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約砲v.s.買春 哪個比較嚴重

作者: candy7777 (宅妹)   2020-07-30 14:05:56
並不是污名化性行為,她明明只是污名化買春而已
妳擴大偏頗解釋了
從道德層面來看,我也是不支持約炮或買春
從合法角度來看,買春目前更是違法的
而法律其實是反應社會整體普遍的價值觀
如果覺得法律不合理,那也請爭取或等到合法再做
所以不要什麼都推給性需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需求
但人類不是禽獸,大部分人會思考,遵從社會規範,會守法(不然要法律幹嘛?)
會買春的人,我個人覺得跟某呼麻男星一樣
說國外都合法,說大麻多棒棒,自己都沒錯
啊就是不合道德,就是違法了嘛!
約炮至少沒違法
但如果是要挑另一半,道德層面我絕對都是無法接受的
※ 引述《anabanana (香蕉那那)》之銘言:
: ※ 引述《ameiamei412 (jingmei140)》之銘言:
: : 先說我是女生,兩個我都不能接受,在明知或可得而知的情況下不會選擇做過這些行

: 的
: 我也是女的,兩個我不但都能接受,還覺得是該被世俗化、不該被譴責的行為。另外、

: 往前,我也不覺得對方有義務告知過往的情事,交往前的他/她,是另一個人,不是你

: 交往的對象。
: 不能接受的只有在感情之間,在未經你認可的狀態下來從事這些行為。
: : 男生當另一半,如果非要比較,買春比較嚴重,但這也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不代表所

: 女
: : 性,合先敘明。
: : 其實男生都搞錯了,重點根本不在安不安全合不合法,不是不重要,而是這兩者只是

: 撐
: : 我價值觀的附隨品,大部分女生都是先愛後性,而有些男生卻可以先性後愛,
: 這是以妳自己的觀點來全概大多數的女性,這也讓較有性慾的女性覺得自己不正常,不

: 捍衛自己的慾望,因為害羞,覺得自己很蕩,而不敢尋求正確健康的資訊。當然你可以

: 麼說,但請別涵蓋「大部分女性」,畢竟大部分女性就算有性慾、能性愛分離也不敢說

: 來。
: 甚或性只是
: : 生理需求,無關情愛,所以在我的立場來看:
: : 一個男人要花錢跟一個素昧平生的女人發生性器結合的行為是一件很讓人不能理解亦

: 法
: : 苟同的事,反之,一個女人單純只為了錢,一手取錢一手交鮑銀貨兩訖的行為,也讓

: 很
: : 噁心。
: 兩方面都是各取所需罷了,當然你可以覺得噁心,這屬於你思想、言論自由。但你的思

: 是否也是來自一直以來所受到的觀念和教育?那你有質疑過這些「觀念」過嗎?
: 若你未曾質疑過這些觀念,那說出來這些事單純就像說出「粉紅色事最漂亮的顏色」這

: 言論一樣, 只是你自己本身的擇偶偏好罷了。
: : 買春跟約炮除了錢之外看似相似,可是本質上卻不同,不想花錢帶著屠龍刀兩眼一閉

: 以
: : last dance的龍騎士姑且不論,約炮更看重雙方的個人條件,你不花錢就能讓對方雙

: 打
: 這不一定,有時只是不想花時間經營任何短暫關係短暫,人生有時真的很累很累,累到

: 不下去,能用小錢解決的事情不好嗎?
: : 開/就能硬,也算是你有本事,大家物盡其用,但買春講直接一點,就是魯蛇,別說

: 麼
: : 麻煩、免錢比較貴、買春會帶套更安全(不帶套你敢上我也是佩服),其實就是你條

: 不
: : 好。
: 沒什麼條件好不好的,如果買春這樣事能讓主觀條件不好的人得到慾望解放,那有什麼

: 好呢?
: 當有更多人批評、污名化「無愛的性」這個行為,戴套、安全性行為的知識和討論就更

: 被地下化,更沒有人敢碰這個議題,那更會嚷人類整體陷入健康風險。
: : *但真的條件不好,一輩子都可能看不到他人裸體的那種,就去約或買吧,不用在乎

: 人
: : 看法,別人的看法也不重要,人生苦短。
: : 最後想跟那群明明有選擇卻買過春約過炮每次有這類文章就跳腳且致力於把這些行為

: 理
: : 化的人說:
: : 去吧
: 我沒買過春,也沒約過炮。不一定要把跟你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是惱羞成怒的方式來證明

: 的論點,也不需要把你狹隘的觀點合理化。
: 沒傷害到人的前提下,何必有那麼多的約束?
: : 但癢歸癢做人要誠實
: : 不要又要止癢又要騙人家好男孩/好女孩
: 要人誠實,又要slut-shamming 人,這真是...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15:00
這是一個奇怪的思考 站在法規角度強行別人就範不過 娼妓文化在人類社會中就一直存在 也不可能消滅這種法規是可笑的 還不如加強身體健康控管和檢查機制妳這是站在權力結構 和高權統治的思考腦你要不要左轉去Law版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4:22:00
拿嫖娼和殺人放火類比,請問這之間的相同之處在哪?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22:00
這邊討論的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一種社會行為和現象然後妳跟大家講說 不行 這種行為違法不能存在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20-07-30 14:22:00
你認為包養算是性交易嗎?跟買春有什麼差異?
作者: anabanana (香蕉那那)   2020-07-30 14:22:00
沒道理、不符合時宜的法律難道不該重新審視嗎?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23:00
但它確實存在 那這樣的討論沒有交集呀 因為妳直接句點
作者: k91011022 (徬徨)   2020-07-30 14:24:00
你標準錯亂阿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20-07-30 14:24:00
包包換鮑鮑、斗內跟乾爹開房間...這些又跟買春有什麼差異?
作者: anabanana (香蕉那那)   2020-07-30 14:27:00
既然你都覺得該重新審視這條法律了,那有這些討論來喚起政府的重視不是更好嗎?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4:27:00
anabanana剛好說了我要說的話,人家問妳嫖妓跟殺人差別在哪裡所以不能合法化,妳還在講違法不違法這不是鬼打牆是什麼?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20-07-30 14:40:00
你認為該立法禁止約砲嗎?另外試問性交易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作者: sable (規格外品)   2020-07-30 14:43:00
法律好棒棒是吧?香港國安法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   2020-07-30 14:44:00
性交易已經合法 是各縣市政府行政怠惰不設性專區請不要混為一談 是政府的錯 跟人民無關這就跟立法院立一條法律民國987年1/1日全國人民都可以領到一億元一樣 有什麼意義
作者: xu3ru8fu3 (人家才不是為了你)   2020-07-30 14:50:00
一隻雞跟一隻鴨 兩個收費一樣打一砲淨收益為0,這算交易還是約砲 求解
作者: annaxuan (關於我愛妳)   2020-07-30 14:56:00
道德魔人出現摟XD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5:01:00
台灣性交易合法,只是需要在性交易專區目前沒有設立專區是因為會打壓到房價,誰都不想接
作者: hirobumi (隱性肥宅)   2020-07-30 15:42:00
可是其實合法欸,只是要在特定的區域內,也就俗稱的性專區,只是目前沒有縣市首長敢設立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20-07-30 15:52:00
買個春就可以過濾掉妳這種人,划算!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5:52:00
我還是覺得妳可以到阿姆斯特丹看看,台灣思想太落後紅燈區就在皇宮旁邊呢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20-07-30 15:58:00
思想落後的井底之蛙可憐可憐的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6:44:00
如果合法妳還是看不起,一開始扯合不合法是自打臉?是妳說約砲至少沒違法,我才問妳嫖妓合法地的問題也是妳反問我大麻怎樣怎樣,用問題回答問題所以只要嫖妓合法,那跟約泡就沒有優劣之分因為也沒人有約砲完跟砲友拍照曬在IG上啊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   2020-07-30 17:30:00
看來你也是支持惡法亦法 法官造法的信徒 可以 這很法律系大家沒有看不起啊 林森北路的新建案你買的起嗎笑~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20-07-30 18:11:00
你乾脆說只有法定夫妻交配是合法的就好了
作者: paimin (playl)   2020-07-30 20:16:00
政府擺爛不想管被說成是社會共識 真是甩鍋的好藉口 通姦除罪 同性結婚 廢死 要不是行政怠惰哪需要浪費這麼多年的時間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   2020-07-30 20:52:00
笑死 看你發文紀錄 師大圖文7年能賺到5000萬?其他更魯的文就不說了 真的笑死 不要說你帳號買的喔
作者: taikouhncheu   2020-07-30 21:33:00
先幫妳補血,買春&嫖蟲會來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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