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女友她媽反對我們在一起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紀錄保持者)   2016-03-25 13:10:31
全板上都噓你,我不噓你,我知道26歲的台灣男生,除非有特殊歷練,
不然其實沒有比18歲成熟多少。
但是我要你知道,你做了多糟糕的事情。
1. 你傷害了一個女生的身體,墮胎的影片去看看,你知道有多傷身?
為什麼不避孕?
2. 你傷害了一個女生的心理,拿掉小孩你讓她有了罪惡感,一輩子。
她相信你可以扛責任,你讓她失望,選擇拿掉。這種罪惡感與不信任,
會跟著她一生。
3. 你害了她的一生。她父母的迷信,我相信會帶給她很多壓力,包含拿過小孩,
年齡又大,沒條件挑更好的男人,於是可能她就屈就於一個不怎樣的男人。
事情發生後,你有沒有跟她討論過,把小孩生下來,妳們面對的情況是怎樣?
能不能一起面對而不後悔? 兩個人有收入,是否可以一起不依靠長輩養小孩?
能不能一起對抗家裡給的壓力? 有沒有想過經濟問題?
重點是,討論之後有沒有取得共識?
如果都沒有,你就讓她去拿小孩,並且自己去面對家人的壓力,你事後再怎麼自責,
傷害都已經造成了。一個月三萬塊也有人在租屋養小孩,
一個月三萬塊也有人有經濟壓力但是家庭和樂幸福。
也有人26歲一個月三萬塊,30歲的時候已經翻倍了。
你的沒肩膀,只讓你很後悔,卻傷害了另一個曾經愛你信任你的人。
而且這傷痕會一輩子留在她心裡。
今天她另有所選,你能怪她嗎? 台灣這種傳統社會,給她會有多大的壓力你知道嗎?
你崩潰,你知道她心裡怎麼想的媽?
希望你記取教訓,這一輩子別再這樣傷害另一個女生了。
※ 引述《smo0522》之銘言:
:
作者: t0145764 (夕陽光輝)   2016-03-25 13:37:00
雖然沒噓不過敘述的跟噓的人想法一樣了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6-03-25 15:03:00
你還不是一樣在罵
作者: skob (skob)   2016-03-25 15:27:00
備份成功
作者: hegemon (hegemon)   2016-03-25 16:30:00
26歲三萬,30歲翻倍,除非自己創業,否則機會很低
作者: smo0522 (Garfield)   2016-03-25 16:57:00
麻煩幫我把照片的連結去掉,謝謝
作者: silense (寧靜的韌性)   2016-03-25 18:58:00
推論點
作者: smo0522 (Garfield)   2016-03-25 19:18:00
謝謝你,我會記取教訓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