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交往12年女友澳洲打工愛上馬來西亞人~

作者: MapleT (楓)   2017-01-07 09:10:28
女權和青春價值都拿出來戰了,那麼就戰一下真正的平權/女權吧
Q:我想在生育年齡限制之前生小孩。但是和現任男友交往十幾年還沒結婚,怎麼辦?
有幾種方法
1.女方去問男方要不要結婚
如果男方擔心經濟問題,女方提出財務規劃配置生小孩方案
2.如果男方不想結婚
分手,以結婚前提找另一個對象
3.和男友談先生小孩,結婚和生小孩不掛勾
請注意"生育年齡限制之前生小孩"是你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你和男友談必須提出你能夠獨立養小孩的規畫
他可能並沒有要生,所以你要自己負責
4.當然最簡單的是,和男友告知你自己想生一個小孩,和他沒關係
然後去精子銀行,還可以自由選擇咧!!!
什麼?你說生育年齡就是要拿來給男人負責的?不可能自己生自己養?
那你早說,這件事情和女權/平權沒有關係嘛
請你在額頭上貼張條子說"本人子宮出賣中,需用婚姻(及隨附金錢)買賣商品"
免得浪費你男友12年的時間,還以為自己交往的是個人不是個東西咧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7-01-07 09:41:00
子宮出賣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oscoco (不愛睡覺的雲)   2017-01-07 13:42:00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1-08 01:45:00
必須推
作者: forefinger (鏡子)   2017-01-08 04:16:00
你忘了考慮未婚懷孕在現在社會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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