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黨
事實警方有付錢 也不是啥釣魚 這是黃牛自己公開貼出明定的價格
只是法官認定警方付的錢並不算是向黃牛買"黃牛票"
時間軸大guy4降
【1】 11/28 早於12:00 黃牛在FB貼出一張票300代搶服務費 員警接洽口頭約定要4張
【2】 12:00亞錦賽開賣 黃牛搶到【訂位序號】 點選至超商機台結帳
【3】 員警轉帳服務費$1200給黃牛 黃牛傳訊員警【訂位序號或驗證碼】
【4】 13:00員警至超商機台輸入【取票序號或驗證碼】 在超商結帳門票錢後取得門票
法官 : 【1】時間點 黃牛沒有實際門票 所以張貼的資訊不算賣黃牛票
【4】時間點 員警在超商現場付了原價取得票券 所以不算圖利黃牛票的案例
1200元的服務費是黃牛可以賺的 但這不叫賺黃牛票
換句話說 網路黃牛搶位子 不等於 黃牛票
以後黃牛繼續用超商【訂位序號】 不要經手【實際門票】就好了
只是這招的時效只有1小時
※ 引述《JHENGKUNLIN (JHENGKUNLIN)》之銘言:
: 警上網「釣到」亞錦賽賣黃牛票 北院裁定不罰:又沒付錢
: 2023-12-27 09:02 聯合報/ 記者
: 王聖藜
: /台北即時報導
: 日前閉幕的台北「大巨蛋」亞洲棒球錦標賽,賽程中警方抓賣「黃牛票」,江姓男子在臉書
: 賣票,警方指控他多賺1200元,將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台北地院認為,江未取
: 得實體票券,警察也沒付錢,裁定不罰。可抗告。
: 新北市警新店分局移送指出,江於臉書社團「演唱會【讓票、換票、球票】演唱會門票入場
: 券」刊登販售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2023年12月3日18時場次門票4張,約定每張加收300元
: 的勞務代搶費。
: 員警網路巡查發現,佯裝買家與江聯繫,依江的指示在11月28日13時到超商繳費完成取票,
: 勞務代搶費匯款至江的指定帳戶,警方說,江獲取不法價差1200元,違反社維法非供自用,
: 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的規定。
: 法官調查,佯裝買家的員警見江在臉書貼出讓票廣告與江接洽時,江在與員警對話的臉書私
: 訊中稱「沒有現票,可以代刷加開區」、「事前勞務代搶費,300/張」、「搶到後再結清」
: 、「自己去超商取」,可認定江當時已乏實際取得的門票。
: 法官審理認為,依警方移送意旨,員警沒有交付「黃牛票」的錢給江,難以認定江已完成社
: 維法所指的「轉售票券圖利」行為,法條規定不罰未遂犯,所以江的行為與處罰要件不符,
: 裁定不罰。
: https://bit.ly/3NHkR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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