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對於三重警察杯杯的一些想法

作者: demonhell (I count to three...)   2018-02-19 23:44:02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以下 想噓就噓 對很多人來說
: 這就是政治不正確的
: 我沒意見
: 1.違規該罰嗎?
: 該 我從來沒說 違規不能罰
: 敢違規 就要承擔被罰的責任
這部分沒意見,先拿個理所當然的事情出來說嘴
裝一下中壢李姓鄉民很好
: 2.那為什麼不用主動報警檢舉
: 記得一開始的文章有人說 警方表示是個案還是通案
: 然後就說一整條路的通案~對吧
: 個案你遇到狀況報警我沒意見
: 通案問題
: 警察是無法解決的
: 還是靠居民找里長來 左鄰右舍溝通
: 才是根本解決的方式
: 全世界都一樣
: 但三蘆有很多里長 其實受限在選票與鄰里的關係
: 其實我知道有很多人很難大刀處理
: 接著才要交通局跟著協商
: 你找警察來 看到一堆通案
: 結果還是一樣
: 水果行 花店?
: 我是覺得很奇怪 全三蘆 乃至全台灣
: 就蘋果村 琴屋(有三蘆點) 這兩家這麼囂張?
: 我只看到全部的人只針對這兩家
: 偏偏這兩家又看到全台灣都這麼玩
: 你要警察怎麼辦?
: 最後還是回歸通案問題
: 到最後誰要解決?
: 交通部?還是內政部?
: 乾脆讓商業司去把營業執照撤銷最快
: 對 這也是警察辦不到的事情
: 你要請立法院立法 開了十張罰單撤銷執照我沒意見
: 但這就是規畫問題
: 通案減少了 這些店家我相信才不會那麼囂張....
你說個案可以找警察處理,通案警察就無法解決?
哈哈,你認定是通案,我認定是個案
那這樣警察要不要處理?
通案個案是你訂還是我定?
今天有人被影響到,警察這個公權力就該出來做事
後面還扯一大堆交通部內政部
這就有點顧左右而言他了
: 3.你不爽就可以到警察局去鬧?
: 警察要處理的事情很多
: 我一直說 不管怎樣 前線在處理的人都很辛苦
: 基層員警也一樣
: 但你用了一堆沒有的事情 跑去警察局妨礙公務
: 只因為警察不符你個人的期待
: 這樣的人還不討罵嗎?
呃,不好意思,我沒看到有誰跑去警局鬧
這是個案還是通案?
我認同警局基層員警很辛苦
但這是他的工作
民眾權益受損,尋求正當管道協助
可以因為基層員警工作很辛苦就不去理會麼?
不符合個人的期待?
如果個人的期待只是要求自身行的權利受到保障
這樣該罵?
: 4.三蘆版是警察局的窗口?
: 我從來沒收過任何的公文
: 要把三蘆當作警察局的窗口
: 說真的 我也很不希望這樣
: 目前我知道 只有三重分局的會有員警來這裡做回覆服務
: 但蘆洲沒有
: 不管怎樣 三重分局在怎麼回覆
: 都有留下電話
: 正式的窗口還是每個派出所
: 請不要再傳這種沒有根據的事情
: 版主們乃至於站方 都沒領過內政部警政署的獎金
這個No comment
: 5.堤防煙火問題
: 回到價值觀的問題
: 過年了......有人認為放煙火是陋習
: 有人認為 過年就是要熱鬧
: 半夜走一趟高速公路 你也會看到沿路煙火還是一直放
: 台灣就有這種習俗
: 我也不贊成半夜還在放
: 這種個案 該去報警檢舉就去吧
這時候又變成個案了?
所以通案個案你訂?
我今天覺得逢年過節在堤防外放個煙火是通案
你不要去檢舉好不好
去找你家附近里長阿!!
找內政部找經濟部禁止煙火販賣啊?
欸...有沒有覺得我兩套標準啊?
因為你也是!!
: 6.東區警察處理很快
: 其實 連三蘆的警察處理也很快
: 至少我看到 我家外面的車攤被趕了N次了
: 當然 有很多時候 警察到現場先求改善
: 要你開走
: 不聽再開罰單
: 台北新北乃至於全國都一樣
: 但一樣 不是有違法就一定要開罰
: 都有一個改善的機會
: 這是警方現在處理的原則
我認同有改善的機會
如果有妨礙交通
報警請警察來驅趕,警察不開單我覺得也OK
前提是他來一次警察得來趕一次
這又回到基層員警工作辛苦的問題了
那換個方式問
你覺得勸導改善有嚇阻力呢,還是開單告發有嚇阻力?
特別是前面提到的水果攤跟花店
: 7.刪文?
: 違反版規我才會刪
: 沒違反的 上述的討論串都還在
: 我沒刪 也不會刪
: 少拿一堆沒有的事情在推文亂放話
: 自己違反版規還刻意不說~
: 最後 想噓就噓
: 對很多人來說 報警便宜行事
: 這才是讓三蘆更好?
: 對我來說 務實去找相關單位
: 才更實際
: 價值觀不同 如此而已
: 以上
不是每個人都是哲學家
可以看到一件事情的後面一百步
我一個升斗小民
看到有人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影響到我行的權利
相關單位不就是警察?
這樣不務實?
還是要出來選民意代表、立法委員
直接重新都市規劃或是修法才較實際
我的價值觀就只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以上
作者: AfterEffects (AfterEffects)   2018-02-20 00:04:00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0 00:16:00
+1
作者: kyoko22 (阿仲)   2018-02-20 00:28:00
簡單啦,就是違停不算績效啊…做多了被檢舉要寫職務報告或者被叫到翼猿服務處罰站,還不算成績,沒有嘉獎,抓刑案一次1隻到3隻嘉獎不等,過年時間案件破的多破的好,還可以自選放假梯次,誰要去開違停罰單…能想辦法抓案件比較實在…兩個方式:第一,違停列入績效評比,開越多嘉獎越多,獎勵好福利高就算不是警察的業務也會給你超額完成。第二,開單給警察或民眾抽成10%或20%,一張違停抽90-180,逕舉一趟至少20-50台,回去製作一下約半小時到一小時,收入至少2k到1w,比搶銀行還好賺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0 00:56:00
務實推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18-02-20 01:33:00
推,不像某人個案通案分不清,今天就這兩家店過於離譜,大家才出來檢舉,怎麼不看看蘋果店旁邊那間水果行,人家怎麼就沒一直檢舉它呢?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8-02-20 01:35:00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8-02-20 01:58:00
推 檢舉違法慣犯被版主形容是找警方麻煩?真的讓人傻眼還好多數板友是明辨是非的
作者: modeldoggy (馬朵)   2018-02-20 03:16:00
推推!放煙火是個案真的很好笑XD 聽起來好像是因為他不贊成我們才可以檢舉。一點邏輯都沒有!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8-02-20 05:30:00
這個版主程度相當符合三蘆地區居民特色 給個讚
作者: cindy94520   2018-02-20 07:27:00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8-02-20 08:20:00
你全都説出來他臉往哪擺 說好的台階呢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8-02-20 08:56:00
他的想法真的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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