上,若發心欲妄語未言者,是遠方便,犯下可悔,言而不盡意者,是近方便罪,犯中可悔,若向人自言得道者,由遠方便、近分便至於圓滿,便犯不可悔。得受戒體若犯下品的可悔罪、中品的可悔罪,就要依戒律裡所說懺罪法如法懺罪,不是放著不管,不可悔者則破失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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