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Baseball板檢舉案未達標準

作者: tmlc (置身於Asgard)   2020-03-13 22:46:41
回應coon182所提出之疑問
: 如果沒有惡意挑起爭端,那下面引起反感的推文都是假的嗎?
: 還是板主群判這類的案子都直接忽視下方推文?
因板友反感判定為引戰鬧板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此例一開
如遇上意見或立場相左的人
糾集一群使用者在下面以推噓文表示不滿
再以此要求板主用引戰鬧板將其水桶
只會箝制言論
無助於看板讓使用者充分討論的目的
本案被檢舉者之言論雖有背於常理
其他使用者可以無視或提出意見反駁
而非以人身攻擊之方式
或要求板主水桶剝奪發言權
: 而且我在當初的檢舉信就有表明沒有成案你們都要回信未達標準原因
: 還要我在推文內詢問才會回?
只要有任一板主認為符合標準
就可以公告懲處
如果以命令形式要板主回你站內信
還規定回答不能太過簡短
恕我個人不會配合
: 還是說你們根本沒有所謂的板主群討論?只是tmlc自己一個人的判決?
: 若你們認為自己是清白的,討論過程請你們額外附上
討論過程屬於私人群組內容
並沒有公開之正當性
arashicool板主認為無法從單一文具找出達引戰違規水桶的地方
NSJ911005板主也覺得難以B-17-5定罪
而我早已站內信回覆這只屬於違規邊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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