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goguide (汪)》之銘言:
: 單一球季120場
: 季後賽6取4
: 第一輪 第四vs第三 一場決勝負
: 雖然是第四打第三 但一場決勝負增加刺激性
: 全年3和4給你一場決勝負的機會
: 已經是恩惠
: 第二輪 第一輪勝隊 vs 第二
: 四戰三勝 第二名球隊先拿一勝
: 跟現行挑戰賽一樣 給上位球隊優勢
: 台灣大賽 第二輪勝隊vs 第一
: 七戰四勝
: 取四是能減少季賽末段 後段球隊的消化賽程
: 而且確保上位球隊 在該輪都有一定優勢
: 增加前段球隊追逐戰績的動力
: 也能保障季後賽下剋上的困難度
其實就這個賽制並不一定要「完全」著眼在年度排名
如果把狀況仍然放入上下季冠軍
但是弱化半季冠軍的影響力 並強化年度排名的優惠或許可行
我把狀況分成三種
1.上下半季冠軍名列全年前三
2.上下半季冠軍其中一隊非全年前三
3.上下半季冠軍均非全年前三
在第1種情況下最簡單
大致沿用目前的規則 不過改成年度一保送進總冠軍賽
剩下的搶季後賽門票,如果年度一又是上下半季冠軍再送一勝
大致如下
http://i.imgur.com/bGTJ7k7.jpg
第2種是上下半季冠軍其中一隊非前三
則需和年度第三殊死戰 一戰決勝
另一隊則看是年度二還是年度一進季後賽或總冠軍
如下
http://i.imgur.com/WMYt1xt.jpg
第3種則是上下半季冠軍都不是前三(各擺爛半季的概念)
則上下半季冠軍直接殊死戰
再往上打
如下
http://i.imgur.com/L8FPaM7.jpg
上面的賽制一方面確保上下半季冠軍摸到總冠軍的機率
另一方面大幅削弱了季冠軍影響力 改求全年排名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