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如果不幸遭到性侵

作者: catspajamas (貓貓亞(*′ω`*))   2018-10-04 04:16:11
首先,還是要謝謝PhilumniS願意討論,原本我不想回覆
是因為早早發現論點迥異,在分岔的狀況下只怕再次失焦
不過,看到你回某版友時我十分意外
代表你我的概念其實相差無幾
我若再次爬梳你的原文,仔細回覆,也許可以減少齟齬
(1)我的原文中提到舉手事件,事件中提到多數女生不敢給男友知道自己被性侵
你的主張為「為什麼?因為沒有人能接受事實啊」
並在推文中否定受害者不該揭露此訊息
反問「你要一個你愛並愛你的人去承受同樣的過程?」
恕我幫你整理,你要說的是身為一個受害者,不應向男友自我揭露
因為愛他就不要傷害他,如果男生無法接受這些訊息,分享只會釀成傷害。
是,分享有其風險,沒人說貿然分享有大智慧
但我也提供了受害者的觀點: 「她只希望你能共享她的過去」
就像跟分享自己父親家暴的事件、人際曾有的失敗、惡夢的驚擾一般
我再進一步推論,受害者若要如你所想,不能讓男友知道她的過往
代表受害者關係圈由近而疏,幾乎都不能向任何人訴說,更遑論公開發表了
你要受害者對此事噤言不語,委屈偽裝,只因為「如果男友無法承受」
為何就不從「如果男友可以承受」的互信、互愛、互諒開始假設
而要逼迫受害者基於最壞的打算,心事得藏一輩子?
伴侶之間分享財產可以,情史透明可以,甚至過去荒唐很多人也都可以接受
結果一個暴力事件的受害者的心路歷程卻不容許分享?
因此,(1)這些話背後隱藏的訊息是:
被性侵者所受的苦只有你自己能承擔,且不容分享
被性侵者向另一半袒露過往非常自私,而且沒人可以接受這事實
(2) 你說,「男人在同樣的條件下誰會選擇曾被性侵過的?」
然而,「同樣條件下誰要OOO」這種例句,本身就是假議題
我隨便都可以來句:同樣都是周子瑜,誰要小腿粗的周子瑜
因為你永遠可以假設更好的選擇,去否定現實中的人物
然而,現實終究是沒有兩個沼澤人給對方挑選
回到原題,(2)這段話背後隱藏的訊息是: 被性侵者會被厭棄、並且是貶值的
(3) 你說,「我實在不懂為什麼要去強調性侵被害者說出口畏縮什麼東西,
這到底跟這個問題有什麼相關的?」
我承接的主題是「她未婚夫說: "誰能夠接受被性侵的受害者"這種專斷的口吻,就非
常值得導正了」,隨文我也說盡了須導正的原因
再者,我認為原po原文推文中各種對受害者自我揭露的否定
也會一再惡化性侵受害者對躋身大眾前,卻難以肯定自我的困境
注意!我強調受害者並非一定要自我揭露
我只是在擁護任一受害者應有的權利
而非要被"誰能夠接受被性侵的受害者啊!"如此文化所恫嚇
(4) 回覆你說,「年輕的時候我受過什麼委屈發生過什麼事情,我也不會想要跟對方說」
以及「到底為什麼被性侵一定要跟對方坦白?」
再次強調,我的文章中從來沒說「一定要坦白」
而是此種「假設性問題」若連問都不能問,且未婚夫的回答過於專斷
可推論背後有一種意識形態在運作,這創造出不合理的「性侵文化」
(不管未婚夫是不是短暫喪失理性,還是因為某些情境言不由衷,我概不揣測)
次之,有關你的人生你的遭遇你的選擇,大叔,那是你
我想你那句應該不是想把你的堅持強加在別人身上
但語境容易讓人誤會!
受害者能有自己的選擇,如同剛才你所贊同的那篇板友
不也是經由坦白與訴說後,得到了力量嗎?
(5)「catspajamas: 我才要反問你,為什麼被性侵的人不能坦白」
「PhilumniS: 你搞錯囉,我沒說不能坦白,我是說為什麼要坦白?」
為什麼受害者會想坦白我早早就論述了,我想我是認真跟你溝通的
(6) PhilumniS: 「你們這些把坦白正名成對的行為,然後呢?」
然後呢? 難道坦白正名是錯的行為嗎?
然後呢? 我絕對認同,坦白後的得失與後果,受害者自己要承擔
但如果你說,坦白正名是不對的、你不能說他是對的
這是直接剝奪受害者坦白正名的權利。
後來你反對他人去論斷坦白的對錯,試圖打破二元對立,既無對錯
你何必一開始就把話說死。
向所愛的人露出自己最脆弱的肚皮,誰不會怕被踹上一腳?
或著你的伴侶抗壓力不足,同理過頭而比你更心傷?
你問我「然後就是社會上無法接受的人還是多數
,你們的勇氣能夠帶給多少人幸福?」
受害者自己覺得幸福就夠了,其他版友的文中你也能祝福他們的勇氣
如果你同意,受害者跟伴侶自我揭露沒有錯
如果你同意,並非"沒有伴侶能接受受害者揭露的事實"
如果你同意,受害者必須評估風險,承擔後果
我們兩者意見的集合
實際上遠比之前的討論大得多啊
: 我得跟你說,身為一個快四十的男人,
: 經歷過那麼多事情看過那麼多人,
: 你覺得這個舉手真的像你想的那麼美好?
: 我可以跟你說絕對不是這樣,
: 為什麼?因為沒有人能接受事實啊,
我完全同意你說的,舉手活動背後的意涵一點都不美好啊
希望"沒有人能接受事實"的絕對性能夠逐日消弭
: 說的很簡單,實際上妳有思考過對方能不能承受嗎?
: 對於相愛的人,這不就是一種自私?那你憑什麼說愛?
當然必須思考對方是否能承受,況忖量與實際狀況不一定一致
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策誠不能知此事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10-04 04:38:00
"在同樣的條件下怎樣怎樣"其實根本是假議題
作者: jidou (廢人)   2018-10-04 04:47:00
那句誰會選擇,好難聽啊,真的要嫌,一大堆點都可以嫌棄
作者: whlanita (菜菜亞豬蹄)   2018-10-04 05:59:00
看完整系列有點訝異某些人的想法真的很自私 原來寧願活在粉紅泡泡裡的其實是那些男性
作者: eana (Evalyne)   2018-10-04 06:20:00
透過這串討論串我才震驚到原來真的有男生會覺得女孩被性侵很丟臉很糟糕 真的是開了我的眼界了 超級傻眼我以為真正的問題應該是探討 男友嘴巴說可以陪我渡過難關可是實際上無法 現在卻是連嘗試陪伴的回答都不願意甚至嫌惡??
作者: bettylin9   2018-10-04 06:33:00
被性侵就表示那是非自願被害的啊...靠...這才是誰想要吧?阿是說如果你女兒被這樣傷害,你就不要她囉?管他是我爸我哥我弟還是我男友我兒子,如果有人無法接受,那就有多遠就滾多遠。生命會面對到什麼事很多時候自己是無法選擇甚至是很厭惡很害怕的,可是終歸是要去面對去處理的,這才是生命的韌度所在。只會不斷選擇別人的人,真的有想過誰敢跟無法面對生命的人共渡剩下的人生嗎?自私....我是覺得我還是個人類沒有很大愛啦,我會愛對方也希望對方愛我才會選擇在一起,愛我的具體條件之一就是接受我,如果不行,那不合掰。如果我知道我身上有對方不能接受的點,一知道確認他怎樣都是不能接受,那就是分手拉開距離,何必硬靠近讓彼此日後難堪浪費這段時間的生命。既然無法一起相處下去,那世界很大,大到可以容納你跟我在這裡各過各的。為什麼會想坦白喔...就是想知道對方願不願意接受、能不能接受我想被接受的需求,不行我自己會走。啊說我擅自選擇說,對方被強迫聽很自私...當然會看狀況適度地說啊,連一點點對方就聽不下去了就可以走人啦。如果這樣就叫自私....啊不就ptt上我看到我不喜歡的留言、我家人說些令我煩躁的事,我都要要叫他們閉嘴就不自私??每個人本來都有各自的需求啊,看情況適度表達看有沒有被滿足的機會,這也不行?那我餓了也都不要吃動植物餓死最大愛了...
作者: candaptt (偉大的明天)   2018-10-04 08:10:00
大多論述認同給推,那些男生去死吧~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8-10-04 08:12:00
作者: misvamda (ingrid)   2018-10-04 08:12:00
你太認真了啦,回文的人很多都沒有要認真討論,只想仇女黑特而已,被問到男生出意外財務出問題,遭受落難的狀態女生是否能同樣無情說離婚,都不敢回話啊認真比對id就知道一堆渣在發神經
作者: weielx (がんばるな)   2018-10-04 08:30:00
推~~~吃早餐配好文!!!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18-10-04 08:52:00
作者: babylife (傻瓜)   2018-10-04 09:16:00
推妳理性又知性
作者: owl9813 (草鴞)   2018-10-04 09:19:00
很棒的整理
作者: geniuspencer (一個人旅行)   2018-10-04 09:20:00
很震驚還有那麼多男性覺得性侵受害者很丟臉很貶值,照樣造句,如果能選溫柔有同理心的,誰要選會貶低人的
作者: LarryST (Larry才是真愛)   2018-10-04 09:23:00
作者: Fuuka (AyaseFuuka)   2018-10-04 09:33:00
作者: MurMur   2018-10-04 09:34:00
某些人的論調真的很噁
作者: Callmefatty (Fatty )   2018-10-04 09:38:00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8-10-04 09:48:00
能選的話誰想被性侵? 一堆不是受害者的男性還比被性侵者搶先幫自己安上受害者的位置 真是笑死人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8-10-04 09:51:00
"同樣的條件下誰想選XXX"-->這句不也是假設性句子? 世界上怎麼可能有一模一樣的兩個人啊,雙胞胎都不可能了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8-10-04 10:13:00
我好佩服你可以跟這種人繼續對話下去
作者: shania2913 (Shania)   2018-10-04 10:43:00
覺得你好溫柔QQQ 很多言論看的真的覺得超不舒服的
作者: isaac42 (茄汁瑪芬)   2018-10-04 10:44:00
推耐心
作者: ctrt100 (司機麻煩開快點)   2018-10-04 11:01:00
本來這個文章的內容中、該男就講出了很可怕的話,很明確的就是看不起受暴女性(覺得這種會被貼標籤誰會要),結果一堆人在下面罵原po幹嘛無聊問這種我媽和我救誰的問題,到底誰比較有事?
作者: conan805 (^皿^)   2018-10-04 11:04:00
假設這個問題的很很有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0-04 11:07:00
因為把這個問題和掉海裡要救劃上等號 就可以把焦點轉移不需要正面回覆這問題的核心像是很多人會說這個問題很智障 但大部分人不敢正面回答其實這個問題答案沒有對錯 但卻會讓自身價值觀一覽無遺
作者: conan805 (^皿^)   2018-10-04 11:11:00
所以這個價值觀的標準在哪?符合社會正義 但是 這個正義是當事人正義嗎 ?
作者: love462077 (yoyo)   2018-10-04 11:13:00
原文底下一堆推文真的看了大開眼界,理性有智慧的人真的太少了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4 11:13:00
事實證明你就是沒有仔細閱讀,只是要扣帽子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0-04 11:14:00
沒有標準 我說了 但如果雙方價值觀落差太大 就要思考然後相處磨合 畢竟是要結婚了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8-10-04 11:21:00
不用硬要爭個對錯或是什麼社會正義啊,價值觀哪有什麼標準,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很正常,既然不合那分手也沒什麼啊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8-10-04 11:29:00
樓上正確,只有那個不肯面對問題反而去攻擊提出問題的女方,才是讓人噁心連那個直接說要離婚的男主都比這種人勇敢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8-10-04 11:36:00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8-10-04 11:48:00
作者: Psycholove (GrayCat)   2018-10-04 12:19:00
作者: rintoo (你好凱蘭)   2018-10-04 12:52:00
身為男性,我覺得相當丟臉竟然現在還有這種在意性侵史的男人存在身為四十多的大叔都沒有這觀念了,三十多的屁孩還有這種古老陳腐觀念
作者: xresginx (RG)   2018-10-04 13:03:00
作者: turtle2013 (turtle)   2018-10-04 13:04:00
作者: hsinen (zs_hsinen)   2018-10-04 13:04:00
作者: SHOOTA (修塔)   2018-10-04 13:05:00
突然很感謝我男友 問他這個問題 他回我 會很難過很難接受但是難過自己沒保護到自己女友還蠻想知道原原po文章中的男友 如果是自己老妹發生這事情會怎麼反應 也會說 以後妳的情緒會不穩我們暫時不要當兄妹關係嗎
作者: Patricila (想睡￾N )   2018-10-04 13:07:00
我一個30幾歲人,也被這串嚇到開眼界了但願有被性侵經驗的男孩女孩,都不會因為這串文,失去愛人的勇氣!
作者: goodsun   2018-10-04 13:11:00
某些言論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8-10-04 13:27:00
推 佩服妳願意跟這種觀念不同成這樣的人討論
作者: fujizaki (豆腐)   2018-10-04 13:29:00
對某些言論真的嚇到半死 現在都是民初嗎?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4 13:44:00
整篇都在為了尋求認同曲解我的文字,難怪沒有人要討論這個議題lol最終的結論總會導向對於受害者什麼都不要討論好吧,那就都不要說也不說:D你要替受害者伸張正義你做到了,但是對於現實面一點助益都沒有
作者: bag0831 (bag)   2018-10-04 13:55:00
推你 台灣的社會對這方面真的很壓抑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8-10-04 15:02:00
被性侵過就是有問題
作者: ohohamy (ohohamy)   2018-10-04 15:47:00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8-10-04 16:45:00
樓樓上太好笑
作者: talkthetruth (Miceal)   2018-10-04 17:43:00
文筆還算順暢,就贅字太多。推論點,受害者還是該受到正面對待。不過一堆台女stupid的假設性問題該適可,交往就該能判斷
作者: heavenheart (( ΦωΦ)   2018-10-04 18:22:00
我personally覺得有些questions關係到personality而不是單純只是intelligence
作者: ricoricoyan (芮可)   2018-10-04 19:09:00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8-10-04 19:13:00
推~~~講到性,台男的沙豬嘴臉真是不得了
作者: yui0124 (misakiyui)   2018-10-04 22:21:00
推這篇,有同理心且理性。另外覺得有些人好可怕,他們的觀念真的讓人覺得骯髒嘔心自以為是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4 22:49:00
同理心只用在弱勢真的令人噁心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8-10-04 23:00:00
情商低的人怎麼會有同理心,的確噁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4 23:14:00
真的,就跟身為被害者不需有同理心一樣
作者: babylife (傻瓜)   2018-10-05 09:43:00
某P去Google 一下什麼叫差別平等好嗎,你的觀念只是假公平真自私,世界要更美好,本來就需要比較健康、比較沒被傷害到、比較有能力的人多付出一點,因為被傷害到、比較弱勢的人,沒有人幫助很難只靠自己變好(就像你因為沒人幫腔只好一直腦羞鬧推文一樣)。不想同理被害人、覺得世界很現實是你的權利,但世界不是你一個人的,有人願意宣導你在這邊攪局就難看了,但看推文數就知道,幸好多數人還是善良的 :)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8-10-05 10:10:00
樓上讓我感動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5 10:24:00
如果推文數很重要BG版就不會有別稱了 XD世界要美好本來就是該像你說的多付出一點沒錯啊但是付出是應該感激不是被沒能力的人視為你應該這樣做或是這本來就是你的本分,我多付出你該感激,而不是讓你拿來說嘴的,就是你們這種軟土深掘的人才造成部分人看不起你們這種不是 :)?@pttwonba 如果你說不出一個想法只會在那邊應聲,就別來亂了,看了真的蠻礙眼的,要說又沒料,別人在討論又要亂,去旁邊玩沙去,乖再好笑的是,我認同cat的說法呀,受害者為大為什麼有錯?但是可不是無限大,bg版哪次提到這個議題有男人敢跳出來回應這個話題?哪次不是某一個群體討拍師做總結?我今天跳出來說個現實面大家就7PUPU,你們需要花那麼多的正名宣導不就是現實生活中這群人是弱勢,是被打壓的如果今天被害者在社會上是強勢的,是有自信有主見不會畏畏縮縮,那還需要你們袒護嗎?那今天受害者因為一個不可預期的畜生做了一件事情,是不是受害者的問題?當然不是,可是你們要人去忽略這個記號? 怎麼可能,傷口修補是自己的問題,但是事情的發生不會消失,不會因為你們多挺受害者性侵就沒發生過,這就是我想說的,為什麼一定要坦白,然後一堆人截我的文字指責我,說我崩潰講真的我也是笑笑我以前也覺得BG版不是大家說的那樣,結果實際上就是那大家就繼續旁觀就好了,你們討拍能夠解決什麼嗎?最後我得說,為什麼我很不爽,CAT回應我的文字全部都在斷章取義,然後大家聽的好開心,所以就這樣囉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8-10-05 11:00:00
PhilumniS直接回一篇比較快吧~推這麼多條不累?
作者: babylife (傻瓜)   2018-10-05 12:21:00
噗 你知道你7pupu的很明顯嗎?好啦好啦,你是不被認同也沒人懂你邏輯的受害者,好委屈,拍拍,我願意同理你,都是BG版大家的錯,這個版好令你失望噢~記得感激我唷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5 12:26:00
我根本不在意你,我是可憐被你同情的受害者,替受害者生氣,我跳出來是想矯正你那種自以為有能力就應該多付出的態度,看來孺子不可教也,感謝回應:)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8-10-05 12:49:00
不在意就這麼崩潰了喔!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8-10-05 12:51:00
樓上有沒有其他招,除了扮演應聲蟲外到底有沒有料呀orz連回應自己觀點的勇氣都沒有,跟在別人旁邊對呀對呀也是蠻適合你的,你繼續我OK~
作者: zhank676 (hank95110)   2018-10-05 14:44:00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8-10-05 14:50:00
某b的邏輯也太可悲了
作者: sophie17812 (邪惡安迪)   2018-10-06 00:39:00
看到「誰要選」這種語句真的滿震驚
作者: bv35 (大B)   2018-10-06 00:59:00
Cat有沒有在斷章取義有眼睛的人自己會看~你不用腦羞一直解釋越解釋越看的出來你是哪種人哪種心態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8-10-06 07:44:00
作者: narshin (娜兒許)   2018-10-06 11:05:00
真的願意認真回廢文的人值得敬佩...
作者: lustdaemon (垃圾 話多)   2018-10-06 13:52:00
不是沒有人能接受 不過如果不能接受你就只好放棄現在的一切難怪很少人敢講 也很少人敢聽
作者: noctiz (不想記得)   2018-10-07 00:45:00
如果社會普遍要求女性對性侵噤聲,那麼結果就是被性侵的女性數量會上升,因為沒有說的機會,壞人受到懲罰的機會變少既然這麼在乎生殖利益,更應該鼓勵女性說出來,至少還有挑的空間不是嗎?不合就算了,總比浪費彼此的時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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