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反同的公眾人物部分都會被討厭?

作者: blackchamiso (任性的紳士)   2015-12-17 23:15:05
※ 引述《Hanedas (塔塔麋)》之銘言:
: 如果支持多元成家的人
: 通常會說 每個人都有喜歡什麼的權利
: 但是如果有些人反同
: 就會被說不尊重別人…
: 可是這樣不就跟
: 人都有權利的這句話抵觸?
: 那些人就是反同啊…
: 這也是他的權利
: 蠻不解為何可以接受別人喜歡誰
: 卻不能接受別人不喜歡誰…
: 我有看版規哦 這算男女關係
: 覺得我應該聲明我不討厭同性戀
: 我只是對這兩者立場提出疑問而已
: 不要誤會我反同==
說到同性戀我有一些話想說
在我那個網路撥接的年代
其實我不懂同性戀是什麼
在資訊如此封閉的情況下
加上唸的又是升學為主的學校
每天光是準備考試就累的半死了
真的對這東西完全沒有概念
但隨著慢慢長大
接觸到社會的層面變多了
也才開始瞭解到同性戀這個部份
從打錯電話開始 我完全不相信對方是個男生 因為聲音怎麼聽都像女生
他也很有耐心的跟我解釋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
這時候只是滿滿的好奇 不喜歡也不討厭
之後當兵的時候
發現剛進來的新兵晚上怎麼都不睡覺
一直到某位學長退伍之後
他才說出了他的心裡話
他說他懶得掛蚊帳 都只穿條內褲就睡了
某天早上醒來...發現內褲不見了
然後...隔壁的學長抱著他!!!!
後來他們那個班有人退伍他就馬上換床了
那個快退伍的學長其實也蠻惹人厭的
這時候我對同性戀覺得有點可怕
但因為不關我的事也還是不喜歡也不討厭
後來交了個有同性戀好友的女朋友
有天我們一起窩在床上看漫畫的時候
就看到她手機叮叮叮的
她那個同性戀好友傳訊說
"親愛的 那我下禮拜去找妳唷~"
"我要睡妳的床 用妳的沐浴乳一起洗香香~"
大概是這類的 我有點忘記了
她看到我臉色大變
我立馬表示說我不能接受 希望她能跟對方保持距離
雖然她之前就有跟我說過對方是同性戀
希望我可以把對方當女生看待
但我想正常男生沒人受的了
就開始大吵架了
她還拉出幾個朋友證明說對方真的是同性戀
那個gay沒因為此事道歉過
只覺得我恐同 大驚小怪
到這裡我當然開始很討厭同性戀(gay)
如果要問我說
我恐同嗎?
不 我只是厭惡
後來我仔細想想 或許不是所有的gay都令人討厭
但有2種是讓人深深厭惡的
1. 對方不是gay 但因為男生有時候會有些幼稚的行為
比如說抓雞雞什麼的 然後就覺得對方可能有潛在的$%*^*&
所以學弟睡到一半內褲不見了 新聞也常看到某某被gay含到醒來等等
2. 對我來說 是個男人沒有男子氣概就算了
還要把對方當成女生看待等等 這根本完全無法接受
當然不接觸也就沒有好惡
但像我女友那例子 我跟她說
就算我可以接受 但妳跟一個gay睡一起那別人會怎麼看我
別人知道他是gay嗎? 老一輩的能接受這觀念嗎?
如果說同性戀希望別人尊重他們
那他們也應該要尊重異性戀們的想法
說要住別人女友家還一起洗澡是怎樣阿
現在想起來還是很幹

作者: ro9956882 (幽靈)   2015-12-17 23:29:00
好奇你女友能接受你跟女同睡覺嗎?
作者: Ferrum (阿就鐵啊)   2015-12-17 23:35:00
女友跟他朋友處理得實在讓人無言 而且性向跟性別認同是兩回事 不過絕大部分gay應該都不會跟異性朋友一起洗澡...
作者: tukituki   2015-12-18 00:00:00
推樓上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5-12-18 00:21:00
假GAY吧
作者: chupyshoe (齊飛咻咻咻)   2015-12-18 00:55:00
會沒事在男女版晃的小gay我還是出來說個意見好了,首先學長的行為造成了別人的不舒服,不論他是同還是異,都該受到鞭打(?),而男女友的閨密是情侶間的都會面臨的“溝通議題”,版上很多類似文章就不舉例了,所以我想說什麼?一個gay不能代表所有的同志,雖然我說的話也不能代表所有人就是XD但還是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同婚議題
作者: owenx (歐文)   2015-12-18 14:16:00
我的GAY朋友是就算揉著女生的胸部也不會有生理反應的...我覺得這是一個超級神奇的奇蹟XD
作者: kaiyine (夏)   2015-12-18 16:44:00
我覺得你女友遇到的那種叫假gay真玩咖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5-12-18 19:13:00
假gay真玩咖+1 女生之間都不會這樣了
作者: okcDurant35 (奧客拉賭爛圓仔)   2015-12-18 19:24:00
同性戀本身不討厭 但你女友那個同志好友令人討厭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5-12-19 03:22:00
他也太故意…明知女生有男友 女生也很怪 拿gay來當理由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12-19 22:59:00
case1是性犯罪 case2是個案而且我覺得是你女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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