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誠心發問

作者: horsekit (New Life)   2016-06-22 00:51:18
Hello
我又來賺p幣了
不知道您國小的數學是不是都還給老師了
我記得國小 一 或 二年級在學習加減乘除的時候
老師教導的第一個定律就是
不同單位的兩個數字不能比較
不同單位的兩個數字不能比較
不同單位的兩個數字不能比較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除了嫖妓之外
兩個人認真交往除了肉體之外
會有其他的感情堆疊
包含了溝通 彼此時間的付出等等
這些都是相當複雜化的交錯著
你只抽出了金錢與肉體的部分來做比較
而將普羅大眾的觀念冠上了自我的認知
缺乏了說服力
再來比較的前提在於數字
明確的問卷數量與數字才能夠具體化的作為比較的依據
你似乎沒有先做這些功課就來做比較
或是反駁的依據 很空泛來著
而你以一個個案來作為比例的依據
本來就已經有失偏頗
你還要辯論什麼?
請你先做足問卷再來好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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