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因為隱形眼鏡分手了

作者: yoyo662 (爆)   2015-01-06 10:39:59
原文恕刪
看了原po這篇對於版友的推文想幫忙說明一下
一般市面上的軟式隱形眼鏡一"付"大概3000元就買的到
但是硬式的隱形眼鏡 一付是5000元!!!
而當你只要一只的話 則是3000元
我是不曉得原po前女友是戴哪種 只是想跟大家講1只3000的隱形眼鏡是真的有
還有版友們很納悶怎麼會有人拿隱形眼鏡去沖自來水
這是因為 當我們拔下硬式隱形眼鏡時 會先滴清潔藥水在鏡片上 然後用指腹搓洗後
用清水洗淨 再放進盒子裡滴保養液 這樣下次要戴時就可直接取出戴上
我也曾經發生過兩三次在洗水台清洗時不小心沖掉 不過多沖幾次後自己就會小心了
另外 原po你的行為非常要不得
你把隱形眼鏡撞掉撿起來放回去後 居然沒有跟女友說這件事
還有 如果不是因為你把隱形眼鏡撞掉 她不需要再洗一次然後隱形眼鏡被沖走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的責任不是嗎?
而且你一直說女友經濟狀況不好 說這些錢你都還是幫她出了
結果還跟女友討論這是誰的錯 你是想要說是女友的錯然後叫她還你錢嗎??
你最後的行為根本就是在找架吵 分了對你們兩個都好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1:12:00
推這篇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1:35:00
不推這篇 原PO忘了講是他錯 但不是一切都是他的責任沒有到要不得的地步 別亂帶風向我看得很清楚 我個人就是不覺得忘了講是"非常要不得"的事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1:43:00
眼睛的東西,弄髒不說~等瞎了再來追究責任嗎? 傻眼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1:43:00
我覺得把隱形眼鏡打翻放回去裝沒事很要不得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1:44:00
非常要不得+1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1:44:00
不講一聲萬一物主直接戴上,感染發炎誰負責??
作者: G66X723 (七二三)   2015-01-06 11:53:00
要不得+1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06 11:58:00
同AA大,打翻了一定要講啊,在急也可以喊一聲再走,不是嗎?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5-01-06 12:06:00
原po只是講自己的想法而已 沒有亂帶風向
作者: lovetoo (too)   2015-01-06 12:30:00
終於有人講到硬式隱形眼鏡的事了!!我的一付一萬元,被水沖走二次,損失慘重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5-01-06 12:42:00
補血
作者: mil63 (乙醯氨酚)   2015-01-06 13:07:00
要不得+1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1-06 13:13:00
打翻掉在地上卻不講本來就很要不得 這很嚴重好嗎= =而且如果女方沒發現直接帶上 那就不是三千塊這種小事我沒在帶隱眼都知道鹽重性了嚴重
作者: pb789 (pb789)   2015-01-06 13:30:00
弄到地上什麼都沒說就直接放回去是整件事最要不得的地方
作者: mugetsu (Barca!!)   2015-01-06 13:36:00
不講超嚴重,最糟糕的部分就這裡了
作者: angel1247111 (yuehchen)   2015-01-06 13:51:00
沒先講說弄掉了真的很糟糕…可是女生自己洗隱眼不小心又把錯推到男生身上也很過分啊!男生是應該負起責任,因為是自己不小心弄掉隱眼又沒告知,可是洗隱眼又不是男生洗的,自己不小心就該為自己負責!
作者: momoforever ( Chi~*)   2015-01-06 13:57:00
推阿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03:00
回應一下此篇原PO 我覺得你說女生如果之後戴了眼睛或瞎掉就有點腦補了 這樣是過度解讀 男生忘了說不代表是想去害女友眼睛受傷怎樣的 有誰會想害自己女友嗎 我只是單純討論男生忘了說不是需要這樣鞭的事情 除非他是故意不講得
作者: FUNYUN (YUNYUN)   2015-01-06 14:06:00
小題大作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06:00
出了意外,再來討論是蓄意或者是非故意,有任何意義嗎?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09:00
y大...當然有意義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10:00
也是啦 賠償上是有意義 XDDDDDD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11:00
而且可以檢討這件事 但是去假設可能造成眼睛瞎掉這種未來我覺得有點太過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4:12:00
好像一句不是故意就可以當護身符一樣,撞掉不是故意也沒人責怪阿,但是講都不講一聲是怎樣?? 都成年人了事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13:00
樓上你要這樣放大決那也沒甚麼好討論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4:13:00
情是這樣處理的喔?? 也太不負責任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15:00
B大讓我不禁想到是恍神撞到人,還是酒駕撞到人的差異 XD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4:16:00
講瞎掉我也覺得比較嚴重了點,但感染發炎紅腫發癢甚麼的咧?? 還是說反正沒瞎就沒關係??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17:00
沒錯啊~ 前者可以討論 後者就蠻該死 你抓到我的點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19:00
沒出大事,才能討論是故意,還是非蓄意。真的出事,受害者誰跟你在那邊故意?還是非蓄意阿 = =a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20:00
但是法律跟邏輯上不是這樣說的啊 一般有人會認為恍神撞到人士蓄意傷害或蓄意致死嗎 基本上都算過失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1:00
是啊~ 你是以法律為出發點,但受害者不需要體諒你所謂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5-01-06 14:21:00
其實我是在贊同y大,並不是以結果來反推事情嚴不嚴,而是這件事情本身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22:00
世界上是真的有很多意外的啊 不過這有點偏離主題..懂啊 所以才要保障雙方權益啊 為什麼只顧受害者?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3:00
法律不就保障加害者了 @@a 哪裡沒保障?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5-01-06 14:24:00
幫補血 // 很多意外沒發生之前也曾被說小題大作..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24:00
對嘛 所以我才說不能因為受害者不能理解就忽略非肇事者個人因素蓄意造成事件的可能性啊 有時候真的有純意外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4:00
突然覺得好難溝通 @@a 現在我講的是:當對方真的瞎了,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25:00
發生啊 就因為是某個純粹不小心的人造成的 就要無條件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5:00
你認為受害者跟她的家屬該體諒所謂的:非蓄意嗎?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6:00
是否蓄意是可以在法律上做一個判定,但不代表受害者也要認同或者是接受,因為最後需要承擔結果的還是受害者。今天非蓄意把人弄瞎了,要承擔的還是受害者,加害者經由法律認證是非蓄意又如何?把人弄瞎是個事實,蓄意與否也不是受害者/旁人該去體諒的,今天說事情縮小來看=>只是眼睛發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29:00
所以很多事件發生後 受害者家屬不能原諒肇事者 但也有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29:00
炎,紅腫,即使非蓄意,但對受害者來講為何她需要去體諒?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0:00
些家屬知道對方非蓄意也能原諒 代表這是可以討論的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31:00
討論的前提是:你是當事人,或是其家屬阿 XDDDDD一個旁人喊著該原諒,因為非蓄意的,到底演哪齣戲阿?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2:00
BLACKYADY大大 我想不到類似的事情 只有一個差不多的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2:00
可是如果事件上了法庭 法官跟陪審團也可以判定跟討論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3:00
我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討論這個事件 有何不對 難道看到社會新聞的民眾不是當事人都不能討論其中心態嗎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3:00
很多人都會看到 哇 沒油了 但沒看到的人就是他要自認倒楣?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33:00
恩 然後呢?現在講的是受害者的感受跟狀態,你一直扯法律
作者: etys (兔兔)   2015-01-06 14:34:00
這討論就讓我想到之前某白目男友推女友落水的討論串,反正人沒死沒事就是小題大作,非要搞死人才知道錯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34:00
是可以討論的,意義是?等他被告了的確很有意義啦 XDDD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4:00
所以我還是要強調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男生沒錯啊= =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4:00
但女娃的奶粉被加了一堆鹽 那笨爸媽就是沒看到=.=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5:00
幹嘛好像我覺得忘了是沒錯一樣 這件事完全是需要拿來檢討的 如果我朋友這樣搞我我一定嗆爆他啊!!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5:00
所以如果女生就是那麼的眼殘 你說男生是不是了很要不得的事大家是針對 女生可能出事的這點說 他做了很要不得的事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36:00
所以如果女生眼殘,真的戴上去,你仍認為沒告知不到要不得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6:00
事後來看 沒出事 所以你認為沒差 但如果這次是出事呢?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6:00
只是我覺得是件發生在這個狀況下 我個人覺得男生不到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37:00
所以如果是你 因為這樣眼殘 你認為男生其實沒有太大的錯?大家都是在說"可能出事"的結果來看 男生非常不應該眼殘a 又不是小事...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8:00
如果這一欠真的發生了 我當然覺得男生有錯而且大錯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4:38:00
跟心態無關啊 會害到人就是會害到人 故意不故意不影響害人這件事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39:00
但是就是不應該一職假設如果如果啊 法律上也有不該做未發生事實猜想的解釋
作者: etys (兔兔)   2015-01-06 14:39:00
非得等到發生了才大錯唷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0:00
所以你只是從結果論 她沒出事 所以他沒太大的錯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0:00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40:00
無論是否發生,受害都已成事實,這真的很難理解嗎?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1:00
事情基本上本來就是結果論啊 但是我認同這個行為非常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1:00
這就跟喝酒開車 沒撞到人 跟有撞到人一樣 這是你的菜!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2:00
樓上別亂扣帽子 喝酒開車就是蓄意了 你自己的菜吧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2:00
一件事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沒有受害者傷的輕重決定他的過錯我是指 你剛有說的話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3:00
做這種假設跟這個比也差太多了Y大2號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3:00
blackyady: 沒錯啊~ 前者可以討論 後者就蠻該死 你抓到我點我只是在強調 做同樣的事 就有同樣的看法!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4:44:00
推ya大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44:00
XDD 你要不要乾脆說 以法律為標準,法律為唯一準則啊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4:00
也只是可能! 當然 一個是蓄意 但原po難道不是蓄意?!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4:00
剛剛Y大是在討論如果恍神跟喝酒撞到人的狀況你現在是在講喝酒有撞到人跟沒撞到人的狀況 有點不對盤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5:00
知道用髒了 卻沒跟女友講 或洗乾淨! 他只是不小心碰掉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5:00
我沒說以法律為唯一準則啊= =但你們都討論到犯法了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6:00
本來就是以法律為根據啊 幹嘛扯很遠又要引我入坑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46:00
法律判非蓄意,刑責輕點,判蓄意,刑責重點。法律沒判~ ya~~~ 開心,沒有任何責任喔! ^^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7:00
blackyady: 如果真的發生了 我當然覺得男生有錯而且大錯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7:00
所以我說喝酒是蓄意 不管會不會撞到人都不能做啊= =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48:00
所以如果現在最新消息改成女生出事 你馬上態度大轉變?!大家的立場都沒有變 就是這事不管結果如何 就是不應該的事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49:00
講害女友帶髒的眼睛受傷 有這種男友嗎...源原PO是的話也不用討論下去了吧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50:00
怎麼會用結果有沒有受害人來決定他做對做錯呢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0:00
你又要假設沒發生的事...那要怎麼討論嘛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4:50:00
不管是不是蓄意的 這件事情就是錯的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51:00
唉...就是因為他可能"產生"受害人 大家才說他錯啊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1:00
就覺得我是需要被說服的嗎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2:00
小錯也會造成大的傷害,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糾結大錯或小錯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2:00
我再講一次我的立場好了 我覺得男生是做錯了 但是我不認為是"非常要不得" 也不適你說的"還好" 是需要被檢討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53:00
blackyady: 如果真的發生了 我當然覺得男生有錯而且大錯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3:00
的 但是不該過度解讀及假設 大概就是這樣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3:00
是因為你一直說大家在假設女生出事但其實女生沒出事,用這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4:00
點來替男生講話,但確實是非常要不得,因為不管他是不是蓄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4:00
有沒有發生本來就差很多啊...你很堅持沒發生也要預想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54:00
真的要高興 女生有看到 不然男生就做了你所謂的大錯!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5:00
意,今天女生只要一個沒注意戴上去,之後會造成什麼傷害很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6:00
可是我就是不覺得非常要不得啊 為什麼確實是非常要不得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6:00
難說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4:56:00
那不就好在事情沒發生,所以沒太大責任 XD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7:00
回原PO 你覺得我很FUN我也覺得你很FUN啊 用詞不必這樣
作者: NANAer (青空の下、キミのとなり)   2015-01-06 14:58:00
原PO又不是說你有必要自己對號入座嗎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4:58:00
要不得+1,明明可以幫忙洗乾淨再告知,各種神邏輯。
作者: etys (兔兔)   2015-01-06 14:58:00
反正就是不尊重別人和自己就是了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4:58:00
fun是另一個噓文的人 還有剛剛你說很有趣的是你自己的推文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8:00
喔喔不是說我喔 那是說誰呢N大可以告訴我一下嗎
作者: pb789 (pb789)   2015-01-06 14:59:00
阿上面就真的有個FUN版友阿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4:59:00
喔喔忽略那位了SOR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4:59:00
噓 : 不推這篇 原PO忘了講是他錯 但不是一切都是他的責任blackyady: 沒有到要不得的地步 別亂帶風向
作者: etys (兔兔)   2015-01-06 15:00:00
人家的推文還在你樓下哩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01:00
在這篇原po特別強調是指用掉沒有跟女生講你還特別強調你眼睛很好 都有看到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01:00
只有一句一下就忘了嘛= =我強調是因為原PO請我看清楚 但我從頭到尾文章都有看清楚啊 我的觀點就是我一開始的觀點我是沒仔細看推文啦 文章當然有看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04:00
所以,你指責yoyo大帶風向,到底帶啥風向阿 XD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05:00
yoyo662不對不對...是覺得原PO把女友隱形眼鏡用掉不說 女生沒出事 所以不嚴重覺得原PO把女友隱形眼鏡用掉不說 女生出事 他就感覺很嚴重!但因為沒出事 大家又怎麼可以怪男生呢 沒出事還拿來說嘴!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07:00
某人跟原原po觀點一樣,就是認為付這錢好委屈唷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07:00
YO大YA大都不對耶... 是我覺得男生做錯 但不是"非常要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07:00
結論:結果論!等出事再說也不遲 XD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07:00
不得" 就這樣而已你們加了太多修飾過後的文字 根本不適我的觀點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08:00
那我改一下結論:即使是瞎了,只要非蓄意,都不能算非常要不得。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09:00
謝謝yao大幫我總結 我就不下結論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10:00
反正,受害者也不是自己 XDDDDDD不客氣 ^^ 我也覺得我結論下得很好 (挺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10:00
嘛...我是用同理心是討論的 幹嘛這樣說勒~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12:00
看得出來阿~加害者的同理心咩! 十足十的同理加害者~ (攤手
作者: etys (兔兔)   2015-01-06 15:12:00
你的同理心只有對應到男生,沒有對應到女生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12:00
你要這樣解讀我也沒辦法= ="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13:00
我拿刀在你頭上晃,不是故意的,刀掉下來你閃掉了。但因為沒插到你所以我覺得沒什麼關係不要跟我起爭議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14:00
一個人解讀錯誤,那可能是他個人問題。許多人解讀成同個意思,那是眾人皆醉我獨醒嗎? XD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15:00
男生哪叫做溝通,只是一廂情願的灌「自己的觀念」罷,難怪對方受不了。
作者: blackyady   2015-01-06 15:16:00
討論本來就會有不同意見不同看法 但你要針對我個人去扣帽子我也不想辯解甚麼 用比較酸的詞句對討論也沒幫助吧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17:00
SOP來了,要認為自己被迫害了(攤手安安文山?
作者: yaokut ( )   2015-01-06 15:17:00
笑)自己扣別人帶風向的帽子時=>理所當然。自認為委屈時,又不同了。所以我剛沒說錯阿 (攤手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22:00
何不大方說站在男生那就好,還糾結到底會不會失明ㄏ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22:00
你沒發現我一直都百分之百貼你的文字嗎?blackyady: 如果真的發生了 我當然覺得男生有錯而且大錯出事你就說是大錯特錯大家現在只是針對你出事才叫錯 沒出事都ok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24:00
回那麼快應該很在意吧,希望討論串有幫助喔。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25:00
其實我感覺這串對原原po有幫助(自己認為)因為認為這只是小事 認為女生一定會看到 自己會處理可能沒想到"風險"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31:00
我覺得不小心弄翻、價錢、日拋頂著用都是小問題。不過最大問題是原原po根本不會溝通吧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35:00
這也是我回文的重點 他多說了才導致分手!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36:00
竟然還敢說「同理心」?都沒在理解女友沒隱形眼鏡用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36:00
不過這篇可以解釋女生為什麼一開始那麼生氣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5:46:00
為什麼聽你這樣說我有一種既視感...現在想一想好像是九把刀的那些年...."又沒有射...."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6 15:48:00
女生的心情明明很明顯,自己這點小事都不懂,卻來怪為何對方用小事來盧小。(白眼Y大髒髒XDDD只覺得原po氣度很小,心理迫切是女生,還在那邊爭對
作者: yoyo662 (爆)   2015-01-06 16:08:00
尤其是文末那一句 賠了夫人又折兵 就是計較錢呀QQ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6 16:53:00
其實我感覺是男生那句 “道理上”我沒有幫忙重新購買的必要所以才變成0跟1女生事後認為一人一半!所以女生認為0.5 但男生認為0所以才會有大家一面倒的幫女生說話(一面倒是我腦補XD)是女生不小心沒錯 但他本來可以不用小心或不小心是誰讓他面對了必需小心的事!(雖然她後來不小心XD)但事實上 這本來就沒有個對錯! 也就是沒有什麼0 0.5 1誰對世間的對錯都是人賦予的 而PTT也是人多的就對當然也可能是 眾口鑠金 但法律不就是這麼來的嗎...
作者: imhaha (嘿嘿)   2015-01-06 17:00:00
真心覺得沒說,很要不得~
作者: backhomeboy (抵修boy)   2015-01-06 17:18:00
原po有說女有知道啊?
作者: kuangfeng29 (流雲)   2015-01-06 17:19:00
衛生問題很嚴重=口=
作者: chiachia330 (外星人)   2015-01-06 17:27:00
推這篇,而且不要說男女朋友了,如果對象換做用掉朋友隱形眼鏡在地上,我會直接買新的賠給他
作者: ryanway (Broncho)   2015-01-06 17:38:00
原原PO有說前女友知道掉隱眼掉地上了,請不要再腦補戴上眼瞎的情形。另外如果這種東西掉了,真的要提醒一下!
作者: ashandash (^_^)   2015-01-06 17:54:00
那是他女友有看到髒掉吧 如果沒注意就戴呢 = =
作者: mader4444   2015-01-06 18:03:00
對有些人來說,出門一定要戴隱形眼鏡不戴眼鏡所以女方當時很不開心很正常啊,你找我出來過夜你很爽然後爽玩弄掉我東西沒跟我講,害我今天沒隱形眼鏡出門然後還想開始跟我計較給不給錢的正確性告知對方本來就是責任與尊重而已,不講就很不尊重拿上班很忙來當藉口就是逃避責任有沒有責任感問題,就算今天對方絕對不會在在這種事情你還是一定要先說並且道歉,這是禮貌和責任好嗎?何況是男朋友在那邊討論這種事情,女方當然會比較失望↑就算今天對方絕對不會在意這種事情
作者: Isabel99 (伊莎貝爾久久)   2015-01-06 18:14:00
可是如果原PO沒弄掉他眼鏡 女生也不用洗啊 還是有責任
作者: ryanway (Broncho)   2015-01-06 18:26:00
a大,原原PO有說女朋友知道掉地上了,不是因為看到髒掉就原文看起來,原原PO女友應該是因為眼鏡掉到地方很髒生氣的,而不是因為沒告知生氣,所以我覺得再討論會眼睛蝦掉這事已經失去意義了。另外我想問,所以硬式眼鏡掉到地上就一定要丟掉嗎?還是清洗後還能再使用?
作者: cc725249 (Sunny)   2015-01-06 18:40:00
是不知道眼睛有多重要嗎 說什麼小題大作
作者: soooooooo   2015-01-06 18:47:00
這種行為真的要不得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5-01-06 19:23:00
打翻沒有講很過分
作者: yoyo662 (爆)   2015-01-06 19:35:00
清洗後可以再使用!
作者: lovefion (愛愛貓)   2015-01-06 20:02:00
贊同
作者: paopaotw (pao)   2015-01-06 22:05:00
要不得的不是打翻 而是打翻後還放回去. 人都有不小心的時候 重點是事後怎麼處理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5-01-06 22:23:00
真的要講,戴上去才發現髒掉光想就覺得噁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1-07 00:08:00
弄掉地上不說真的非常惡劣 地上非常骯髒耶 眼睛那麼脆弱哪容得有細菌灰塵髒東西進去???
作者: kenlll (遊星)   2015-01-07 00:25:00
厲害 可以由內文分析不合理處得知誰錯 女生來回文補充了
作者: jeremyann (ㄚㄚ)   2015-01-07 00:40:00
推這篇
作者: weiweilu (hey)   2015-01-07 00:55:00
blackyady的想法好可怕......撞死人只要不是故意的都沒關係的感覺b大有試過帶「非常髒」的隱形眼鏡嗎 如果你朋友不小心把你的隱形眼鏡弄髒卻沒說 導致你戴上後失明 對方說 我是不小心弄髒的 你為什麼沒看見呢 這樣是ok的嗎?眼睛這麼脆弱的器官被說的像一根頭髮一樣.....
作者: mindforever (恆心)   2015-01-07 06:09:00
真是還想辯欸,一臉想河蟹有沒這麼誇張啊?(攤手
作者: jerry810308 (傑瑞)   2015-01-07 11:44:00
所以某樓的意思是只是紅腫發炎就沒事 瞎掉了再來討論那我今天騎車撞你 擦傷就沒事 死了我們再來談你覺得如何? 各何況眼睛這麼脆弱的器官發生機率不低好嗎 凡事都要等到出大事再來講 高雄氣爆就是一個案例啦 早有人注意就不會發生 那些人死了還談個鳥毛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5-01-07 13:02:00
某b好煩你覺得沒很要不得是你家的事有的人也覺得殺人不用判死刑zzzzzz這是責任感的問題好嗎 根本瞎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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