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我周遭的好哥們
被女友提分手,然後才認識一個女孩
從不認識到交往只有三個禮拜
這哥們跟前女友交往的時候也是癡情的
(沒任何外遇情形,穩定交往七年,不是花花公子那型)
所以我認為多短的時間內跟下一個人在一起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我跟上面有篇文章提到的看法很接近
只是我在定義清楚些
精神出軌:只是腦中想想,腦中有喜歡上別人的想法,不一定是要雙方都互相喜歡
單方面喜歡上也算精神出軌
至於對別的女生有性幻想....
(我個人覺得應該不算 不然這世界上男生可能都精神出軌
劈腿、外遇:有實質上的行動,不論對方女性接受與否
凡牽手 親吻 相擁 性交 言語或文字上說愛妳 想妳
當然國外可能開放點 親 跟抱 可用於異性朋友
但我相信台灣的女孩應該是不接受
只要女友不接受你也就該避免,不是嗎?
大家罵的無縫 :應該同時達成兩個條件
1.精神或肉體出軌
(但若分手之前就已經有牽手 親吻的情形發生 那就是劈腿、偷吃!!!
幹嘛另外拿一個聽起來比較不嚴重的詞來定義他??)
2.分手後短時間在一起
如果單純只有很快跟別人在一起,但無精神出軌
那也只能說對方恢復得很快、很快遇到真愛
但你不能否認這種事情存在的可能性
所以1+2才等於無縫
前面的文章(兩篇都說被一個月無縫)
為什麼有人酸說
那要分手多久才不算無縫?
都一個月了 還算無縫喔??
指責對方無縫只是輸不起的人的說法
就是因為你提不出對方精神或肉體出軌的證據
在你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
對方分手了在單身的狀態下 再跟新對象在一起
就算時間間隔比你認知該有的時間短,有錯嗎??
但如果今天你提得出對方精神、肉體出軌的證據
就算三個月後 他們才正式宣布在一起
我想大家也會跟著你一起罵他渣
肉體證據好找
精神出軌要怎麼知道
比如說他跟死黨 私下聊天的時候 聊說我有愛上別人的感覺
(但他沒實際追求動作;有就歸類在偷吃 劈腿上了)
結果他的死黨 又告訴你這件事
這些大概是我對無縫的認知
但如果一個男生
跟女友交往期間,愛上別人了(精神出軌)
他也控制不了他的心
只能控制他的行為
不做任何出軌的事情
最後控制不了自己心意提分手了,再去追下一個女生
偏偏男生又很有魅力,兩個人快速地在一起了
這種無縫 我覺得也不能指責他什麼(當然社會觀感不好)
他也只是追求他想要的
哈 最後希望小弟的價值觀沒偏差太多
別被鞭太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