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劈腿或外遇一定是錯的嗎?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2019-11-10 06:27:18
如題
劈腿或外遇 一般都是被批判的一方
但是如果對方有或雙方下列情況呢?
1.家暴 不工作 染賭毒等不良嗜好 勸說無效 已造成己方生活以及親友受影響 甚至危害
性命 已說明想分開意願但對方不接受
2.交往或結婚一段時間者 對方拒絕從事性行為 或性生活不協調(如有特殊性癖好或沒興
趣只是敷衍帶過)已說明想分開意願但對方不接受
3.對方有精神疾病或是極度不安全感 把自己當浮木 若分手會造成對方傷人或自殺 但交
往會造成雙方兩耗影響雙方一輩子
4.對方非意願情況下造成巨大災難 己方想持續交往需耗相當代價(如忽然背負龐大債務
或身體機能嚴重受損)
5.交往後發現雙方個性極度不合適 但是對方無視 認為愛可以克服一切 不願意分手
我個人是覺得1是可以劈腿或外遇的 2.勉強算介於模糊地帶 3.4理論上是不可以有劈腿行
為但由於人非聖人 所以3.4的情況劈腿我是可以接受的 5.我個人是覺得在告知想分手的
意願後 理論上是可以另尋目標的,但如果我是被告知的對象我會沒辦法接受XD
各位看法呢?
作者: ayakashen (圈圈圈)   2019-11-10 06:40:00
你列的這些點難道只有劈腿或外遇才能解決?就跟問 殺人一定是錯的嗎 一樣,每個人都有他做這件事的原因,但沒必要合理化這些普遍負面的通俗價值觀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11-10 06:42:00
3有些人會栽贓對方有精神病裝受害者,4對方都遭遇重大危機你這時候還能癢啊?是不能好好分手嗎?分手要誠意,劈腿就是沒誠意,假設這些人不肯分手,就算你劈腿他們還是不肯分,不分的人很多都不是愛,是因為恨,執著,沒別的生活,沒人支持等等,你劈腿沒用的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9-11-10 06:50:00
一錯不能抵一錯 這是最基本該有的概念 最多是雙方都有錯 比例問題 而不會因為一方錯很大 另一方的錯事就變對了
作者: lock0308 (lock0308)   2019-11-10 06:52:00
別為你的理由找藉口
作者: SPADETWO (黑桃二)   2019-11-10 06:59:00
1.你該尋求幫助而不是尋求外遇2.如果你的人生只有性 那還是早早分了以免耽誤別人3.所以不能分手但是可以外遇??4.你是想分手還是想外遇??5.分手阿 問號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9-11-10 07:11:00
你就直接說劈腿無罪就好,反正理由都涵蓋了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9-11-10 07:32:00
什麼叫打死不分手?沒有分不掉的手,只有不想分的手
作者: wilson50152 (wilson)   2019-11-10 07:40:00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11-10 07:48:00
女的被家暴快被打死了要怎麼找對象?? 邏輯問題一堆舉例又很差, 能夠劈腿表示還心有餘力告訴你啦,實務上劈腿的都是家暴打人的那個人有暴力傾向和破壞規則的都是同一類人, 不要偷換話題能夠劈腿,你一定有能力好好處理分手問題,但是你不要你選擇劈,還陷另一方於不義, 說都是他怎樣怎樣有毛病不肯分啦, 他真的怎樣都不肯分再說啦!人不可能怎樣都不肯分,就是你處理不好而已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9-11-10 07:53:00
「一個女生被家暴快打死了 要跟男的分開 男的不肯 女的就不能再找對象了」不是吧?!你中間少的那些該做事項呢??被家暴逃都來不及了,怎麼會這時候去找男友?找了就能不被家暴嗎??這時候是要先找警察家人朋友避開危險,先以生存為目標吧?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9-11-10 08:11:00
快被打死了正常人應該會先報警,或做其他向外界求援的動作,脫離暴力威脅之後搞不好還得花一段時間走出被家暴的陰影,哪來的心力玩劈腿?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19-11-10 08:12:00
這想法ㄏㄏㄏ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9-11-10 08:12:00
推osmanthusjo大
作者: a9463838 (滷蛋)   2019-11-10 08:17:00
噓爆這邏輯 無言都舉例家暴了 還想用劈腿來合理化
作者: ianlin1216 (josh6121)   2019-11-10 08:25:00
分手還要問對方啊?都幾歲的人了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9-11-10 08:29:00
不肯分手就不能分了?被家暴直接報警啊,這還要教喔,還是你以為你外遇那個家暴的對象就不會打你了,然後會笑著祝福你跟你分手?
作者: kids990132 (J.J.N.)   2019-11-10 08:30:00
對方不肯分手就不能分手?
作者: jason72830 (PTT甲級貧戶)   2019-11-10 08:36:00
邏輯謬論 對方錯不代表你的行為能夠合理化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9-11-10 08:37:00
先分手不會嗎?
作者: jason72830 (PTT甲級貧戶)   2019-11-10 08:37:00
只是兩個都錯 各打五十大板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11-10 08:39:00
本來就是單方說了算啊,你以為不是嗎?利益喬不攏而已啦,撒錢下去婚都可以離了。不想撒錢又不想被罵只想當好人,好處都給你拿光啦還栽贓別人咧!(搖頭)
作者: shikiaki (章魚)   2019-11-10 08:40:00
直接分手就好啦 ,何必劈腿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11-10 08:42:00
你當然可以看到喜歡的就提分手啊,但是你要承擔追不到下一個的風險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9-11-10 08:42:00
你說的這些點 都是可以先離婚先閃人的好嗎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11-10 08:43:00
還要被上一個親友一起罵渣罵到爽,這樣你都做不到,下一個怎麼看得上你?說愛我要追我,結果龜龜毛毛畏畏縮縮婆婆媽媽的,閨蜜一討論直接遭眾嫌劈腿就是以欺詐之術無風險獲得兩方好處,所以才討人厭啊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9-11-10 08:46:00
分手本來就是單方面決定就好 沒有分不掉這種事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19-11-10 08:46:00
社會現實面會很符合你的論點,但在這邊道德至上,幫你補血一下
作者: offstage   2019-11-10 08:50:00
其實你根本不需要再在意別人的想法,人生是你自己的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9-11-10 09:05:00
你提的案例的確是社會真實面,活在粉紅泡泡的人無法接受現實,把離婚講的跟買單一樣簡單,先幫補血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19-11-10 09:14:00
舉這些是能證明什麼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9-11-10 09:18:00
你說的案例通通都可以打離婚官司,也都找可以找到新聞判例,但離婚跟分手相比之下麻煩的地方就在於錢,錢搞定,離婚一點都不難。
作者: cytotoxicT (Nahee)   2019-11-10 09:20:00
後來被發現外遇也沒有比較好 像我爸 而且最後還不是離婚了
作者: doa2 (邁向名師之路)   2019-11-10 09:21:00
除了離婚比較麻煩,交往是你說分就分了啊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9-11-10 09:22:00
對阿哪有分不了的,少在那邊找藉口女提分手遭轟命危警方指出,昨天下午二時許,吳嫌又到安親班找黃瓊瑤,正在上課的黃瓊瑤接到吳嫌電話,從三樓教室下樓,兩人在安親班門口碰面後開始爭吵,講沒兩句話,黃轉身想走,不料吳嫌一時惱怒,竟掏槍從她後腦開兩槍。
作者: ll1117 (Linus)   2019-11-10 09:22:00
先分再搞,很難嗎?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9-11-10 09:23:00
連交往過都沒有的空想...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9-11-10 09:26:00
這男嫌情緒控管不佳,女老師數度提分手被拒,後來直接避不見面,男方就去工作的地方兩槍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9-11-10 09:32:00
樓上講的案例基本上就是有分手了吧,只是恐怖前情人硬要繼續纏著甩不開,這種情況假設女方有交新男友我不覺得叫劈腿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9-11-10 09:44:00
分手提了就算分,這我認同,但婚不是提了就離,算了沒我的事,你們聊qq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9-11-10 09:45:00
我認為只有一種 分手對方會自殺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9-11-10 09:49:00
先定義分手,單方提出不管對方是否同意就算數嗎?
作者: wetland (dox)   2019-11-10 10:07:00
個案有必要拿出來討論嗎?
作者: kmaster (救球是一門藝術)   2019-11-10 10:08:00
拜託先離婚,背叛婚姻就是垃圾那來那麼多藉口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9-11-10 10:14:00
哪個感情事件不是個案?
作者: melody503 (LaLaHaHa)   2019-11-10 10:23:00
身邊不只一個人遇過重鬱患者以死威脅不分手、道德綁架、精神壓力、索取分手費,不過我相信是人的問題,不是病的問題就是了
作者: sam860217 (PTT好難辦)   2019-11-10 10:27:00
婚姻因為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單方面說要結束就結束 一定要辦好離婚 但是分手本來就是可以單方提出後就結束關係的阿 原po回推文的邏輯?看到更喜歡的 要跟你分手哪裡有錯嗎??你要怪就怪你自己要找這種的吧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9-11-10 10:30:00
你理由伯喔 自己沒處理好前段感情還敢肖想下一段?
作者: ellan810227 (JADE)   2019-11-10 10:30:00
不會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9-11-10 10:32:00
你有想過沒處理好會害到原本對象也會害到下一個對象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techo0116 (Techo)   2019-11-10 10:33:00
邏輯已死
作者: mj2124 (CL)   2019-11-10 10:34:00
想了N個理由責怪對方,就是不能好好說自己要分手都是they的問題
作者: RenRenBoy (吃了花的男孩)   2019-11-10 10:36:00
為什麼都把個案當成通例啊 腦子有洞嗎?
作者: never1302 (Markelofffff)   2019-11-10 10:38:00
分手本來就只是告知而已,管對方同不同意?
作者: risedance (思想貓)   2019-11-10 10:41:00
並不是所有事情有合理的動機就能免除道德爭議,人世間有這麼簡單的話就好了
作者: DATION (昊仔)   2019-11-10 10:43:00
交往分手從來都是單方決定的 又沒有法律問題是在不願意三
作者: risedance (思想貓)   2019-11-10 10:43:00
有更好的選擇何必選擇最爛的方式?劈腿和外遇這種行為
作者: vinonota (薇諾諾塔)   2019-11-10 10:47:00
少在那邊合理化外遇劈腿好嗎
作者: daosu (daosu)   2019-11-10 10:47:00
其實我很失望,我以為這篇是要理性討論我們為什麼會認為劈腿或是外遇會導致反感。但這篇看起來只是設定一些特例合理化劈腿跟外遇
作者: johnsonlin16 (johnjohn)   2019-11-10 10:49:00
你的故事?
作者: Pigchi (勿擾)   2019-11-10 10:52:00
前面有人外遇劈腿比殺人?!
作者: r5e97nk63 (DoUNo)   2019-11-10 10:56:00
跟對方說句「我要和你分手」,很難嗎?
作者: allan168861 (乂狂傲建桓乂)   2019-11-10 11:00:00
這邏輯能力厲害喔
作者: jeudionemore (星期四的隔日)   2019-11-10 11:05:00
邏輯課認真一點好嗎
作者: mist0529 (三途)   2019-11-10 11:05:00
對 遇到特例不肯分 就給我吞下去
作者: SPADETWO (黑桃二)   2019-11-10 11:06:00
對方打死不分手? 你知道分手這種事只要一方成立就可以了又不是離婚 就算離婚也可以打官司啦你想打炮 人家不想 那你就分手去找個願意的阿 很難?硬要留著不給打炮的幹麻 當佛祖拜嗎?家爆好可怕不敢分手 結果跑去外遇???是真的很想被打死?
作者: lusheep (老爺不要不要的)   2019-11-10 11:10:00
4
作者: eunice1110xp (瓜~)   2019-11-10 11:11:00
都不行啊 難道不能先分手嗎不要位自己的軟弱找藉口為
作者: lulalalulala (大家好我是嚕啦啦)   2019-11-10 11:22:00
補血 我覺得在被害的一方孤立無援的情況下 有人願意拯救他願意好好愛他 施暴方又需要時間好好處理 這種劈腿我覺得沒有不好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9-11-10 11:23:00
為什麼對方不接受就分不了?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9-11-10 11:24:00
「家暴快被打死」…家庭暴力防治法表示:???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9-11-10 11:24:00
這社會這麼亂就是一堆人著各種理由替自開脫,笑死
作者: safefriend (安全好朋友)   2019-11-10 11:45:00
你說的這些狀況都可以用法律申請離婚
作者: valeria0929 (hope)   2019-11-10 11:51:00
你自己推文都說是特例了,那還有什麼可討論的?不滿意就先分手啊,到底是有什麼障礙?被家暴還要乖乖站著被打喔講白一點,你如果不是富豪,沒有離不了的婚啦,講不通就上法院啊
作者: Eligor41 (Hank H)   2019-11-10 11:56:00
伴侶錯你就可以錯回去就不是錯嗎 沒有其他方法解決?你媽是不是沒生邏輯給你
作者: alliana (溪名)   2019-11-10 12:01:00
台灣其實沒那麼容易判決離婚,不過通姦還是會被告啊。
作者: flyingcatt (飛行貓咪)   2019-11-10 12:26:00
邏輯已死離開這段關係再開始下一段很難?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9-11-10 12:34:00
本來分手就是單方面說了算啊你遇到喜歡的就分手啊。比劈腿好
作者: Kiritsugu04 (水交田力)   2019-11-10 12:45:00
一堆不看文章的= =
作者: jidou (廢人)   2019-11-10 12:47:00
1到4,分比較快,5沒實例,如果真的非常不適合,對方也會發現
作者: BardxBaymax (BabyRage)   2019-11-10 12:51:00
好了啦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19-11-10 13:00:00
作者: hilotsubomi (hilo)   2019-11-10 13:04:00
是,請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人是你選的,所以該分手該離婚,該消失該報警該打張老師該打家扶或衞福部就快做,你不自救,沒人可以救你,遠離病原體,愛惜你真正愛你關心你還可能被拖累的家人,不要讓他們再擔心牽掛提心吊膽為你操煩下去...幹嘛弄一個對方可以指責你控告你的把柄讓自己更難拖責?夠不幸福了還要拖住另一個搞不清楚狀況又沒道德觀念的小三,來讓你原本已經夠混亂的世界更混亂嗎?不能跟正常點的人交往嗎?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19-11-10 13:08:00
干你屁事
作者: i4c2i3c0 (矮子也有出頭天)   2019-11-10 13:09:00
分手=你明確提出分手不給予空間複合+斷開與對方所有聯繫 你是不是理解能力很差??
作者: jidou (廢人)   2019-11-10 13:26:00
如果你想劈了,把遇到的問題po出來比較好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9-11-10 13:41:00
劈腿的對錯難定義,但外遇一定是違法的,以上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9-11-10 13:49:00
這種觀念問題應該在交往前先說清楚,而非交往後讓對方單方面承受其後果。
作者: deniel508717 (噴射柴犬)   2019-11-10 13:54:00
自助餐好ㄘ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9-11-10 14:09:00
你可以分手啊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9-11-10 14:11:00
廢話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19-11-10 14:59:00
遇到上述事件,應該好好處理雙方關係後,再走向下一段。別用這些藉口合理化自己道德低落的行為
作者: kartg0028444 (家裡又大又舒服)   2019-11-10 15:00:00
你不會分手離婚嗎??
作者: pei520 (靡卡兒)   2019-11-10 15:04:00
啥叫對方不願意分手,說清楚後封鎖刪除不就分了嗎?
作者: rucarl (化繁為簡)   2019-11-10 15:11:00
一定是錯的。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9-11-10 15:20:00
看社會新聞跟身邊例子就知道,不用上來問
作者: mercury   2019-11-10 15:40:00
分手本來就是單方說的算 不要自欺欺人了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9-11-10 15:43:00
沒錯啊 看到更喜歡的你就分手阿 確實就不是劈了阿是喜歡的瞬間就分喔 不是經營到對方喜歡你才分喔
作者: takuya1 (再...再睡3分鐘)   2019-11-10 15:48:00
分手不是離婚,單方面同意即可
作者: Nagisayan (柳)   2019-11-10 16:19:00
對方不願意就不分,外遇劈腿時就不用管對方意願了?還是你說的會家暴的那些人會不同意分手然後同意劈腿?
作者: celia000 (celia)   2019-11-10 16:24:00
傻眼,分手不是單方面說的算嗎?又不是離婚還要兩個人同意喔= =
作者: IiiiIiIIiiM   2019-11-10 17:10:00
犯罪都出來說自己沒辦法然後找個藉口就全部無罪好了祝推動立法順利喔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19-11-10 17:52:00
只要一方說分手就是分手
作者: KUKIKEKI (曲奇)   2019-11-10 17:58:00
能理解有些人可能會「想分分不掉」但實際上只要夠狠心說完分手直接斷絕一切聯絡 那就是分了 如果對方變恐怖情人來堵你騷擾你可以報警
作者: csp53164231 (鴨仔)   2019-11-10 18:42:00
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開只要一個人決定,沒有分不了的手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9-11-10 19:08:00
是^^
作者: y30048 (ky)   2019-11-10 19:09:00
早該除罪化了,落後國家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9-11-10 19:30:00
理由伯是你嗎
作者: jc9962 (降龍十巴掌)   2019-11-10 19:31:00
超級自私而已
作者: rtyu2836 (容兒)   2019-11-10 20:58:00
遇到這些逃命都來不及了有空劈腿?當大家跟你一樣沒腦喔
作者: tomwhite (小白)   2019-11-10 23:04:00
所以我說你為什麼不先分手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9-11-10 23:08:00
這些問題確實很大,但劈腿或外遇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逆?你好歹把有問題的人解決吧,分手又不用兩方同意,你說完分手之後再怎樣都不算外遇了
作者: littlechild (勇氣)   2019-11-11 00:25:00
舉的好幾個例子,感覺如果不好好處理,都很可能是情殺的起因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9-11-11 01:19:00
交往要2人同意,分手1人即成立唷 ^^
作者: Brucy704 (才疏學淺)   2019-11-11 07:45:00
先處理好前一段 後面比較不會被說話跟指責
作者: ZAXUS (YehSeafood)   2019-11-11 09:23:00
分手只需要單方面提出 對方接不接受根本無所謂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19-11-11 11:15:00
妳一定是兩性專家或是心理諮商相關的人,對吧?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19-11-11 12:33:00
分手不需合意,儘管找新人大方跟前任說拜拜不就好了,你邏輯已死還嘴硬,可悲
作者: drinkmywater (愛喝水的學生)   2019-11-11 12:46:00
拆散一對成就兩對
作者: myallmind (我只是個貓頭放置器....)   2019-11-11 16:23:00
你該不會只是想找劈腿同溫層XDDDDDD
作者: diudiuan   2019-11-11 17:27:00
嘔嘔嘔嘔嘔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9-11-11 18:29:00
渣行為拿特例來坦,奇葩
作者: sheep9966   2019-11-11 22:08:00
到底要多沒腦才能問這種問題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9-11-13 09:31:00
所以一到5劈腿的下場不會更慘嗎 劈腿沒分手 對方就不會家暴了 就不會發病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9-11-13 19:14:00
是 情有可原還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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