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 板主 hong1126

作者: suansuan5566 (酸56)   2018-07-21 14:53:56
※ 引述《hong1126 (吼吼吼)》之銘言:
: 很簡單的道理
: 首先,你自己說自己講的是客觀事實,
: 剛剛去google一下客觀的意思:
: 客觀性是哲學的一個中心概念,指從不同觀點或角度來思考或判斷某件事物的合理性,一個
: 事物不受主觀思想或意識影響而獨立存在的性質,跟「主觀性」相對應。客觀的事實,不受
: 人的思想、感覺、工具、計算等主觀手段的影響,而能保持其真實性。
: 顯然你不符合,因為我也可以認為主審沒有幫忙是事實
: 所以主審有沒有幫忙,只能算是"主觀認定"
: 第二,證據顯示你是他隊球迷,
: 來猿板發表令本隊支持者板友不悅的語句,
: 你怎麼不去富邦板發表你所謂的客觀事實,而是在猿板推文?
: 不論你用意為何,都已造成引戰。
跟你板主立場不同就是引戰嗎?
你身為一個板主這樣水桶別人才是在引戰
一個人就只能是一支球隊的球迷嗎
一個棒球迷四支球隊都有支持的人
不完全是純猿隊球迷
就不能在貴板推文了是嗎
再者
我說的那句話
主審幫了一場
從一個純猿隊的球迷口中說出來
你也覺得在引戰嗎
一個觀看整場比賽的人
看到重要關頭球賽走勢被改變
所以說出了這樣的評論
但是
就因為我比較支持富邦
所以你認為我是來引戰的
或許你做出這樣的判決
更多原因是因為順應民意
看不順眼的人就不得進入你們眼中
: 第三,你被水桶包含以下四句:
: → suansuan5566: 主審幫了一場 07/20 22:15
: 推 suansuan5566: XD 07/20 22:26
: → suansuan5566: 好可怕喔 這樣就要別人死 07/20 22:27
: → suansuan5566: 兇手不只一個 07/20 22:27
: 原本是欲從輕處分,但你又挑釁板友
: 故本案以情節嚴重來判 永久水桶
你有看到別人怎麼回我的嗎?
這樣稱得上是挑釁?
他說
要讓我死得瞑目
讓我知道兇手是誰
底下也有其他人附和
我做出回應
既沒口出惡言也沒攻擊誰
最後看看你說的
挑釁板友?
情節嚴重?
做出這種判決
讓人覺得你很不專業
讓人聯想到極權統治
你再仔細想想
我所推的文
有像你說的那麼嚴重
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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