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離婚有小孩的女友

作者: 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   2018-05-22 21:26:09
※ 引述《richardchu (大叔)》之銘言:
: 幫朋友問。
: 甲男與乙女交往並同居,
: 乙女離過婚有一小孩讀小三,小孩跟爸爸住,監護權歸爸爸。
: 乙女星期一至五,每天早上坐車到前夫家,帶小孩上學後去上班。
: 星期六則帶小孩出去玩或回娘家一整天。
: 甲男覺得乙女天天去前夫家找小孩,有許多與前夫接觸的機會,
: 心裡不是滋味,希望乙女在星期六陪小孩一天就好,平日小孩有
: 前夫照顧,乙女平日想小孩時可以打電話,不用每天去帶小孩上學。
: 而且小孩生病時,小孩的爸爸常打電話給乙女請其帶小孩看醫生。
: 小孩學校園遊會,乙女和前夫也都會參加。
: 這些都讓甲男不悅。
其實這還好 我看過更慘的女方
1.案一 兩個小孩歸她, 因為前夫家暴, 當醫療器材sales
2.案二 一個小孩歸她, 一樣是家暴, 這個是大陸新娘, 做特種行業
我也不知道怎麼搞的 兩個都沒拿到贍養費
那種一個人養大小孩的, 經濟壓力都大到不得了
至於甲男的問題有兩個
第一個是他跟女方處在不同的人生時間點上
一個有生過 一個沒生過 如果兩個都生過 也就算了
沒結婚又沒生過小孩的男人 其實不適合也不理解離過婚又有小孩的女人
第二個是比較微妙 是不爽小孩還是不爽另一個男人 這我不知道
前夫大概等於前男友 一直有見面的機會其實等於劈腿
法官在判離時應該會給沒有監視權的另一方探視權 但應該不是每天
除非前夫默許 那這種情況其實跟未婚生子又沒分手差不了多少
不爽小孩就無解 趕快分手比較實在 對自己對小孩都好
這問題其實就是最基本的人性
能接受這種養大不是自己的 前妻/前夫的小孩 很少
不然現在一堆生不出來又想要小孩的夫婦 直接去領養就好 何必拼死拼活拼試管
就算一時迷戀女方 等到自己有小孩時 偏心的可能無限高
單純的當男女朋友 不走到結婚也是一個選項
但男方願意把剩下的人生砸上去 還是自己認為爛命一條這樣就好
都要甲男自己好好思考
: 乙女則堅持要每天去帶小孩上學,並表示其没有進入前夫家裡,
: 跟前夫也没什麼互動,認為甲男不應該計較。
: 園遊會是前夫先到,乙女到後,前夫就回家,兩人不是一起出席。
: 甲乙兩人為此爭吵不休,快要分手。
: 甲男問如果我是他,會怎麼做,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所以上來
: 問問大家意見。
作者: ero7728 (Summer)   2018-05-23 01:56:00
可是甲男還沒看清,不想分手不是?喔喔…看到他想分的補充了
作者: ken811213   2018-05-23 00:33:00
就算乙女只是因為小孩 所以一定要能接受?隱瞞 不安 顧忌被阻止探望小孩 太多點可以分手了 我敬佩乙女的母愛但這不是甲男就一定要接受的理由。現在發現不能接受也不晚 這樣就是幼稚 不成熟?看清彼此的不適合 我覺得更成熟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8-05-23 00:28:00
甲男是可以理解 但他原本不是說能接受?如果要一心往乙女就是想跟前夫復合的方向想當然也可以 那也只有分手一途啊 不然呢?很多細節代po者又不知道 但是甲男猜疑之心就是在那 不信任了就放 真的是分開也好
作者: er26562002 (YISU CHEN*希)   2018-05-22 22:08:00
探視權是隨時都可以 才沒有限制多久只能看一次會設多久探視一次是因為很多人不給另一方看小孩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05-22 22:25:00
查了一下 探視權真的沒有限制多久一次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8-05-22 22:35:00
能接受養大不是自己的小孩的人 沒有你想像的少 因為有些家庭就是男女方各帶自己前段婚姻的孩子住一起 然後又生了幾個孩子 也就是一群手足有同父異母 同母異父 同父同母這樣 這類家庭並不少 只是你沒遇到 當然本案是男方沒結過婚 是不太一樣 但是這樣的男性也不是沒有 也不是大家想像得那麼稀少 或許不一定對繼子女非常好 但一般程度的對待應該也還行 只是本案的男方是直接想要人家不要跟孩子有那麼多的接觸 我覺得對小孩來說很殘忍 因為孩子根本就沒做錯什麼 父母離婚他已經很不願了 還要因為一個陌生叔叔的想法而減少跟媽媽相處的機會 唉。的確 男方看來是自己親生孩子出生後會很計較太太跟長子/女聯絡的 那真的長痛不如短痛啊 分吧。探視權真的沒限制時間 會有約定多久看一次通常是因為有監護權的那方是認為「不可以想來看就來的」 所以才有約定。然後,還有很多孩子是父或母親再婚之後,完全被拋諸腦後或是幾乎很少連絡的,雖然再婚的那方未必是自願如此,但是一個媽媽願意這樣盡力跟孩子保持聯絡,是很感人的也不容易的,說真的,很佩服她扛起這麼多壓力。
作者: prprprpr (prprprpr)   2018-05-22 23:54:00
親情無法斷,媽媽愛小孩是天性,跟離婚女性交往就要做好心理準備,但我覺得你很幼稚。抱歉不是說原PO,是原原PO
作者: ibon711 (24hour)   2018-05-23 00:02:00
我的感覺是對小孩有責任(x放不下前夫(o,不然婆婆幫身分不公開不就是前夫沒動作放不下嗎?
作者: ken811213   2018-05-23 00:04:00
沒理由要求乙女斷 但可以理解甲男吧現在跟地下男友沒兩樣吧 分開也好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8-05-23 13:32:00
我看過沒結婚沒小孩的男人完全包容女友的孩子.我一直以為那孩子是他的,他們只是沒結婚而已.後來看他求婚前先問小孩"我可不可以跟你媽求婚",小孩說"我愛你就像愛爸爸一樣,你當然可以跟我媽求婚"我才知道那小孩不是他的...他跟小孩互動真的像親父子,重點是小孩的生父其實一直有參與他們的生活,他完全包容所以的確有人能做到愛屋及烏.但也不是說做不到就十惡不赦,只是做不到就要有自知之明快點退場,別唧唧歪歪這樣只會顯得你氣度狹小有趣的我說的那個案例,一開始雙方都只想玩玩而已,所以男生也沒怎樣介意女生有小孩,女生也沒在管男生有沒有辦法接受小孩,沒想到後來兩邊都認真了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8-05-23 14:12:00
臺灣的贍養費制度對女方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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