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siushow (hsiushow)
2017-09-16 01:48:47Ptt首po就獻給男女板了
手機排版文長請見諒
在高中還沒畢業的17歲就認識了大我九歲的前男友,
那個時候我爸還非常的反對,以至於我們瞞著我爸談了八年的地下戀情,
總算在今年的年中開始論及婚嫁,
對方家長也已經來提過親,都開始看日子了
結果今天在看他玩手遊的時候,
突然他的Line跑出魚訊:"帥哥您好住哪,需要什麼服務"
原本還傻傻的以為只是廣告簡訊,
抱持著好奇跟逼問的態度,問他什麼時候開始想吃魚的?
但越問越覺得不對,他開始閃爍其詞又眼神飄移
再逼問下去才知道原來不是廣告,是他自己去搜尋,而且已經吃過一次了!!!!
其實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出軌,一年前他就有跟他公司單身女同事搞過曖昧,
但在我發現的時候就已經結束了,
在他的懺悔之下,想說已經結束就算了
其實,我也知道為什麼他會去吃魚,
我們兩個對於性的需求差異太大,
他需求大,而我相對需求低...
也知道他為了我已經盡量減低次數了...
結果沒想到...
逼問完後我一整個出奇的冷靜,
然後過幾分鐘崩潰大哭,又恢復冷靜,
反反覆覆這兩種情緒,
一下子覺得我做錯什麼他要這樣對我
一下子又覺得幸好在結婚前發現
然後又感到滿滿的疲憊
很累很想睡但一閉上眼就流淚
謝謝大家看完我不知所云的文章
只是希望在漫漫長夜找到一個能做的事情
作者: wei310461 2017-09-16 01:50:00
加油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9-16 01:51:00你不覺得睡覺是個好事情嗎?
作者: colornight (合則來不合則去) 2017-09-16 01:52:00
幸好你有發現 你是被眷顧的!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9-16 01:53:00想想你至少還有交往好幾年 像我單身到三十歲了呢
不能接受就分手吧 不過能理解男方啦 才28歲最血氣方剛的時期就幾乎是守活寡到快40了,會去吃魚不意外
作者:
jpjk (jpjk)
2017-09-16 01:55:00早點看清是好事
男生34歲了應該是本性還定不下來又一直忍著 才會臨老入花叢
作者:
hsiushow (hsiushow)
2017-09-16 01:58:00並沒有讓男生守活寡好嗎,一樣都維持一個禮拜兩次...只是他的需求是五次而已...我也很努力了...
作者: bmchaos 2017-09-16 01:58:00
男生幾歲都一樣啦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7-09-16 02:05:00分了也好 讓他可以想吃多少魚就吃多少魚
一個禮拜兩次阿....已經很配合了 早點分開對你也是好事吧
作者:
yiris000 (Freeze系大貓)
2017-09-16 02:15:00真的慶幸沒結婚,這不是妳要的生活
作者: aiko7575 (aiko) 2017-09-16 02:17:00
加油
作者:
ykop (ykop)
2017-09-16 02:22:00支持你 你沒有錯
作者:
visheep (薇綿羊)
2017-09-16 02:25:00加油
作者:
afgxzuk (高嘎低嘎高)
2017-09-16 02:26:00哭屁哦少女,簡單來說妳就沒魅力阿,不是那種性勾引力喔可憐又一個大叔渣男QQ反正你最後還是會拜倒在他的經濟情況底下
作者:
hsiushow (hsiushow)
2017-09-16 02:33:00a大,不好意思我薪水比他高,沒有經濟方面困擾,請不要落井下石,謝謝
作者: mco520 (麥田) 2017-09-16 02:36:00
拍拍妳,辛苦了看不懂某兩樓為什麼有需要這樣講話……
作者:
XR125 (All day thinkin)
2017-09-16 02:39:00所以分手的點是因為去喝茶?
拍拍 婚前發現真的是好事 結婚才發現肯定更痛苦......
作者:
dodoreen (能不能給我1蘇美的時間)
2017-09-16 02:43:00你很勇敢,8年半要放手真的不容易,希望你遇到一個更好的對象
兩個不適合的人分開是好事 而且妳該慶幸妳才25~26就分手 不是結婚了才發現他去嫖 真的是好事
作者:
adenz (自信快樂)
2017-09-16 03:15:00早點看清是好事,沒有等到婚結了小孩生了還遇到一樣的事
作者: jobicula (緩慢。) 2017-09-16 03:54:00
這是好事吧,這種性事不合婚後才爆發更麻煩
作者: blove (我渴) 2017-09-16 03:55:00
恭喜
作者: rearldom (Ryu) 2017-09-16 04:25:00
心疼你QQ(抱)但是婚前看清真的好過婚後才發現,希望你可以找到更值得你付出的人!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09-16 04:26:00覺得慶幸
作者:
rcf150cc (大元哥)
2017-09-16 04:26:00分開對彼此都是好事 他不能忍受 妳不能接受 就掰阿
作者:
zckxy (小蝸)
2017-09-16 04:41:00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reflow (好想看雪)
2017-09-16 04:48:00這是精神出軌與肉體出軌的論戰嗎...
作者:
troy9742 (Troy-boston)
2017-09-16 04:54:00你們性事不合,彼此都痛苦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17-09-16 04:56:00男友需求妳給不了早早分了是好事
作者:
wow0800 (oops)
2017-09-16 04:57:00就性事不合,分開對你們倆都好就原文來說,感覺男方沒有到渣的境界吧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7-09-16 05:16:00都是上班族的話要一個星期五次,除非都是集中在六日放假日,不然平常上班都類死了,是體力有那麼好喔XD 一周兩次還好啦!男生管不住小頭無解,連聖人模式都無法滿足他了QQ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7-09-16 05:19:00會吃魚的話,難保沒有約炮喔!原po記得去做篩檢保護自己!加油啦!
男友忍了八年也真可憐 結婚前就不太給碰的話 結婚後只會更慘 分手不只是妳鬆了一口氣 妳男友應該是更覺得解脫反正對妳們倆都好就看開點吧 拜託之後找個沒需求的男友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7-09-16 05:44:00原po拍拍
性事不合,樓樓上也別覺得男方可憐,男方就是沒能力處理和溝通就出軌,還不止一次,沒什麼好可憐的,可憐的是被瞞著劈腿的人。最慘的是原po還不知道有沒有被牽累...去檢查一下吧。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17-09-16 05:50:00原po沒需求也願意一個禮拜配合兩次,又不是完全不讓男生碰,男生自己管不住小頭去外面嫖,我不懂這樣怎麼還可以檢討到原po?
作者:
aviolet (aviolet)
2017-09-16 05:52:00樓樓上s有閱讀障礙還是都不看完推文再回文?原po都已經說了一個禮拜兩次。還在那邊嘴不太給碰。認真看完文章再噓文是基本禮貌,請做一個有素質的鄉民。*樓樓樓上s932一個禮拜兩次已經夠配合了。還管不住小頭偷吃,根本問題完全在男方。退一步說就算男方一個禮拜的需求是五次無法妥協,那也該好好結束再去喝茶吃魚,欺騙背叛算什麼啊
作者: calamie (手刀衝刺) 2017-09-16 06:02:00
感情真的需要雙方努力,而非一人可以維繫
作者: hyhcc (大胖子) 2017-09-16 06:27:00
千萬不要回頭
作者: hsnu853 (GOGO加油) 2017-09-16 06:29:00
不要再跟他有聯絡,幫自己的情緒找出口,我也是這樣慢慢走出來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7-09-16 06:39:00跳脫這個人,快
作者:
Mryuan (晚上好)
2017-09-16 06:39:00不回頭再給推
作者:
ray0727 (暫定)
2017-09-16 06:41:00看到「我也很努力了」就知道婚後可能連一個月一次也沒了沒有誰對誰錯,不合就早點分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09-16 06:46:00有些推文是不是有病啊?看到關鍵字就隨便亂推?
作者:
whattony (Sexy狗熊)
2017-09-16 06:55:00我覺得男方沒那麼渣啦 說真的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9-16 06:56:00配合?妳以為用這種態度把自己當工具對方沒感受?
作者:
fff0722 (是å“ä¸æ˜¯æ¢—)
2017-09-16 06:56:00健康方面 真的記得去檢查(把這種風險帶給女方還不渣阿)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9-16 06:57:00只能說男方也有責任畢竟協助開發失敗,就彼此再找合適的吧
作者:
NingK (檸~)
2017-09-16 06:59:00我比較好奇為什麼只要遇到性男生永遠要退讓
作者: batboylin (batboylin) 2017-09-16 07:01:00
看這篇推文可發現有些人還是可以合理化認同不滿一星期兩次而吃魚約砲的行為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7-09-16 07:05:00希望妳下一個對象是性無能的,這樣對彼此都好
作者: alvin75 (大頭) 2017-09-16 07:07:00
找些事做,或參加些活動。轉移注意力
作者:
k329765 (紫)
2017-09-16 07:16:00為什麼要認同男生需求不滿就能吃魚?性別對調,女生瞞著男友援交還能接受?
作者:
zxc2027 (柯基的屁屁~讚)
2017-09-16 07:18:00不管合不合 劈腿就是劈腿,有理也變無理,吃魚也是要看雙方是不是都能接受,分了也好,雖然我比妳短但也有七年一樣分了 過些日子就好了
作者:
k329765 (紫)
2017-09-16 07:18:00原PO妳不要因為噓文的一群仇女男干擾,一個禮拜兩次真的不錯了,是他不好好溝通背叛妳
女生偷吃被說婊,男生偷吃被合理化,奇觀~不適合的人終究走不到一起,還好妳找到停損點,加油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7-09-16 07:25:00性事不合就是不適合。畢竟這不是一天兩天是一輩子..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7-09-16 07:26:00說實話不見得下一個妳也不想。聽過一個女孩不想跟第一個,她一直覺得性是痛苦又不開心的事,遇到第二個就不認為了性事合與不合有時真的因人而異的
作者: wang460313 (親) 2017-09-16 07:28:00
性事無法配合 可能真的走不遠 無解
嗯。。。我很認真,如果有一個方法能幫助您完全走出來,徹底放下對這個男生的情感,您願意瞭解看看嗎?
作者:
k329765 (紫)
2017-09-16 07:36:00幫男生說話的...以後只要女友哪裡不爽你就瞞著外面解決,你會開心?
都跟單身女同事曖昧過了還不算渣 哇 某些樓真的狂欸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17-09-16 07:55:00哈哈哈哈有男女版充滿雙重標準,如果是女方不滿足也能出去約炮囉?不合男方可以提出分手啊,分手後想幹嘛就幹嘛,搞出軌不夠渣嗎,要不要去驗一驗啊
某幾樓真的很白目,一樣照以前蘇美大的概念,角色對調,如果是女方去找某男愛愛,因為需求大1週5次,而男方已經很努力希望是1週2次,造成這種結果,說女方不渣。這是什麼理論??樓主分開是好的,男方真的很渣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17-09-16 07:58:00覺得男方沒錯的,滿足不了女友,也會讓女友出去吃?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9-16 08:03:00還好妳發現了。兩個人不適合就分開吧~雖然八年半的時間會讓人不捨,但妳可以再尋覓適合彼此的。
作者: amelius 2017-09-16 08:06:00
就性事不合,分手滿好的呀,不然要忍一輩子嗎
一個禮拜兩次,老實說我覺得身為女友和未婚妻你已經盡力了,你沒有錯。
作者: tooth (tooth) 2017-09-16 08:14:00
性的問題無法解決的話 以後相同的事也會一再發生
作者: Jsayta (纖) 2017-09-16 08:16:00
有些人就是愛酸 原po慶幸妳是婚前知道的~~其他那些酸酸別理
作者:
liacht ((/‵Д′)/~ ╧╧)
2017-09-16 08:21:00拍拍,還好是婚前發現。千萬不要心軟回頭
作者:
lanshou (九方)
2017-09-16 08:33:00在婚前發現是幸運的!祝福你
作者:
Saytzev (good)
2017-09-16 08:36:00還好吧 喝茶而已又不是劈腿。食色性也.安全措施做好就好
作者: snas (snas) 2017-09-16 08:40:00
上班族兩次已經還不錯了吧…五次是要天天做也太累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09-16 08:49:00拍拍
作者:
Ballys (bebrave)
2017-09-16 08:55:00樓上眼瞎喔?原po那裡不給碰?
作者:
a1012 (gv傑克)
2017-09-16 08:55:00認真覺得吃魚沒錯,請問視覺出軌,跟肉體出軌差異度是什麼?根本上都一樣是出軌啊
作者:
soonerr (JYC)
2017-09-16 08:58:00你不覺得要去好好洗個澡嗎
前幾天才一篇性事不合絕對分手的文章 他還稱八年真不簡單
作者: pigpiggy (pigpiggy) 2017-09-16 09:00:00
拍拍~~ 還好是婚前發現,要慶幸!
作者: inki410 (Summer) 2017-09-16 09:01:00
給某幾樓,哪天發現你買不起女友想要的那個包包,可以允許女方援交換包包嗎?
作者: yogurtking 2017-09-16 09:03:00
海鮮再鮮,也比不上新鮮~
作者: abraxas (Abr.) 2017-09-16 09:05:00
上面噓的不就贊同女友援交
作者:
lin5656 (燃燒吧火鳥)
2017-09-16 09:06:00我覺得一個禮拜兩次滿少的,不過男的還是很噁,劈腿又吃魚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7-09-16 09:06:00
某幾樓觀念超誇張 原po加油
作者:
qq326 (奈何還是要分離...)
2017-09-16 09:09:00有人可以告訴我吃魚是什麼意思嗎 典故何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7-09-16 09:11:00頻率不合,沒辦法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9-16 09:11:00
性別交換這裡一定一堆綠帽推文,各種婊子罵言,謝謝一星期兩次,並非不給碰都可以有一堆護航言論……
我28歲時是 一天兩次 一週超過10次 幸好我遇到的比我更色而且原po說有給他 感覺自己可能也不太投入男生雖然渣 但身為男生 完全可以理解 分了也好
作者: lena2015 (Lena) 2017-09-16 09:24:00
為什麼不自己DIY就好,出去吃魚不怕有病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7-09-16 09:26:00不怕
作者:
QuakerH (蔣二毛)
2017-09-16 09:26:00一堆仇女雙重標準的嘴臉有夠噁心!!! 女生都配合一週兩次了,還可以說男生吃魚沒什麼??還扯到經濟,偏偏原po收入比前男友高啦!只會在鍵盤後面造口業,希望你們這些仇女一輩子交不到女友
作者:
thekyu (kyu)
2017-09-16 10:41:00紅明顯,某些樓仇女太明顯,以後你女友偷吃你就要不要哭爸,因爲一定是你能力不足、給的不夠多哦呵呵
作者:
dalaF (吵架王)
2017-09-16 10:42:00恭喜你們兩個都解脫了
作者:
hollykuo (holly)
2017-09-16 10:43:00男生花錢打砲超魯的,分手快樂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7-09-16 10:45:00性欲低的男人不是稀有動物就是有問題
作者:
Buurin (Buurin)
2017-09-16 10:46:00至少你是在結婚前發現 離開他是對的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09-16 10:46:00交往前先說清楚自己性需求低,不要浪費對方時間
我相信也有性慾高 但有自制力的男人啦 = = 原po拍拍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7-09-16 10:50:00
26歲吃17歲也吃太好
有些推文真的是世界奇觀 又不是只有肉體出軌一年前也被抓到精神出軌 這還能護航的下去也是呵呵笑喔
作者:
mojia (momo)
2017-09-16 11:00:00至少他是叫魚,我覺得也不能說他全錯,只是你們不適合,床事真的影響感情很大,這部份要慎重思考兩人的契合度。曖昧跟精神出軌還是有差別。
你沒有做錯什麼 而是你們兩個一起做錯了一件事那就是太晚分手了。
作者: mintsgirl 2017-09-16 11:04:00
某些人真的頗ㄏ 原po拍拍
作者:
mojia (momo)
2017-09-16 11:05:00原po也不要太傷心,當然現在把前男友打成渣男幫助自己走出來是最快的方法。
性事不合就說清楚分開啊,但偷嫖是什麼心態,某幾樓有夠噁
但是他沒做到早點分手 跟妳是不是有很大的關係我覺得妳如果不檢討自己實在不舒服的話 就檢討這個吧搞不好妳會發現之前妳確實做錯了什麼。另外我覺得妳可以不要這麼崩潰啦 就是下錯一盤棋而已妳才25,26 輸不起沒什麼意思。
原po不要把某些推文放在心上!!這明顯是男生的錯啊不合要分手要溝通都可以怎麼會用吃魚或跟同事搞曖昧來解決...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9-16 11:10:00性事不合真的早點分開比較好
還有就是妳"覺得幸好在結婚前發現" 這可能有待商榷
我覺得沒有誰對誰錯 只是觀念個性不適合 吃魚是性需求對有些人不一定表示出軌 只是妳不能接受 所以分開也好
妳如果不先檢討自己為什麼下錯棋下到輸掉這樣吃安慰劑沒有意義。說來也好笑 妳還可以跟他論及婚嫁這不好好檢討一下不行啊 大姊。
會交往8年半 他也一定愛妳 只是男生麻 忍不住自己的慾望
作者: bubu918816 (我有相信與愛的能力) 2017-09-16 11:21:00
恭喜你~而且25.26現在都還年輕!
某樓出口必酸台女的不必理會,寫來寫去只會那幾句話很可憐的,八哥會講的話也比他多寧可現在放掉腦內的水也不要婚後變成流出的淚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09-16 11:25:00拍拍 離開是對的
一堆推文秀下限....有閱讀障礙 檢討受害者 笑死xD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7-09-16 11:32:00能尻槍解決的事情硬要花錢去發洩,擺明就是對伴侶不尊重這跟性需求有關係,但是更自制力與責任感有更多關係*跟 訂正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7-09-16 11:36:00吃魚真的是噁心的要命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7-09-16 11:38:00原PO感化去大醫院檢查吧趕快
作者: home1188933 2017-09-16 11:39:00
推文真的傻眼 原po加油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7-09-16 11:43:00恭喜妳脫離魔掌,對某些畜男的推文可以不用放在心上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9-16 11:46:00怎麼會有人蠢到認為跟其他人上床就是跟女友性事不合?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17-09-16 11:48:00作者:
venetian (新生活不請自來是~~~)
2017-09-16 11:58:00性不合早該分了,浪費彼此時間
作者:
hollykuo (holly)
2017-09-16 11:59:00別酸他們了,花錢打炮已經夠可憐了,幫他們qq
作者:
zbbnn (阿霈)
2017-09-16 12:02:00一個禮拜兩次還可以吧..我被ex女劈腿後一個月一次而已咧XDD
作者: champion0922 (Evan) 2017-09-16 12:05:00
爸媽真的不會騙你 回頭是岸
作者:
K60258 (儲存勇氣~)
2017-09-16 12:18:00性不合還拖到現在,不過至少是好結局
雖然被拖了很多青春,要慶幸是婚前發現...離婚更煩我是十年被分手...還沒結婚,對方媽媽打給我要我幫出
作者: kaphaelle (釧) 2017-09-16 12:20:00
再次說明大叔都是渣男
作者: ok771105 (宅皇) 2017-09-16 12:23:00
還好還沒結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9-16 12:24:00跟你保證 下一個會更好 記得回來還願!
作者: evatear (invisible。) 2017-09-16 12:27:00
會變好的
作者:
VUVCOM (yuyu)
2017-09-16 12:27:00分開吧。當你懷孕或生子後有一陣時間不能做愛他能忍嗎我之前胎盤前置 加上生子後不舒服老公至少忍一年吧。
瞞著女友吃魚喝茶的男人比想像中還多 女生們要小心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9-16 12:30:00男生也要小心 誰知道女友的前男人們有沒有吃過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9-16 12:31:00樓上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17-09-16 12:34:00簡單說就是價值觀不合
作者:
swc38125 (bbchu)
2017-09-16 12:39:00他應該很後悔,活該!妳分的好!
如果是因為吃個魚而抹滅掉你們感情的話,那不如分開吧
這男的真可憐換個角度來說他也為妳忍很久了,如果不是因為妳,喝茶次數可能早就突破天際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9-16 13:05:00所以男方早該提分手盡管喝茶 為什麼一邊要交往 一邊要忍耐這邏輯不通呀 有這邏輯 想必父母也覺得可憐
錯了,分手就會去找性慾強的女友而不是常態喝茶,八年下來我看男方也放不下只好取折衷獲得肉體上的滿足而不是外遇,有這邏輯,父母不會覺得可憐會覺得羞愧
作者:
mjsie ( )
2017-09-16 13:12:00傻眼貓咪
作者:
de2p 2017-09-16 13:13:00現在發現是好事(拍拍)
作者:
GD818 (汪。)
2017-09-16 13:16:00笑死了,有些合理化吃魚這件事的人是有病嗎?
作者:
ww1215 (溜溜)
2017-09-16 13:17:00直接分手吧 不要回頭!
作者:
GD818 (汪。)
2017-09-16 13:18:00原po加油,幸好是結婚前發現
作者: bbb67142002 (AHo) 2017-09-16 13:26:00
對兩邊都是解脫,這樣也好很多人急著替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貼上標籤欸,這種風氣要怎麼理性討論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7-09-16 13:39:00吃魚喝茶這種東西真的不需要什麼討論
作者: ialy (昆) 2017-09-16 13:42:00
一個禮拜兩次還滿少的....分手對兩邊都是解脫阿
作者: starryskymia (Mia) 2017-09-16 13:43:00
我極不認同某些樓的看法:「性不合所以這樣情有可原」…覺得不合不會分手再去吃喔!!劈腿就是渣好嗎!捨不得分然後跑去喝茶,這種心態真的很噁心、很自私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7-09-16 13:45:00先不論吃魚這件事 男女注重的點本來就不同 像拿聊天來說 如果一個禮拜“配合”對方聊個兩天 應該也很多男生覺得沒差吧 但應該沒幾個女生能接受的推文一堆人根本是回的牛頭不對馬嘴…有人在回內文 有人在回推文 然後又有人覺得推文是在回內文在森77 很逗
作者: taikouhncheu 2017-09-16 13:48:00
房事不合都可以離婚了,還好沒結婚
作者:
PhilumniS (馬克.eyephil)
2017-09-16 13:51:00推文不是回內文那到底是回什麼意思的XD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9-16 13:55:00這沒有甚麼好合理化的,會嫖的就是會去下次挑個比較正派的吧,不過可能就不是好玩的人選了
作者: ryno 2017-09-16 14:06:00
離開吧!這次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作者:
NingK (檸~)
2017-09-16 14:06:00講白了就是房事不合,嫖是錯但不是主因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7-09-16 14:14:00快去抽血 檢查一下 半年後再去一次
作者: Miadora (MiaMia) 2017-09-16 14:18:00
加油!至少未來不用在顧慮太多他的事!妳會找到妳的幸福
作者:
chiya85 (小咩)
2017-09-16 14:19:0027樓某a真仇,還拜倒經濟勒,果然仇就會腦補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09-16 14:20:00這種男的都可以護航…台男真的很棒呢,呵呵
作者:
chiya85 (小咩)
2017-09-16 14:21:00合理吃魚的應該也同意老婆去找囉,溫馨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09-16 14:21:00錢賺的比男方多,性需求低一個禮拜兩次了還要被嘴。台灣的女人真的很悲哀
作者:
a70270a (粥嫩花)
2017-09-16 14:23:00看到好多魯蛇 好可年
妳的青春精華期都在他身上 沒有四處被不成熟的男孩玩 妳很幸運
沒有被不成熟的男孩玩,但被吃魚的玩了。高中生果然好騙,我也不信是第一次啦。 沒結婚算不幸中的大幸
作者: joe2233344 (jojocute) 2017-09-16 14:45:00
噁心男
作者:
isass (isass)
2017-09-16 14:58:00真心恭喜在婚前發現這個事實
作者:
rutenac (施工奇雨季)
2017-09-16 15:03:00會嫖的就是會去沒錯
作者: N48212 2017-09-16 15:07:00
恭喜
作者:
stapia (91stacia39)
2017-09-16 15:08:00恭喜婚前發現!你應該要更高興才對別難過了!祝你可以找到更適合你的另一半!
作者: MoroccoCoco 2017-09-16 15:10:00
男的很糟糕 但想知道怎會在還沒成年就認識比自己大那麼多的 高中會認識這樣的人感覺也不是多單純 想問認識過程
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7-09-16 15:47:00同意五樓,不幸中的大幸。
作者: explosionbom (雲朵兒) 2017-09-16 16:07:00
剛發現前男友到處偷吃+1。他是吃好幾個了,懂你的心情。唉,最後真的只覺得…好累
作者:
willow 2017-09-16 16:09:00某些噓文很噁
作者:
lycici (coldplay)
2017-09-16 16:10:00大你9歲薪水比女友少,上進心只用在小頭不行哪
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7-09-16 16:12:00性需求不合可以分手,偷吃就是理虧。
作者:
Paradox (Paradox)
2017-09-16 16:13:00加油,真的很煎熬,妳沒有錯!
不懂合理化男方行為的人在想什麼,既然這麼缺就果斷分手找個能配合的人就好,為什麼要欺瞞
作者: judy0323 (Lala) 2017-09-16 16:36:00
恭喜你
這裡推文年薪三百萬我想應該超過十個又單身七年以上的,隨便徵人都有人回妳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9-16 16:51:00這麼多錢又單身這麼多年,會吃魚喝茶的話也是枉然
作者: Dragonflame (Anaerobe) 2017-09-16 17:02:00
反正看清了也好,妳也才26歲,不急著入墳XD
會嫖的就去找會嫖的阿,合理化出軌那女朋友肉體出軌為何風向不一樣?男權自助餐?
作者:
kangapoo (kangapoo)
2017-09-16 17:17:00年紀差太多...
作者: Dylan0108 2017-09-16 17:39:00
看到17歲+大9歲不意外
作者:
kayliu (fox)
2017-09-16 17:41:00性事不合也沒辦法,拍拍
作者: chiuhuihsin3 (阿歆) 2017-09-16 17:58:00
幸好是在結婚前發現的,婚後發現會更崩潰
作者:
mikayu (mika)
2017-09-16 17:58:00至少婚前就發現真相
作者:
akicat (aki)
2017-09-16 18:18:00妳還年輕 而且是結婚前發現 該恭喜妳~
拍拍....希望下個會更好不過性事不合感覺無法取得交集也還是早點結束的好吧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17-09-16 18:43:00祝福下一個對象性無能的真的很靠北XDDDDDDD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09-16 18:43:00恭喜你 幸好你提早發現了 不然等你結婚才發現會更淒慘 不由得幫你慶幸
作者:
MGou (M哥)
2017-09-16 18:46:00我男的,直接跟妳說。你願意試著配合兩次/1週,其實已經很OK,這種事是雙方要去試著找尋一個平衡點,而妳有試著配合其需求,而他只想著要更多更多。想要更多不是去外面找,而是要試著做溝通,讓妳理解他有這個需求,不肯溝通的話。分手也是一種解脫啦,這妳要相信我。
樓上 我覺得問題不在幾次啊 如果是勉強配合的一天七次都不會開心吧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見)
2017-09-16 19:10:00男的不接受不會自己提分喔 偷吃就偷吃下一個會更好的 不要太難過了
作者:
joygo (joy)
2017-09-16 19:25:00換個方向想,好險你提早發現,不然婚後或是有孩子後,加油吧你也不需要難過,因為他還會繼續吃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9-16 19:34:00有些推文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欸,沒辦法被滿足不能提出分手另外找性事契合的人嗎?恭喜原po婚前發現
作者: pokman (vern) 2017-09-16 19:40:00
在性的需求方面不合 還可以稱8年不分 我覺得男女都有問題一開始發現這問題不解決 等時間一拉長 你看你們不還是分手了 結果得到的是浪費了8年時間
看到女生用「配合」的字眼來形容和未婚夫的性愛關係,這樣還想要結婚?不覺得很可悲嗎?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7-09-16 19:53:00恭喜妳婚前發現 這種人不可能改的 一定繼續嫖
作者:
elittle (已經淨空完畢 )
2017-09-16 20:01:00居然有人說女生不配合 一星期兩次已經ok了吧 是男生的問題阿 某些樓的回答真是...
作者:
tgs430 (ryoco)
2017-09-16 20:03:00根本習慣性出軌不用留戀
作者: karei90 (Karei咖哩飯) 2017-09-16 20:04:00
性事不合就跟個性不合一樣,分手再找適合的對象就好,幹嘛要嫖?而且男方之前還跟同事曖昧,這還不渣?
作者:
KanoLoa (卡)
2017-09-16 20:22:00對兩人都好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7-09-16 20:25:00坦白說結婚前這種事情一定要講好,也有人結婚幾年後因為性事鬧到離婚,還是盡量找差不多的人結婚
作者:
hoho000 (woo哈哈)
2017-09-16 20:56:00恭喜,快醒吧
作者:
husky2 (傳說中的哈士奇)
2017-09-16 21:12:00趕快去檢查,當心ADSL
性事不合跟去嫖根本兩回事,不要把魚茶合理化,某幾樓看了真的毀三觀
作者:
deeryi (deer)
2017-09-16 21:22:00妳做錯什麼==?這還要問哦 就一直不給啊一直不能滿足男方啊 妳自己知道性事不合還不提分手硬要拖著男方你也有錯啊
作者:
ne579 (ne579)
2017-09-16 21:34:00男生也忍很久了吧 不適合分手對兩方都好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7-09-16 21:40:00到此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想知道男生的講法
一定要分手(我很認真今天才知道某朋友 也論及婚嫁 跟女同事亂搞 還常常去喝茶 搞不好他還有很多事情沒說 妳也沒發現
作者:
MGou (M哥)
2017-09-16 22:49:00啊男方需求大,女方也有提到頻率。我實在不懂用配合這兩個字是? 今天若不是知道男方需求大,要維持兩次這種頻率對女方肯定也有難度吧。況且問題本來就不在次數,而是偷吃行為不是? 女方無法接受導致分手。然而女方的自白頁也說了自己也明白一直有這樣的問題。說到底還是分的好,只是太晚才結束了,明明問題一直都在的。
推文好奇葩xddd性別對調女生還不被批成母X?真的該慶幸婚前發現 快分手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7-09-17 00:41:00某幾樓也是蠻厲害的,真的
次數根本不是問題啊 勉強配合的話每天一次都不會開心吧是從來沒有要好好溝通這件事 兩個人都覺得自己已經配合對方了好委屈
次數不是重點好嗎?是有無盡興還是單純的交功課就不合了照說交作業 遲早要分 何苦為難雙方
作者:
FullMg (安可可可...)
2017-09-17 02:19:00重點是男方偷吃好嗎?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傻眼至極。原po很勇敢,妳做了正確的決定。
作者: POLIN0915 (小邱) 2017-09-17 09:29:00
分手是對的!個人認為不溝通比偷吃魚更嚴重
作者:
c0758 (R>W1>E2>Q滿)
2017-09-17 09:40:00性事不合需要溝通 低慾望的碰到個慾望的 雙方都慘
作者:
chia5720 (恰恰恰恰恰恰)
2017-09-17 11:51:00原PO加油! 某幾樓真是世界奇觀
作者:
k329765 (紫)
2017-09-17 13:16:00原PO已經一個禮拜給兩次了,不足的部分明明就可以左右手、飛機杯空氣娃娃...之類的,找別的女人洩慾就是最嚴重背叛
性事不合分了也是好事,他不需忍耐妳也不用勉強啊妳都說妳"努力"才有2次,這種親密關係出了很大的問題...搞的像是施捨一樣
痾,某些人的邏輯好驚人,如果是女生欲求不滿而出軌,你們還會這樣說嗎?性別對調推文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9-17 17:57:00某些男生的心態就是性需求超偉大的 為了性什麼承諾都不用管 什麼交往規則都不用遵守 需求那麼強拜託分手不要害人一週兩次根本不叫少 剩下的不會自己打手槍嗎?女生很多欲求不滿的 嫌男友能力不夠好的 也真的很多偷吃這些女的敢理直氣壯的上來噓人嗎?重點在背叛 不是女的有沒有配合 哪段關係不用忍耐磨和忍不下去就分手 沒有先斬後奏這種事
作者:
applexdot (蘋果點點(有毒蘑菇勿食))
2017-09-17 18:56:00幸好分了 不然懷孕生產時不就每天找茶
作者: minfang (minfang) 2017-09-17 22:02:00
好噁 原po加油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7-09-18 00:07:00放生吧 給他一條生路 你就找一個需求一樣低的就行了
作者:
a949494 (小熊維尼有翹臀)
2017-09-18 01:59:00你被上天眷顧才能發現 會沒事的 加油
作者:
et11117 (et11117)
2017-09-18 02:21:00你男友好可憐
作者: Djent127 (阿里山森林公園) 2017-09-18 03:14:00
三小... 曖昧我是不知道啦說不定也只是妳主觀認為 妳也沒提到什麼出軌的決定性證據。至於吃魚那根本就不算出軌吧,發洩一下性慾而已,又不是談感情的。這樣結束有點可惜,不過妳們真的不合的話繼續下去也沒意思就是了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7-09-18 14:42:00要分就快,現在還年輕
作者: shinshin2015 (shin) 2017-09-18 15:29:00
爸爸是對的,認賠殺出,記得去健檢
作者: foxhs123 (喇叭狐狸) 2017-09-19 03:00:00
吃魚臭了嗎?
作者: Asuit (看不到暱稱的鄉民) 2017-09-19 18:44:00
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