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

作者: season2011   2021-05-01 00:59:55
看到最高五年就知道又是女權在亂搞了
五年是什麼意思
傷害罪 就是五年以下
適用範圍
一般來說
到打到人骨折送醫 只要沒致殘
都在這範圍
而強姦呢
三年以上
所以要去搭訕的要知道
這法律定的範圍
大概就是
只要被覺得說騷擾
形同打人打到送醫
一個騷擾的太嚴重還會判的比強姦還重
如果真的忍不住想要一直騷擾
那還是直接強姦比較划算
這就是這法條的意思
外遇喊是兩人私下問題 所以只能告民事
現在這個又來入刑了
給這總統上台
法律就搞的跟屎一樣
完全沒有評量的標準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刑度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這倒是蠻重的
: 沒記錯的話甚至可能比性騷擾或偷內褲(竊盜)還重
: 比方說侯友宜的姪女婿偷女同事的內褲好幾條,卻獲不起訴處分
: 但此法成立後,如果女同事表示因為內褲被偷感到害怕
: 那也許有這條法律涵攝適用的空間也不一定
: 綜上所述,
: 筆者大致上肯定跟騷法的用心
: 對於被過度追求、被騷擾的人是一種保障
: 最實際的嚇阻作用
: 也不一定要成罪
: 正常人想到過度追求行為被請進警察局去喝茶做筆錄
: 就應該不會堅持繼續騷擾下去
: 男性版友請捫心自問,
: 你如果被想追的女生報警,
: 被迫去派出所做筆錄被訊問
: 心裡會怎麼想?
: 所以從嚇阻效果來看
: 應該是有作用的吧?
: 大家怎麼看?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21-05-01 02:37:00
那就應該把其它犯罪刑責拉高啊 皆大歡喜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21-05-01 02:58:00
對刑度不滿可以討論,但是外遇跟騷擾的可比性在哪?
作者: n1030103 (ㄎ)   2021-05-01 03:17:00
那你可以去強姦了呀,別光說不練
作者: k268185 (k268185)   2021-05-01 05:57:00
法律量刑比例原則沒依據
作者: gogoskywalk   2021-05-01 06:06:00
看被告的騷擾多嚴重導致判得比性侵重 嚴重到導致受害者身心靈重創 試圖輕生了結生命 為什麼不能判得比性侵重?
作者: PECVD (PECVD)   2021-05-01 08:11:00
看到推文我真的覺得感受腦真的不適合理性思考受害者心靈受創程度一樣的時候結果騷擾刑度比性侵還高?
作者: yahoody (A-RON)   2021-05-01 08:35:00
樓上,你被水 了嗎?8樓,你被水 了嗎ㄍㄠˋ 打不出來耶https://i.imgur.com/eBQwAAF.jpg
作者: s73990 (頑皮小中醫)   2021-05-01 10:14:00
滑坡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0:50:00
你在呼籲強姦嗎?
作者: Acce0912 (小魚)   2021-05-01 10:55:00
就把刑責量化來做討論而已 沒人在鼓勵犯罪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05-01 11:08:00
是性侵刑度太低,跟騷定五年時,就該把性侵刑度調高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1:08:00
又是垃圾羞辱策略,人家拿出來討論內容,左派就說你呼籲強姦??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05-01 11:20:00
民粹被指出解決方法有問題,第一時間都貼隊友標籤即為內鬥內行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1:35:00
在他們這些人眼中,非黑即白,支持法案就正義使者,說法案有問題就跟蹤狂、強姦犯,還有這些人對法院體系盲目的有自信,覺得法律定0~20年都可以,讓法官決定就好,是沒看到最近紅火案搓湯圓搓了15年從九年搓到無罪,狗仔們用這法進去有錢人就要脅你,否則讓你關個爽,原來這才是左派心中的好法律阿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5-01 11:45:00
補血。他們只想總結為"一群仇女噁男在擔心被告"不想要其他聲音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1:58:00
犯法的事情就是都不要做 在那邊討論作哪個比較划算是?跟騷法刑度有問題 並不會合理化跟騷這件事喔同樣跟騷法刑度有問題 也不會合理化強姦這件事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05:00
左派要攻擊人還有種方法,因為整篇文章沒問題,他們會拿出裡面的一小部分自認為有問題(其實只是他們看起來情緒不舒服)的部分來攻擊,但上下文銜接起來一點都沒問題的東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05:00
原來整篇文章都沒問題啊 顆顆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06:00
西說穿了,這法律這樣定沒做配套,確實會讓真正觸法的人去選擇刑罰較輕的去行為但是左派的人會認為犯罪的人都很笨,不會鑽法律漏洞,不會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11:00
這麼愛最大化就不要只拿跟騷跟強姦來比拉 多比幾條啊強姦不如外遇 還有咧?先射箭再畫靶 這種把戲看多了拉先拿跟騷不如強姦 接下來強姦不如外遇 然後?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15:00
又一種左派會出現的攻擊方式,就是顧左右而言他,因為她不知道怎麼反駁內文,乾脆扯一堆無關緊要的東西出來湊字數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17:00
跟騷 強姦 外遇 都是本文自己提的喔 你只剩亂扣帽子這招了嗎? XDDD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17:00
我就看左派這種情緒發言是能發到什麼時候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18:00
我也看你這種搞笑發言能發到什麼時候啊 繼續扣帽子吧我講的內容全都是本文自己提出的啊 你說無關緊要? 哈既然跟騷強姦外遇都無關緊要 那你在這邊推廢文幹嘛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0:00
是裡面的內容沒錯,但你的敘述亂七八糟無關緊要阿,是敘述的人有問題,又不是原文有問題還看不懂,我說的就是你再回廢文,而不是他在發廢文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2:00
是你看不懂我的意思 你也不用再回我了 根本懶得理你會認為 強姦比較划算 很有道理的腦袋 就已經很荒謬了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2:00
你還真是專業噓文仔耶,可以連噓也是練很久的吧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3:00
你專業無腦推啊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3:00
好啦,感受腦就是感受腦,跟感受腦的人談邏輯就浪費時間而已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4:00
就你最有邏輯囉 會同意強姦比較划算的人超有邏輯喔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4:00
又貼標籤阿,這沒辦法傷害到我耶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5:00
沒有要傷害你啊 你幹嘛搶受害者位置坐?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5:00
那你幹嘛跳坑 我說你傷害嗎?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6:00
這是事實阿,沒貼喔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6:00
"傷害"這兩個字也是你先講的 又來了 XDDD先貼別人 再說是事實 哈哈哈哈哈就你的腦子認為是事實啊 原來感受腦是這樣子啊?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7:00
根本拿你的話塞你自己的嘴就夠了 笑死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7:00
你反駁原文的東西就是無關緊要,除了感受腦還有啥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8:00
你先把自己嘴裡的話吞回去吧 你講的話就最適合你自己啊每句話從你的腦袋講出來 全都是你的邏輯你的思維你的話別急得貼別人標籤 你腦裡標籤第一個貼的就是你自己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29:00
當然是得邏輯,唉,跟你這種感受腦吵真沒意義左派就是左派,先貼標籤再說別人貼標籤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29:00
對不認識的版眾 單憑幾句推噓 滿滿都是你自己的想像啊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30:00
第15樓先貼標籤不就你嗎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30:00
問問題跟貼標籤一樣嗎? 你先看懂吧貼也不是貼你 你急著上來對號入座幹嘛?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31:00
你那就是貼標籤啦,還問問題,當別人瞎子勒我爽阿,看到左派貼標籤,當然得上來唸唸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31:00
你要被當瞎子我也沒辦法感受腦被貼標籤 忍不住要唸唸?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32:00
就是非瞎子才要上來唸阿,不唸就被當瞎子囉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32:00
哈 沒人在乎你耶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33:00
懶得跟爬蟲腦講話了 加油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33:00
也沒人在乎你啊 我只在乎左派標籤文而已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12:34:00
誰答腔我就說誰
作者: luswtin   2021-05-01 12:34:00
誰答腔我就說誰
作者: PECVD (PECVD)   2021-05-01 13:26:00
推文真的見證有些生物就是沒辦法思考法律雖然定出來,但是不要犯就沒事,科科!怎麼不跟白色恐怖的家屬說說看?怎麼不去江國慶的墓前說說看?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1-05-01 14:15:00
外遇比騷擾嚴重??????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05-01 14:29:00
為何需要刑度類比,想想純綁架刑度為何需要廢除死刑一切都是為了事發當下保護被害人時間順序來說,跟騷+傷害,大多跟騷在前對刑度有疑慮的人都希望讓更多跟騷犯停止進一步傷害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1-05-01 15:22:00
沒差,女權仔盡量教,反正一定會有台女濫用。我們在後發制人即可!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5-01 15:48:00
zzz...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5-01 17:42:00
這篇的提出的問題很實際啊 有問題的法為什麼不改的更完善 傷害要是判的比殺人重一定是有問題 跟騷比強姦重為什麼不改
作者: PECVD (PECVD)   2021-05-01 18:01:00
因為感受腦只會說“感受不好”,對她們而言感受根本沒有強弱之分,感受全部都是“真實的”,科科!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01 18:03:00
跟騷是五年以下,強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過強暴三年起的確太輕了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5-01 20:59:00
又講刑度 又拿江國慶來講誣告 某些爬蟲腦拿A打B很厲害
作者: yubari (夕張)   2021-05-02 09:57:00
樓上不要再吵了 大家都是好人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21-05-02 15:43:00
……
作者: bbbing (無)   2021-05-03 09:07:00
所以拉高刑責是板上魯蛇台南的責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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