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是一個選擇,也是一個不確定的答案
你可以晚上吃牛排,不代表你晚上一定吃牛排
你可以選擇下半年去日本旅遊,不代表下半年你一定在日本
這種高中邏輯命題,卻出乎意料地讓許多成年人栽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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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說了"三年後,我可以在台中買房"
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在要約定的時候說的
(像是如果你不買房,就要賠我這三年的含睡費)
但即使是要立條約,也不會立上"可以"這兩個字
因為這就代表會有可以不作的意思
再來,現在這時間適不適合買房?
如果說是一到兩年前,說不定還有機會
但以現在的趨勢來看,買房真的算賠
除非立法院要遷到台中,不然漲勢很難,最好的情況下是持平
而且租房有甚麼不好,林佳龍市長也是租房在台中阿
而且台中租房一萬就可以租到很不錯的兩人房,對新婚小家庭剛剛好
以一個"只出社會三年多"就存到250萬的人來說,要說原PO不積極真的很刁難
隨便算一下剛畢業就年薪破百,還沒加上孝親費以及孝女友的錢
這種level 就已經打掉社會上一堆老屁股了,原PO不積極,請問是要其他人怎麼辦?
還有,買房可以是一個人的事,也可以是兩個人的事
以原PO前任的積極要求,看得出來他認為買房是兩個人的事
那請問各位,對於原PO分攤房貸的要求他怎麼可以視而不見?
比對BG板女生都AA制的情況下,這女生不僅不想出房貸,還積極要求男生買房讓他住
如果AA制算是普通女友該做的事,那這種自私的行為該算怎樣的? 賠錢女友??
所以我才會想講,這女生的行為根本就是"吃緊弄破碗" "殺雞取卵'
最後給原PO,你就將故事背景以及你的決定讓你的父母聽聽看
看看它們怎麼說,畢竟他們也長你幾歲,也離你親近些
說的話自然會比網友們中聽許多
不過要你問我意見,我只會告訴你: 你看過有人好不容易逃出火坑又跳進去嗎?"
PS. 看到很多騎士團出動真的讓我感到非常吃驚
如果是女生跟男生說我可以三年後在中部買房,卻沒有買
或者女生跟男生說我可以當家庭主婦,家事全包,結果男生下班後還要包一半
你們還會以砲轟原PO的角度去砲轟女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