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標題分享一件聽來的事情
因為真的太奇葩了很想跟大家分享xD
是朋友的朋友發生的 好幾年前的事情了
A男跟B女交往 後來B女劈腿狠甩A
再後來A又交新女友
有一天跟新女友在餐廳遇到B
據說當時B臉色超難看
然後幾天後
B闖進A的學校宿舍(單人宿舍)
(因為B以前跟宿管阿姨很好
宿管阿姨不疑有他就幫B開A的房門)
然後B把A房間裡面所有能砸的東西都砸爛
把一堆玻璃打碎在馬桶裡面(據說A後來修很久)
然後把A抽屜裡約5w現金拿走了
A個性可能比較不會反擊
回來也就默默的收拾而已(這部分不予置評)
但錢被拿走了又沒有證據怎麼辦呢?
當初AB兩人有一個共同賬戶就是公費
(是B的名字)
裡面差不多就剩5w左右
於是A就把錢領走了
…然後B就去告A了
聽說在警察局B大哭說A常常打她對她不好 還偷領她的錢
然後警察們都很生氣
A也拿不出證據
總之結局是A現在有案底xDDDDD
這件事情奇葩到我現在都忘不掉!
ps細節如果大家覺得有疑問麻煩不要挑我毛病 畢竟是聽來的 不過大致上事情經過就是這樣
※ 引述《biorad (票哥)》之銘言:
: 在一起一個月後就協議
: 每個月我出20K他出5K當作出去吃喝玩樂或是其他需求的公積金
: 七個多月過去了終究還是被買單了(2013跨2014真的沒有很厲害
: 超渡了二次依然是喚不回
: 問題來了
: 公積金還有剩餘
: 該跟她拿回來嗎??
: 題外話
: "我做了決定就不會讓你有挽回的機會" 聽起來真的很討厭 雖然我還是愛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