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ardchu (大叔)》之銘言:
: 幫朋友問。
: 甲男與乙女交往並同居,
: 乙女離過婚有一小孩讀小三,小孩跟爸爸住,監護權歸爸爸。
: 乙女星期一至五,每天早上坐車到前夫家,帶小孩上學後去上班。
: 星期六則帶小孩出去玩或回娘家一整天。
: 甲男覺得乙女天天去前夫家找小孩,有許多與前夫接觸的機會,
: 心裡不是滋味,希望乙女在星期六陪小孩一天就好,平日小孩有
: 前夫照顧,乙女平日想小孩時可以打電話,不用每天去帶小孩上學。
: 而且小孩生病時,小孩的爸爸常打電話給乙女請其帶小孩看醫生。
: 小孩學校園遊會,乙女和前夫也都會參加。
: 這些都讓甲男不悅。
其實這還好 我看過更慘的女方
1.案一 兩個小孩歸她, 因為前夫家暴, 當醫療器材sales
2.案二 一個小孩歸她, 一樣是家暴, 這個是大陸新娘, 做特種行業
我也不知道怎麼搞的 兩個都沒拿到贍養費
那種一個人養大小孩的, 經濟壓力都大到不得了
至於甲男的問題有兩個
第一個是他跟女方處在不同的人生時間點上
一個有生過 一個沒生過 如果兩個都生過 也就算了
沒結婚又沒生過小孩的男人 其實不適合也不理解離過婚又有小孩的女人
第二個是比較微妙 是不爽小孩還是不爽另一個男人 這我不知道
前夫大概等於前男友 一直有見面的機會其實等於劈腿
法官在判離時應該會給沒有監視權的另一方探視權 但應該不是每天
除非前夫默許 那這種情況其實跟未婚生子又沒分手差不了多少
不爽小孩就無解 趕快分手比較實在 對自己對小孩都好
這問題其實就是最基本的人性
能接受這種養大不是自己的 前妻/前夫的小孩 很少
不然現在一堆生不出來又想要小孩的夫婦 直接去領養就好 何必拼死拼活拼試管
就算一時迷戀女方 等到自己有小孩時 偏心的可能無限高
單純的當男女朋友 不走到結婚也是一個選項
但男方願意把剩下的人生砸上去 還是自己認為爛命一條這樣就好
都要甲男自己好好思考
: 乙女則堅持要每天去帶小孩上學,並表示其没有進入前夫家裡,
: 跟前夫也没什麼互動,認為甲男不應該計較。
: 園遊會是前夫先到,乙女到後,前夫就回家,兩人不是一起出席。
: 甲乙兩人為此爭吵不休,快要分手。
: 甲男問如果我是他,會怎麼做,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所以上來
: 問問大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