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保護名單跟選人的時限

作者: bxxl (bool)   2025-12-18 00:49:17
相關條文附在後面,
簡單講
跟FA選手簽完約,要立刻通知會長,同時檢送合約影本,25人名單跟可選名單.
也就是說你名單應該是要早就準備,隨時可以送出. 而不是簽到再來想.
當然實務上可能沒做到"立刻", 但依據之前的經驗,從球團宣布簽約到聯盟公告,
並不會太久,大約1-3天的範圍.
這次蘇泰安要求的時間相當於5個工作天,其實是相對寬鬆的.
至於選人的部份就很明確,7個工作天.
過去經驗很多都是到最後才決定.
有人拿這兩個比較,我覺得兩者時限的要求,本身差異就很大,
一個是立刻,一個是七天.
===
中職規章(2025)中的規定
第144條【契約締結】任何球團與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新
年度契約時,應立即通知會長(或會長之指定人選),並
向聯盟檢送選手制式合約影本一份,會長於接獲通知並審
查無誤後公告之。若為新球團且該選手於原球團年度薪資
總額屬 A 級球員者,該新球團同時應向聯盟檢送選手制式
合約影本一份、及25人選手保護名單與保護名單外之所屬
球員名簿。
第148條【補償規定】
1、部分轉隊費及指定選手之補償:適用於A級選手。
(1)原屬球團須於獲得新球團所提出之選手名簿後,於
隔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向聯盟表示欲締結合約之
選手,原屬球團得自該名簿中指定 1 名選手。若同
日指定補償之選手出現重複之情形時,該年度戰績
較差之球團擁有指定該選手之權利。
作者: Gardenia0603 (梔子花)   2025-12-18 00:56:00
推一下 終於懂了
作者: DarkKnight (.....)   2025-12-18 00:57:00
泰安被白罵了QQ
作者: otz870705 (傑多我嫁)   2025-12-18 00:58:00
照理來說提出25人名單一定是比較快的,因為在搶人的時候就多少會把這部分一起納入考量,不太會簽下才從零開始編名單挑人的接收到名單才能開始討論,自然時間會比較長一些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25-12-18 01:11:00
老虎21確定轉隊新聞出來,27拿到保護名單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12-18 01:14:00
所以真要論規章以及實務上的流程的話,選人是固定的時間限制,而球團宣傳簽到人,到實際通報聯盟反而有時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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