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該鬆手了吧!

作者: Jokerooooooo (屏東市布萊德peter)   2014-06-17 00:37:20
※ 引述《walkinsky (火星人 GY)》之銘言:
: 我和女友到現在交往七個多月
: 我28,她23
: 我是總公司底下部門的主管,負責管理分公司部分的業務
: 她是協助總公司各部門行政接待的小妹
: 因為工作的關係,她先前也跟公司的主管交往過(目前已調職)
: 有了先前的例子,所以她不願意公布這段感情
: 更不喜歡讓公司的人發覺,我們的感情也一直在大家都不知情的狀況下發展
: 這點考量在公司的狀況,我也沒有多說什麼
你們才7個月啊
就那麼多毛
是在搞屁啊
這種情況就是分手
不然等你綠了再分也可以啦
反正是遲早的是
女友傻傻的很可愛
但是好像精神上有受過創傷
而且拿過小孩的你也要嘟
好像有點恐怖耶
會不會有怨恨才變成這樣???
作者: ammas (ammas)   2014-06-18 18:21:00
拿過小孩是怎麼著了?雖然綠綠的 但有些話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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