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享受父權利益又要平等對待是不是雙標?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12-19 19:34:15
我覺得矛盾
在昨天瘋狂對所有高富帥地圖砲
高富帥一定花心 一定定balabala
今天好像就忘記自己昨天怎麼說的
不想專一幹嘛騙人結婚
前者既然是社會共識
那你後者的要求 就不是社會共識
社會共識是高富帥一定花心 照昨日之你說的
今日之你又說不可以
你誰啊 自己都認不得自己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21-12-19 20:27:00
結婚的效力有國會認證,那才叫社會共識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12-19 20:31:00
可是人家美國人耶結婚通姦一次罰9萬 給元配賠償金額 你覺得很符合社會期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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