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谷粉搞不清楚球員與賭頭資金往來有多嚴重,幫忙複習一下中職案例與道德標準,資
訊擷取自維基百科。
曹錦輝
在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中曹錦輝遭檢調單位約談並列為被告,曹堅持並未涉案,但坦
承與賭盤的組頭有多次接觸,同年12月遭中華職棒處以永久禁賽。2010年2月10日,曹於
案件的調查中最終獲不起訴處分,但承辦檢察官於不起訴處分書中認定曹意圖打假球未遂
[1]。
2015年1月,曹與洛杉磯道奇簽定小聯盟合約,重返美國職棒;歷經小聯盟比賽後,於7月
8日再次登上大聯盟。至2017年曹結束與道奇的合約以前,他的表現也成為球迷間談論的
熱門話題,支持曹錦輝重回職棒的球迷稱反對者為「道德迷」[2][3],與反曹方爭論未歇
。
曹錦輝能重返美職,無疑是具有實力的球員,中華民國棒協雖肯定曹復出後的努力,但也
聲明不會考慮徵召其入中華隊。
陽森
2010年底統一球團依借貸關係複雜為由開除。
以下引述借貸關係之來源
統一原本在2009年與陽森簽下3年合約,統一去年底以陽森借貸關係複雜為由予以開除,
並且拒絕支付陽森在今年年薪新台幣360萬元。根據去年假球案起訴書記載,陽森借貸對
象為組頭余則彬,因此相當敏感。
部分媒體報導,陽森不服統一球團拒付薪水,可能提出告訴。統一球團總經理蘇泰安表示
,「我們態度很堅定,陽森違反合約內規定。」球員工會也沒有與統一球團接觸過。
以下擷取
史丹利視角的體育世界
黑象事件落幕後,明明沒有球員被檢調約談的統一獅隊,卻在起訴書上看到了陽森的名字
,原來是組頭余則彬在供詞中提到陽森曾向他買車,他也順勢問陽森願不願意配合打假球
,但被他拒絕了。
不過,因為余則彬賣給陽森的中古車,比市價便宜多達四十萬元,也讓獅隊相當緊張,不
過在林增祥與陽森問清事情原委後也解開了誤會,確認陽森的確沒打假球。
但是,在10年球季結束後,卻傳出有三年複數約在身的陽森,已經被解約了,媒體進一步
了解後,才發現當初他買車之後,並未妥善處理後續還款事宜,對方還寄了存證信函到球
團,獅隊認為這已經損害球隊名譽,才決定將他釋出。
當時獅隊的聲明稿指出,陽森確實有接受不明人士購車優惠及邀宴之行為,而且近來發現
他在外借貸關係複雜,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球隊規定,球團深感遺憾,予以除名處置,這
也代表,陽森將拿不到三年合約中最後一年的薪水。
陽森原本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表示自己不排除向法院提告,要爭取最後一年的薪資,一
度還打算開記者會澄清,說明自己是被陷害的。
但獅隊球團進一步指出,當初收到存證信函後,才發現他不只跟余則彬買中古車,還有一
筆150萬的借款,而陽森對此款項交代不清,球團才決定解約,聽到陽森要把事情鬧大,
球團態度甚至變得更強硬,也不排除不只不支薪,還要追討過去給陽森的薪水。
縱然陽森後來發出聲明稿自清,指出借款人其實是他的哥哥,對方因找不到人才想和陽森
聯繫,也澄清自己和組頭沒有任何借貸關係,更沒有收賄打假球。
但獅隊認為陽森說詞反反覆覆,而且以聯盟合約規定,球員二等親以內的親屬不得有金錢
上的不正常往來,違反即視同違約,終究還是免不了被開除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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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你還是切腹謝罪吧,
這下大谷連中職都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