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對於「界限」這件事情感到困惑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7:57:25
非常謝謝大家踴躍的給予回應
我剛剛起床有想到自己的答案了(未必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正解)
一、如果以「男女性別的標準是一致」的情況
如果對男女性別的標準是一致的情況,其實例子1和例子2只是把男女的角色互換而已
目前全部有可能逾越界限的行為有4個:
(1)我讓A女進房間
(2)A女觸碰我的手
(3)B女讓我進房間
(4)我觸碰B女的手
這4個行為究竟算不算逾越界限,其實每個網友意見都不一樣。
但如果要從比較嚴格的標準來看,
結論就是:
「4個行為都有逾越界限之虞」
所以最好都要避免。
並且如果對男女的標準一致的情況下
應該是
[我讓A女進房間的行為=B女讓我進房間的行為 所以標準應一致]
[A女碰觸我的手的行為=我碰觸B女的手的行為 所以標準應一致]
(如果某人不同意這兩點,我覺得就是雙重標準)
作者: winwoeld (pp)   2017-06-04 08:13:00
重點是你搞錯了 A喜歡你 B對你還沒有到喜歡的程度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15:00
嗯嗯你說的這也是重點 當有喜歡的時候 就沒有界限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15:00
對於喜歡你跟不喜歡你的,兩者尺度還是會有所不同的。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18:00
喜歡你,你沒意思,本來就要拉開距離。你有喜歡對方,也要看對方對你是否有意思,才決定是否碰觸。縱使性別互換,也是一樣的。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18:00
示好的動作 可能我也覺得無感 所以就還是把對方當朋友反之對我喜歡的女生 好像就容易 對方對我很好 或是像找我到他房間等事情 我可能會有戀愛的小劇場吧(?)或是開心過頭 就錯誤評估對方對我的意思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19:00
當我沒意思,但對方有意思,拉開距離不再讓對方誤會是基本的。但當我有意思,但對方沒意思,不隨意碰觸對方是基本的。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20:00
恩 謝謝喔 所以我比較喜歡第一種「對男女標準一致」的結論 就是無論性別 4種行為都是有逾越界限之虞應該要避免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22:00
非兩情相悅的情況下,避開這些行為的確是對的。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26:00
謝謝你
作者: winwoeld (pp)   2017-06-04 08:28:00
你會對 你喜歡的人和你不喜歡的人 標準一致嗎?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29:00
我不會對喜歡的人和不喜歡的人標準一致但是我會對男女的標準一致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38:00
呃 問題是 基本上如果是男生進入男生房間,跟男生進入女生房間的標準就有落差了 @@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8:46:00
嗯 所以不論是感情議題 性別平等議題 界限議題好像都沒那麼簡單阿! 例如你說的男生進男生的房間 女生進女生的房間的界限問題那如果其中一個是同志 或兩個都是同志的情況就又很有趣欸(?)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08:50:00
所以如果同性進入房間,但不是同志跟是同志,是同志但喜歡與不喜歡,也會是兩套標準。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6-04 08:54:00
你對生理男這個群體被貼標籤感到不公平,但A女和B女也是兩個人,你也要求她們一樣標準不然就是搞曖昧。說實話啦,邀請進房間有人覺得有曖昧有人覺得沒有,為防誤會,全部都當作沒意思最安全只能要求自己的回應,別動不動就把人簡化成群體貼上標籤
作者: SALLUNE (若為管九願為陸伍)   2017-06-04 09:00:00
B常邀也沒像A一樣暗示什麼 不就表示 這邀請沒什麼? A主動講一次就衝了呢w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9:01:00
SALLUNE你的說法我覺得很特別欸 對我來說這樣的角度滿有創意的!yaokut 真的滿微妙的~但性別跟感情才如此豐富有趣吧osmanthusjo 的確呢!更深入理解眼前的這個獨特的人而不是單單用群體屬性來看 可能更能突破盲點也避免標籤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6-04 09:11:00
其實我覺得A女的行為是惱羞,只是你很好心給她面子了,她的講法根本不值得參考。男的這樣惱羞的更多了,開始罵女生勾引他們的也很多對於情緒性指控我覺得根本不用理,因為會這樣鬧的人根本什麼都是別人錯不用列入參考,世界就是以他/她爽在製訂界線的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09:26:00
謝謝你的回應 有同理到我欸 因為雖然我一定在對A和B有界限上的不對的地方 但是回到態度至少我態度上 對AB都是很客氣和風度的對B我很抱歉 畢竟我喜歡她不希望她感受不好但平常我是不會冒犯她的 那天碰觸她是因為在某些版看到一些文章 說要推進關係肢體接觸是其中一個滿多人說的方法我真的不是想騷擾她或佔她便宜其實那天我很緊張 鼓起十二萬分的勇氣才嘗試肢體接觸的因此A女對我做一樣的事情 我其實也可以理解所以其實我沒對她生氣 我都是好好說 但沒想到她先怪罪我
作者: yaokut ( )   2017-06-04 10:49:00
問題還是在於 你可以不在意,別人不一定不會在意啊 @@ 就算你不在意a的行為,那是你個人的想法,而b在意你的行為是b的想法。男性都不會因為同性別,而有一致的想法了,女生又怎麼會一致?每個人的不爽點基本上都不會一樣的。一樣是被碰觸,你沒生氣,b生氣,這也是每個人點不同。一樣是進入房間,a覺得你給機會跟你覺得可以試探一樣,只差在你沒生氣,a生氣了。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6-04 11:31:00
如果預設你是性侵者的話,根本不會跟你當朋友好嗎?但是你進了她房間,又不是她男友,就不應該踩線。所以問題是「名不正則言不順」,會讓女生迴避跟男生接觸。一般來說,不管對方是男是女是什麼關係,都要尊重對方身體與個人界線,除非你們的關係已經更進一步。你試的還太早了,對方還沒有覺得喜歡你就試了。我看起來覺得這類行為會有「表錯情會錯意」的問題。所以不是「你因為是男生而被預設為是性侵者」。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7-06-04 12:29:00
A跟B兩人認知的界線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樣,你用完全相同的標準對待她們是會得到不同結果的
作者: raura ( )   2017-06-04 14:11:00
你要別人不預設男生都會性侵,就不要把同處一室=發生關係視為理所當然。你舉的例子,B女生氣很有道理,你要試探就必須接受試探失敗,對方不高興,就跟A女試探你不如預期一樣。結果你的反應居然跟A女一樣,認為是對方沒界限,害你誤會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作者: mayliuliu (qqqqq)   2017-06-04 14:20:00
不是界線的問題。只是你做出的反應跟她們期望的不一樣
作者: 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   2017-06-04 15:05:00
raura 我沒有生氣阿 我也不曾對B女說任何負面的話我只是覺得困惑跟不解覺得是否對男女友雙重標準 所以上來討論而已另外我根本那時候沒有要跟B女發生關係的意思我想推進關係 但我當時沒有要上床不過我上來討論還是滿有價值的因為一樣的兩個事件的陳述版友的回應也是 各自解讀不同的可見得 界限或關係的處理真的是沒有標準答案但每個角度我都會認真思考的謝謝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6-04 16:37:00
我覺得AdamHsu的回應與建議,就是我說「明確追求」的意思。你讓自己處在朋友的位置去踩線,會造成很尷尬的後果。而且有的人他是用你的方法去接近目標求一炮,甚至是性侵,而不是追求女生,所以你提出的這種做法是很有問題的,因為你會把你自己跟「被認為可能會性侵的人」混淆成同類的人。講到界線,也有一本書談約會的界線,其中就提到你這個做法是大忌,理由就是「名不符實」,參考看看。推raura, 雖然說「沒有誤會」但其實很多人都誤會了。除了女生可能會擔憂安危之外,男女應該是沒有差別待遇。你對沒愛上的女生朋友是這樣;她對沒愛上的男生朋友是這樣。如果你真的很喜歡她,想追她的話,這也只是開始而已,重點在於如何示好來撩動她的情感。我跟7-11的店員、快遞員也常有肢體接觸啊,但是我沒有要試他們,他們也沒有要試我,只是找錢遞東西而已。界線像國境線;界限是類似速限或忍耐的限度的意思。界線的意思,照你的例子,就是朋友跟情侶之間有一條線來區分,朋友可以邀她來家裡玩,但是朋友不會是「邀她來家裡性交」的對象,除非是炮友。界限的意思則是「我可以忍受朋友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到什麼程度」,以你提供的例子,獨處一室時牽手以上都不行,不論男女。所以就像raura說的:你想試探,的確就得承受試探失敗的結果。問題不是房間,而是你跟A女一樣踩線,雖然你覺得踩線不必反應太大(生氣),但是踩線的女生(生氣)或被踩線的女生(嚴正拒絕)反應都比較大。反應比較大的理由就是,女生基於不想在性愛這一塊遭受更大的風險與困擾,都認為自己必須要做出更明確的反應。而的確反應不明確的話,一旦發生性行為,只有三種後果(「性侵」、「欺騙感情,不愛還要上」、「兩情相悅」),反而對兩人關係造成更嚴重的破壞,而且男女都無法避免更嚴重的傷害。大部分的回應是,踩線的女生反應較不恰當,惱羞成怒,行為上逾越了朋友的界線。而原po是否已經做出如同A女的反應,文中沒提。但是如果把自己踩線失敗的理由歸於「因為男生已經被預設是性侵犯」,我會覺得不恰當。
作者: raura ( )   2017-06-05 09:08:00
推樓上說得很仔細,但我猜原波會繼續疑惑(?)界限,然後再認為男女沒真平等。在我看來,此事跟平等毫無關係,界限在哪也十分明確,原波只是無法接受他的心情居然被說跟A女一樣,然後說自己沒生氣... 沒生氣你還會說出是B女界限不明,讓我疑惑這種話嗎?邀請別人到家裡,本來就不代表接受對方做的所有試探或性活動,如果有人認為跟異性獨處就能為所欲為,那麼他就是犯罪預備軍。A女的認知根本錯得離譜,結果你還把她的標準納入,來要求B女,這是受害者互相傷害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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