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放手的,抓著彼此都痛苦。
由你的論述,我分享一下我的理解跟自己想法。
你就算去見對方父母,改變對方父母的機會也不大。
你前女朋友也很怪,分手又復合,搬出去抗爭,又搬回去妥協。
問題比較大的是妳前女朋友。
別跟我說女生為了男生搬出去很偉大之類的屁話,
在我眼裡看來她就是個不成熟的人,至少在這段感情反反覆覆來看。
還有對方父母反對的理由也很瞎,用家裡富裕度比較來表示門當戶對我聽過,
用學校來反對的,我還真是少見。
你該慶幸你現在分了,總比跟你前女友結婚後,
對方父母用鼻孔來看你。
就讓你前女朋友跟他父母慢慢尋找台大生、哈佛生、麻省理工生、
長春藤100名校生好了。
恭喜你可以享受新人生,尋找新刺激。
※ 引述《gp125 (Atsushi)》之銘言:
: 其實我很不好意思po文,一方面怕被認出
: 一方面覺得自己活到這麼大還無法自行解決
: 有點丟臉....
: 但當局者迷,還是想聽聽板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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