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郭泓志條款是不是該修了?

作者: barry610171 (小小羊)   2019-11-19 18:46:06
※ 引述《f22313467 (軍曹)》之銘言:
: 話說郭泓志條款,又叫作旅外傑出球員條款,
: 當初設立的目的,就是讓旅外成績不錯的球員,可以不經選秀直接加入職棒球隊,
: 但是由於是職棒會長主動認定是否有資格,所以這條款也引發許多討論,
現在多一個三分之二常務理事通過 不是會長說有就有
新人選拔辦法88條
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
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
事節,以全體常務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決議通過,推薦有意願與該員接洽之球團名單,
並同意前開球團得與該員洽談加盟事宜,不受本選拔辦法之限制。
: 而且此條款要放棄前三輪選秀權,以未來五隊的規模來說,三輪選秀權會是更大的一個洞,
主要是現在選秀對球團戰力很重要,統一用了之後逐漸轉為黑暗時期
花三輪換一個老將回來 名氣跟戰力能維持多久 當初統一得到33歲的郭泓志
用了1年左右就被操到進傷兵 票房也沒賺到,反倒是富邦爽爽撿去用兩年
: 因此在球員的認定、以及所需放棄的選秀次數方面,是否可再重新討論呢?
:
作者: zeus7668 (HighKing)   2019-11-19 18:51:00
到底是不行還是KAKU玩壞
作者: b191040616 (barronnn)   2019-11-19 19:01:00
其實我覺得如果有球團要讓三輪那也沒關係 後果自行承擔
作者: CarrieWhite (Carrie)   2019-11-19 19:02:00
所以旅外想自己選擇舒適圈打球 最好趁身手還在牌子大不然等老化 全身傷才想回來打中職退休 就乖乖選秀吧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9-11-19 19:16:00
還要2/3常務理事通過,這當初就規定了,並不是後來多的https://news.tvbs.com.tw/tech/216968
作者: tinghsi (識時務者)   2019-11-19 19:19:00
郭泓志只能用一年 教練的關係比較大吧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9-11-19 19:41:00
也才讓二三輪而已 ,選他就是第一輪了啊,搞不好第一輪本來第四順位還等於變你先選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9-11-19 19:51:00
而且郭的角色只是RP或closer,和SP不應該是等值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9-11-19 20:02:00
是統一獅自己不會包裝宣傳吧 浪費了郭泓志的名聲
作者: lionsss (l07300617)   2019-11-19 20:12:00
去看當年選秀名單吧 不讓3輪也還好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9-11-19 21:44:00
自己玩壞的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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