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旅外傑出球員條款是站在球員角度吧?

作者: andrew0916 (andrew0916)   2024-01-08 14:55:15
先不討論部長有沒有這個資格或價值?這個條款有沒有漏洞?合不合理?先看他當初得目
的何在
當初有這個條款一開始就不是站在球團角度去立而是球員角度,覺得這個球員夠傑出貢獻
也夠大,讓他有選擇球團的權利,但選他的球團就得付出代價讓三輪,而郭泓志成為第一
個也是唯一一個,而跟黑曹被當初兄弟硬壓價很有關係(說不能比恰恰薪資高),黑米那
年解散,當時中信鯨辜董希望那年選秀其他隊能讓據說開出千萬年薪想搶,但礙於其他隊
不同意,最後中信也直接解散了。曹進入不同球隊薪水直接少三分之二。
所以這條款我覺得尊重球員意願很重要,如果他想加入邦,邦也能開的起價,他對聯盟呼
籲他不需要這個條款單純就以狀元加入邦,聯盟應該也會尊重,或者修改條款狀元籤球團
不需要讓三輪,前提是他真想加入邦。
先聲明我支持的球團再競爭球員上是不太有競爭性的。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4-01-08 14:57:00
這就臨時條款比因該用一次就作廢
作者: hanper ( )   2024-01-08 15:01:00
旅外超過5年回來都一律自由球員 沒人要簽的在選秀就好了
作者: kevinqazwsx (Irean)   2024-01-08 15:07:00
其他職棒也是要選秀 就中職想要讓人家便自由球員沒打過自家職棒 憑什麼當自由球員
作者: easton123 (G_G)   2024-01-08 15:08:00
要設年限可以 但不能比國內FA時間短 理由跟羅力條款一樣
作者: kasim65 (阿六)   2024-01-08 15:09:00
我覺得部長用的話 西瓜也要一起 不然說不過去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01-08 15:10:00
當洋將就類似自由球員啦 也沒什麼60人名單的問題 科科
作者: rkilo   2024-01-08 15:11:00
我是覺得根本不需要設這個條款,當初就是坑統一的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4-01-08 15:13:00
"坑"統一? 統一心甘情願的好嗎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4-01-08 15:13:00
統一自己甘願的阿
作者: andrew0916 (andrew0916)   2024-01-08 15:14:00
統一就是想搶郭才有這條款啊
作者: Zero0910 (みくに最高≧▽≦)   2024-01-08 15:28:00
是幫統一開後門好唄 什麼坑統一 XD
作者: zxc123519 (Eason)   2024-01-08 15:28:00
球員要炒高薪水的話 更要行使這個條款啊
作者: king665714 (花生嬸魔術)   2024-01-08 15:28:00
為什麼球員可以選擇球團貢獻度要怎樣去定義這樣可以直接指名直接選 其他中職球員的權益呢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24-01-08 15:31:00
原來統一是受害者喔 那今年可以爪受害一次嗎??
作者: NTUST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024-01-08 15:33:00
當初賺的也是統一,沒道理現在還要出來叫吧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4-01-08 15:33:00
傑出旅外的時空背景就是“KUO條款”
作者: andrew0916 (andrew0916)   2024-01-08 15:38:00
當初徐總是很不爽這條款的,還被專欄罵了一頓,後來老徐也沒機會看郭登場了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4-01-08 15:40:00
如果要以球員利益最大化,應該規定曾在美日職棒(登錄一軍、大聯盟)出賽的自由球員返台可以自由跟球團簽約這樣當初就不必搞一個傑出旅外條約
作者: mutta (mutter)   2024-01-08 15:41:00
坑統一是三小 當初全台灣都知道他跟台南情有獨鍾 才設立這條款的,現在沒啥成績又變成坑統一了...
作者: allen0118 (Allen)   2024-01-08 15:42:00
如果規定在美國上大聯盟或日本上一軍回來可以自由簽約、那選秀會更沒有什麼天賦高的要參加了
作者: VIC0418 (CLOUD0418)   2024-01-08 15:52:00
回來就是選秀反而就是最公平了,搞一堆有的沒有的
作者: marlonlai   2024-01-08 15:54:00
能上MLB或日職一軍又沒幾個人 哪會因為自由簽約就沒什
作者: Hocity (月光海)   2024-01-08 15:54:00
當初郭牌子夠大,又說非統一不可才能這樣搞,這種東西早就
作者: Minihil ( )   2024-01-08 15:55:00
當初的優秀球員也只有郭泓志 王建民 陳偉殷
作者: jumilin927   2024-01-08 15:55:00
啊怎麼其他旅外不能用 標準是什麼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4-01-08 15:57:00
想出去隨便出去 想回來就回來 這出去跟回來的規章要相呼應的
作者: sai334792000 (大頭象)   2024-01-08 16:22:00
我怎麼記得當時有名單應該有提到陽岱鋼吧?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4-01-08 16:24:00
當初是想讓大牌的可以逆指名選隊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4-01-08 16:25:00
小聯盟或二軍回來乖乖選秀,一軍跟大聯盟回來就是自由球員是最佳解答當初就是有人不想多花錢,堅持kuo要透過選秀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1-08 16:59:00
光明正大的說自己因人設事 確實也沒有不行
作者: Diomedes (從零開始)   2024-01-08 18:10:00
當初的背景就是郭從高中就拿了獅的營養金,回台灣只想加入獅。現在有這種背景嗎?
作者: carwhat (卡三小啦)   2024-01-08 18:16:00
收益者怎麼可能說是被坑XD*受益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24-01-08 19:24:00
寫得不清不楚的搞笑條款廢一廢實在
作者: shakawang (上古神爪)   2024-01-08 20:04:00
當時有提到陽沒錯,問題那是全盛時期的陽啊 XD現在的陽回來,能有幾輪都不確定了.. XD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24-01-08 20:06:00
這條款直接廢掉算了,而且傑出旅外的標準太難訂定了,反正選秀可以交易,讓有興趣球隊去和有選秀權的球隊自己去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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