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買不起房子吵架..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04-25 17:03:35
溝通與解釋 都只是在為謊言進行彌補與圓謊 甚至撒更大的謊
只要不能改變核心問題 "騙" 再溝通都是枉然
※ 引述《wolfpig (wolfpig)》之銘言:
: ※ 引述《jamupme (james)》之銘言:
: : 當初跟女友在一起時 曾經有聊過未來的規劃
: : 我曾經說過三年後 我可以在中部買個房子 然後結婚啊...blablabla
: 我老婆在交往時, 也說要跟公婆同住, 幫我照顧父母, 但是其實
: 也沒有做到阿, 光是回個婆家就該該叫 XD
: 除非雙方有約定. 不然哪能算答應? 跟誠信有什麼關係? 只是分
: 享一下自己的想法而已.
不講633 是能選得上膩 不講五大弊案 是能選得上膩 ...
又不是16歲剛開始騙
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做到才有準啦
: : 不過最近他又主動提問我規劃的如何了?
: : 我說我不想買房了 想租房
: : 然後他就開始不爽
: 主要是女方想知道你的規劃吧. 看起來她對你的財務狀況的
: 確什麼都不知道, 如果是有結婚打算, 想了解很合理.
= = 了解很合理阿 不過不爽 是!? ... 被騙!? 那再回歸上一段 看看唄
: : 但是又覺得 不對啊 要是我今天突然家人生病 要一大筆錢治病
: : 導致積蓄龜苓膏 甚至負債
: : 他還會愛我嗎?? 我是還蠻擔心的...所以決定不掀出底牌
: 在這一點上, 妳的標準太高了. 如果你女友有負債, 你
: 會娶她嗎? 或者她毀容你會繼續愛她嗎? 希望另一伴能
: 共患難是合理的, 但是妳們才交往不到一年, 就要求到
: 這樣....
可以看到這邊
成立了兩件事情
1. 被騙 不開心
2. 不開心 因為沒有實現買房
並且是有成立順序性
1成立 不開心即刻造成 (1. 可單獨成立)
2成立 1必成立
意味著
想要開心 請不要被騙
實現買房 亦不會不開心
騙局 受騙者與騙子 ... ...
我們就來看看 第一段 斷定的東西 到底責任歸屬誰比較合理
關鍵在於"經驗值"
當騙子與受騙者 經驗落差越高 越容易得逞
很明顯這段感情 男方經驗值遠高於女方
那麼要如何斷定 誰責任大
也只能雙方對質了
我個人是簡單的用年齡來輔助判斷啦
意味著年紀越輕 越好騙 XDDDDD
那超過一個年齡 還被騙 就成為自己的責任了
就像宅男為啥好騙
因為他們都看照片 ( 菸
你會去怪女人化妝修圖來騙阿宅嗎? 不會麻 ...
全世界都在罵阿宅 活該 ... 推到這個房子與話術之騙局亦然
好 ... 接著講第二點
實現買房 就不會不開心
屏除騙的成分
意味著女方 開心與否取決於房
那麼解決房子 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那要解決房子問題 就需要錢
錢要怎麼出
看來這個男的勢必要全付(付高比例)
才能夠滿足 開心的條件
也造就了 女方愛錢
因此而使人群起攻之
當然啦 都決定要分手了
用一些方法消除提分手的罪孽感
我不是不能理解啦
不過還是先別補這麼多 ...
畢竟"買房" 只是2 優先權沒這麼高
要論戰 也該把重點放在1
2. 甚至可以拓廣到各式各樣的事件上
畢竟
被騙了 ...
他的房子沒有要給我掌握 他的還是他的
他的錢沒有要給我掌握 他的還是他的
他的 2. 沒有要給我掌握 他的還是他的
不爽這個才是真的
: : 在秉持著小心求證的精神下 剛剛問他三年內不買房這件事
: : 還是回答說 他不是愛錢 但是人生觀不積極他無法接受
: : 我是覺得跟我的感情觀落差頗大...
: : 最後他罵我當初做不到就不要說 說他討厭騙子
: : 本來被他一激之下想PO對帳單...(誤)
: : 後來還是忍住了
: 如果真的有心要走下去, 本來就要討論財務規劃. 你自己
: 的事情都不說, 然後就要對方無條件相信, 實在不合理.
: 搞不好她只是不想嫁一個月光族而已... 這也不過分吧 XD
: 當她說人生觀不積極無法接受, 你應該跟她解釋你的
: 想法. 你不用跟她說你存了多少錢阿. 但是你可以跟
: 她分享一下你的理財理念. 如果她不是太盧, 她應該
: 可以聽得出來你是真的有想法有研究過.
: 你不跟她說推論細節, 就要她接受你的結論, 這不是
: 好的溝通. (文章看起來你都沒跟她說)
: 溝通對一段關係是很重要的, 溝通不良, 就算不是因為
: 錢的問題, 以後一定還會爆炸.
其實重點就是
不要當騙子 和 不要受騙(or 心甘情願受騙)
男的不要嘴
女的不要傻
不過男人嘴才會高
女人總是學習如何騙自己
這遊戲自古以來就這麼玩
想玩這遊戲 逆天不是不行 XDDDDD 辛苦點而已 加油!!
作者: net (貪狼)   2016-04-25 17:50:00
一個朋友 婚前就跟男友一起付房貸 結果男的劈腿娶別人 落個人財兩失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4-25 17:54:00
婚前的財產還是各自處理比較好....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4-25 17:57:00
婚前買房如果怕就先做預告登記,二個人付房貸都不吃虧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6-04-25 18:42:00
自己開不開心掌握在別人的房子上,女生笨,男生如果真的連吃相這麼難看的都娶,那真的是笨到連識人能力都沒了。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6-04-25 19:37:00
雖然都說婚前分清楚 那也看交往到什麼程度 真的分的太清楚 也是會有人叫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4-26 07:06:00
你設定的前提是有承諾,問題是真的有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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