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前女友就不能是朋友家人 一定要當陌生人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38:32
實在不想再推文
一堆莫名腦補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本魯有半個青梅竹馬+同學+鄰居 已經18年了
對 很不巧的也短暫交往過 是前女友
當然我不是富二代 大概也沒辦法脫魯
也沒有甚麼轟轟烈烈克服萬難的愛情
但是認識這麼久之後
真的也變成了家人的關係
或者說 也只剩下這關係
逢年過節打個招呼
跟我老婆交往時也說明了這個狀況
後來兩人也變成好姊妹
而他老公更是我麻吉
現在兩對夫妻跟小孩都很要好
偶而聚聚跟小孩玩玩
=================================================
對照上面系列文
一堆版友一直在說男主對前女放不下有舊情甚麼的
我只能說人生除了男女之情外
還有更多其他東西
作者: bonbbon (邦邦)   2015-06-28 10:42:00
但前女友變成朋友家人後還比正女友準老婆重要就不應該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45:00
你從哪裡看出前女比老婆重要 逢年過節問候一下不行喔一定要斷絕關係不相往來喔
作者: bonbbon (邦邦)   2015-06-28 10:46:00
根據該文後來的補充, 男生擺明了就是前女友是我不能割捨的一部分,你要嘛接受現狀,要嘛離開,我是不會改變的表明了前女友比準老婆重要
作者: ciel7722 (奶油)   2015-06-28 10:49:00
如果大部分的人都重複這樣的說法,你要說是無知嗎?更有可能是因為認識的100個類似案例,有90個以上都擦槍走火,所以在取大眾值罷了。你也說了,你們是短暫交往,而且也不是轟轟烈烈,那你怎麼肯定大家的激進不是因為來自於他們的另一半跟前任曾有過轟轟烈烈?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我也認識跟你說法、經歷一樣的人,結果現在60幾歲,小孩都成年,老婆陪身邊,沒事跟青梅竹馬一家人去露營、遊玩,大家都是好朋友,某天被發現跟那青梅竹馬在帳篷裡發生關係。每個人狀況本來就不同,可惜大家會哀號同件事就代表這是大眾值,如此而已。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51:00
所以你們都預設男主會跟前女搞來搞去是吧那也沒甚麼好討論了 就單純女主要不要吃下去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6-28 10:54:00
唔 所以你沒做任何事情,就讓另一半覺得你跟他沒怎樣?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55:00
我們兩家現在是世交 你覺得怎麼樣
作者: c08110831 (為生魚片賣身家)   2015-06-28 10:56:00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56:00
我當然有做很多事啊 但是沒必要跟你說明
作者: yaokut ( )   2015-06-28 10:56:00
所以你會只是說你跟他沒怎樣,來擺明一輩子就是家人,不接受不要結婚嗎?噗嗤 這就是差異點,懂嗎?你做了不少事情,讓另一半安心,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做到這些的。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58:00
如果你要說的是男主沒把女友介紹給前女 確實男主不對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6-28 10:59:00
情況根本就不同還能摻在一起扯喔,你女友接受,另篇事主
作者: CICIKOKO (嚕。)   2015-06-28 10:59:00
我覺得短暫交往跟交往十年還是有差......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0:59:00
而女主也太沒技巧 就只會斷絕斷絕 應該要拉攏才是
作者: yaokut ( )   2015-06-28 11:01:00
狀況不同,根本無法類比 @@
作者: unalaba (Suzuki)   2015-06-28 11:01:00
覺得頗呵 如果腳色轉換 你是你老婆 你也能接受就好 你家的事 別人不能接受不用你來管 還有回文態度也很差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6-28 11:02:00
而且你完全是既得利益者思想,我兩個女人當姐妹好棒棒你把自己帶入該事主的角色,將心比心一下,你能接受嗎?
作者: carolsophy (*~自由流浪~*)   2015-06-28 11:06:00
推你,根本覺得那串文莫名其妙
作者: cashliu (QQ)   2015-06-28 11:07:00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yaokut ( )   2015-06-28 11:11:00
本來事情就沒那麼絕對,或者說不會只有一種情況。有人遇過真的很單純的,也有遇過好號稱單純,實際亂七八糟的。說服別人沒什麼之前,要先做的讓人安心,安全感又不是憑空得來的
作者: glave (SS3)   2015-06-28 11:31:00
能接受就接受,不能就離開,如果你老婆跟前男友變成朋友家人,你會覺得多了一個兄弟好棒棒?我個人是不接受啦
作者: izuco (喜喜)   2015-06-28 11:41:00
家人個屁,你會跟家人打砲?
作者: blueskymilk (阿用)   2015-06-28 11:48:00
0.0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1:52:00
幫你補血 真的不懂為什麼繼續聯絡就是不愛她妹這關點而且不是普通前女友 是一個改變他人生的前女友都要娶她了 還認為自己是替代品不愛她 那就去找處男吧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1:57:00
不連絡 會怎樣? 世界毀滅?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1:58:00
三節問候 會怎樣? 世界毀滅?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1:58:00
聯絡內容 就是關心一下 初戀女友這麼需要這份關心?就是 可有可無啊 可以單純吃個飯 也不可以不吃會怎樣?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1:59:00
而且這男的條件真要找在大陸都可找少時整團吃了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1:59:00
未婚妻 要求不連絡 過分?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00:00
擔心神主牌不如提升自己份量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01:00
結婚後 連絡老朋友 過分?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02:00
一直把有聯絡就是會偷吃畫等號分一分也好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5-06-28 12:02:00
爭這個本來就很無聊啊,就有人可以有人不行,幹嘛非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03:00
就一堆人預設聯絡就是等同偷吃
作者: ItBanK (阿狙)   2015-06-28 12:03:00
畢竟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03:00
要求不連絡 太過分? 就算是單純吃飯.聊天好了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05:00
女友阻止現任男友 和初戀聯絡 過分的點?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06:00
這就像吵婚後要跟婆婆分居一樣 要跟婆婆比大小 看你老公選誰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06:00
是的那女友 要求 要他拒絕一年吃這一.二次飯 過分嗎?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08:00
是的 他可以在家好好緬懷他的初戀 約出來聯絡是?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08:00
女友阻止現任男友 跟恩人連絡 不過分嗎?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09:00
吃個飯過份嗎 她妹可以跟去啊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09:00
真是無限跳針 人家人生已經要朝成家立業去了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09:00
是恩人 也遮掩不了 她是10年初戀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10:00
女方還在二十幾歲言小韓劇粉紅泡泡裡打轉那就繼續吧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11:00
所以跟初戀聯絡一定會出事?是真的啦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11:00
吃飯不過分 同樣的女友要求他不和初戀聯絡(吃個飯)不過分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12:00
我上次跟我初戀吃飯買了一筆直銷 夠嗆
作者: andyandsam (= =)   2015-06-28 12:13:00
真的很無聊 最開始的女主角吞不下去就那麼簡單 這種事每個人的感受都不同 沒對錯 沒什麼好爭執的吧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5-06-28 12:13:00
不過份啊 如果她的身份只是單純前女友什麼都要二分都要比大小 她妹永遠得不到他啦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15:00
沒差了 我打了那多女主也不見得看得到 看到了也不見得會做決定 就當作自己抒發一下了
作者: andyandsam (= =)   2015-06-28 12:17:00
老實講 女主角看到這篇 她還是吞不下去 每個人感受不同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17:00
最好是試著拉攏這位前女友大恩人 只是誰知女主會怎麼選
作者: chrislife127 (挑燈)   2015-06-28 12:20:00
QQTen還要在矛盾多久啊? 讀文都不會了...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2:23:00
樓上 才要仔細讀文吧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25:00
我知道了 男方保證不會跟初戀連繫 但還是會跟恩人連繫這樣應該就兩全其美了吧 揪咪
作者: hidog (.....)   2015-06-28 12:26:00
你能接受不代表別人也能接受 你老婆接受不代表別人老婆能
作者: adonisXD (XD)   2015-06-28 12:28:00
您說的是 不過很明顯本案非得接受不可 坐等女主後續囉
作者: hidog (.....)   2015-06-28 12:29:00
是我妹我會直接叫她分手 嫁過去不是讓她受苦受難的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5-06-28 12:29:00
是人緣多不好朋友多缺 一定要跟前任當朋友??
作者: imbj (顆顆)   2015-06-28 12:31:00
這篇另開新局版主該怎麼處理?
作者: miyi0630 (Miyi)   2015-06-28 12:49:00
如果能保證某天前女友誘惑撒嬌撲上來能夠冷血拒絕,那還ok啦我前男友有女友了,還一直想亂碰,誰要跟這種垃圾當朋友呵呵,還是當陌生人吧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5-06-28 13:04:00
如果這是男女對調的狀況,大概會一堆男的說頭頂綠綠的
作者: princeyu (prince-)   2015-06-28 13:22:00
喔 你那叫特例 懂嗎?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6-28 13:25:00
無法類比好嗎
作者: himehime (ヒメ♥)   2015-06-28 14:10:00
你的狀況跟原文那個不一樣吧,覺得有沒有給對方足夠的安全感很重要
作者: Doralice   2015-06-28 14:23:00
二十年前有部經典日劇「戀人啊」鈴木保奈美主演的,講的就是男主與前女友亮對夫妻的故事,蠻好看的
作者: jy60415 (握龍先生)   2015-06-28 14:25:00
你講的好有道理喔~
作者: imbj (顆顆)   2015-06-28 14:47:00
原po雖然類比錯誤之前推文又惱羞神邏輯。但我欣賞ad大對感情的負責,感覺得出來ad大"最愛"的是現任老婆而不是已經分手的前任,對前任有情有義但不濫情。所以你老婆才能很安心的接受你的前任青梅竹馬。反觀高富帥男,他的話很明顯表明第一任才是最愛,所以原po妹才無法跟你老婆一樣安心接受
作者: sabear (小飛機餅乾)   2015-06-28 15:04:00
看越多文就越覺得有時真不能怪人腦補,寫出來的資訊不足啊會鍵盤推論出那麼多的可能就也不意外不是?那兩造都有問題,一個是演言小劇場,一個是歷經幾次分手卻像是從沒製造恩人和女友接觸?看法很多是正常的,不要偏激就是不過這篇文可能會被刪? 版主不是說禁止另開新文?XD
作者: dodoru (jomi)   2015-06-28 15:31:00
女人間的好姊妹就像宮廷戲要做做樣子不難,你老婆只是因為情勢還在掌控範圍內不會太打壞這層關係,但那不是真的不介意呀XD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5-06-28 16:58:00
你這個人還挺自我中心的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06-28 17:25:00
作者: eip937 (berger)   2015-06-28 17:31:00
如果女友反感就不要,女友ok就可以交阿,看你是覺得前女友感受重要還是老婆大人感受重要囉
作者: chrislife127 (挑燈)   2015-06-28 18:56:00
QQTen 我不太想拿你回我的文來回你耶! 有看文? 別笑死人了 除了女方最大外 我看不懂你會有什麼可以論述的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5-06-28 19:08:00
家人要割捨不容易
作者: QQTen (普通)   2015-06-28 19:16:00
割捨以後的未婚妻到滿快的那某人的論點呢 也蠻可笑的
作者: crislin (絲絲)   2015-06-28 20:04:00
你們不同狀況無法類比,如果你讓老婆知道ex在你心中比她重要而且無可取代那老婆還沒關係再拿出來說會比較類似,同意樓上推文如果今天男女對調鐵定少不了有人會說綠綠的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15-06-28 20:40:00
你是在嗆啥 你這篇不是也只是拿自己個案來講
作者: stellah3aez (STE)   2015-06-28 22:14:00
你們兩個狀況差很多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5-06-28 22:43:00
回去重看文好嗎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6-29 00:27:00
彼此間安全感好的話,要不要跟前任聯絡都無所謂。但原文那篇男的連騙都懶,感覺不妙,大概只能快閃了。我覺得不是前不前任的問題,是這位懶得妥協商量的男士,以後什麼事都懶得商量。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5-06-29 09:33:00
用自己狀況看世界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06-29 17:27:00
人家養家活口很辛苦的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5-06-30 10:07:00
我覺得這是有可能的阿 本來就有很多種情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